婴儿泳池溺水获救后,家长索赔150万合理吗?

家长是孩子的安全监护人,这无可厚非。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服务性机构接受服务时,家长还是不是孩子的第一安全监护人呢?这只怕就不能那么一口咬定,让父母完全是承担孩子的安全责任。
近日,在浙江温州发生了一起婴儿游泳池溺水事件。所幸孩子被及时救起,事后却曝出家长索赔150万元私了。由此引发了家长和涉事店主及网友的一通议论,谁该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家长的要求是不是过分?
婴儿在泳池溺水,及时救起送往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后出院。但是有没有后遗症,现在谁也不知道,医生也不敢断言。这就成了一个难解的问题,如果没有,那皆大欢喜,如果有,那责任又有多大?
在游泳池发生事故,涉事店家没有责任肯定说不过去,即便店长把“孩子母亲当时在玩手机”这样的理由搬出来,也改变不了店家需要负责而且是主要责任的事实。家长索赔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面对家长的150万元索赔,店家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无可厚非。从家长的角度讲,正如孩子父亲说的那样“钱的问题可以不纠结,但孩子以后出问题希望店家能够负责。”
对于安全事故中的家属来说,这样的要求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作为提供服务的店家,你能说你不对你店里的安全事故负责吗?你不是场地出租,只要让家长带孩子过来就行,你还需要服务。
如果你的服务里面要求,家长必须全程陪同,那家长在玩手机或许有责任,应该被骂;如果不是要求家长全程陪同,那家长又有多少责任呢?如果你只是出租场地,一切家长负责,那可以说是家长的主要责任,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
涉事店长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很多事情以常理去扯皮,很容易陷入“受害方有理的困境”。法律判罚是怎样就怎样,谁也没有什么觉得冤屈的,该怎么负责就怎么负责。
对于家长说后遗症的问题,谁也说不好,毕竟医生也只能说暂时没大碍,将来发生问题,到底是什么引起的,谁又能说清楚。家长高额索赔,也是以防万一将来孩子留下后遗症,可以理解,但还是需要法律解决。
因此,站在父母的立场,索赔150万元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抓住“孩子母亲当时在玩手机”,完全没有任何意义,责任的划分在于店家服务里面对家长陪同的规定,而不在于家长玩不玩手机。
毕竟,在索赔和被索赔的问题上,不是要脸和不要脸的问题,而是孩子将来会不会有事的问题,这就直接和经济挂钩,该赔多少就在这个上面。这个争议并不是店家和家属能解决的,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最正义”的判断。
天底下没有哪家的父母愿意看到孩子发生这样的祸端,但是发生了,就要最大的保障孩子的将来。索赔多少,都只是以防外衣,如果真的没事发生,谁愿意去顶着这个不要脸的名声。
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婴儿,一切都有可能发生。获赔的多,孩子将来就有更大的保障,店家必然付出的多;获赔的少,孩子一旦发生问题,那这个家庭就会卷入灰暗之中,而店家只怕是不会再染红尘了吧。
可以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目前最“合适”的方法,虽然不代表绝对公平,但更能从权责上作出判断并给赔偿解决方案。如果走私下解决方案,很有可能到最后相互扯皮,纠缠不清。
当然,有些人会说,作为母亲,如果能稍微看着点,不玩手机,孩子也许就不会出现问题,但这只是孩子母亲的安全意识不足,并不表示责任的问题,也不能拿这个来降低赔偿的标准。
作为一个服务行业,连客户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还谈什么服务,还有什么资格说不应该被索赔呢?不管是正当索赔,还是高价索赔,只要责任确定没有问题,那怎样索赔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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