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异地就医业务的公告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医药机构:
为在全区推进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决定于2021年9月30日18:00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10月8日8:00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区异地就医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业务
2021年9月30日18:00至2021年10月8日8:00,全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医保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二、停机期间定点医药机构暂停业务
2021年9月30日18:00至2021年10月8日8:00暂停所有区内、跨省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三、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服务期间,建议异地住院患者办理入出院手续时,可先行挂账,待系统恢复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暂停服务期间,需享受长期门诊及谈判药品报销的参保人,建议停机前完成刷卡结算。
(三)因本次系统切换不能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四、恢复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2021年10月8日8:00恢复业务办理。
(二)请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医保业务办理时间。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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