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餐饮商会发出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安全的风险预警

为切实履行好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化解潜在食物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11月5日,重庆市餐饮商会发出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安全的风险预警,号召会员企业从即日起,认真开展全面食品安全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

风险预警提示,不得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注重加工过程坚持佩戴口罩等个人卫生防护;要坚持每天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 开展每日晨检和自查自纠,积极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确保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切实落实防蝇、防虫、防鼠等“三防”措施;要重点防控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的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的交叉污染。

与此同时,要注意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根据菜品特性由专人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域内制作完成,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经营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使用“渝溯源”详细记录台账,确保来源可追溯。要保持经营场所良好的通风,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一旦发现消费者有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第一时间安排就医诊治,同时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风险预警指出,各会员企业及所属门店要严格落实

风险预警指出,各会员企业及所属门店要严格落实所在街道(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严查重处并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来源:重庆市餐饮商会 整理:刘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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