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启三轮车整治工作,昆明“史上最严”,深圳“史上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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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整治,我是认真的

三轮车整治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席卷全国,一发不可收拾!

北京在查!

天津在查!

滕州在查!

青岛在查!

太原在擦汗!

......

昆明在查,深圳也在查!

01

这昆明:史上“最严”道路安全条例出台

2018年5月4日上午昆明颁布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7月1号执行。而此条例一经颁布,将涉及到200万辆车车主和300多万驾驶人和数以千计的经销商的利益问题,在昆明市内引起不小的轰动。

作为执法部门如何在保证不损害人民权益的情况下解决涉及到500多万人的问题,也是一个巨大的攻坚战。

条例规定将采取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有效处理现有存量。

横过机动车道需下车推行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停车让行或者主动避让;车辆制动失效或者横过机动车道时下车推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

未经登记不得上路

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

注意:以下行为将罚款50

● 闯红灯

● 逆行

● 上路没落牌或遮挡、污损号牌

● 上二环或高速

● 上步行街、人行道、机动车道

● 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

● 装遮阳伞、雨篷

● 使用高分贝喇叭、音响

● 牵引其他轮式工具

● 乱停乱放、影响通行

特别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收缴后销毁。

注意:以下行为将罚款100

● 安装、增设灯光装置

● 在车窗上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

● 不按规定上下乘车人

● 未按信号灯依次进入待转区等待

● 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

特别提醒:第一项、第二项还要扣留机动车行驶证,责令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拆除灯光装置、镜面反光遮阳膜,符合规定后发还。

注意:以下行为将罚款200

● 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武警号牌车

● 驾照等过期驾驶

● 在禁行的道路上行驶

● 骑线行驶

● 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

特别提醒:对公交车专用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才可以借道行驶。

此次昆明出台“史上最严”交通法,对解决突出问题和整治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7月1号,昆明新规将正式开始施行,在不到2个月的缓冲期,希望昆明经销商可以做好准备,早看早知道,早做准备。

02

深圳: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行动开启

深圳交警在行动!

在4月30日开展大兵团作战,全区域覆盖的模式在市区进行第三十一三轮车整治工作。

深圳交警举全警之力,按照“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拉网式”的整治方法,联合公安分局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治理了这么长时间深圳那些骑电动车的“民众”是不是都改开汽车了,堵车、交通事故等问题已经解决?!

NO!NO!QI实际情况是这样色的

还有这样色的

事实证明,只靠封和扣、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依据三轮车现状,不断对政策做出调整,顺应民心,才能使三轮车的各种交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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