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

一、天然气使用注意事项:

1.在天然气的使用过程中,一年四季都要注意通风换气,且人员不得远离,以防漏气,引发事故。

2.居民使用的天然气是经过加臭处理的,一旦发生泄漏会有较浓的气味。如果你闻到家里(特别是有燃气燃烧器具的房间)有臭味时,请迅速打开窗户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如发现管道有泄漏,请务必到户外通风良好处拨打当地燃气公司服务热线。

3.停气(或意外突然停气)时,必须关闭燃气燃烧器具表前阀门和灶前阀。离家外出、睡觉前、见到停气通知时,必须检查表前阀门和灶前阀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

4.严禁在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杂物和使用其他火源,严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5.必须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燃烧器具,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软管。

6.因农村环境的特殊性,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应尽量采用燃气专用的铝塑管、不锈钢波纹管等,请定期检查连接管两端的接头是否有脱落现象,管线是否有老化、龟裂、鼠虫啮咬痕迹,如发现类似情况,请联系当地燃气公司立即更换并做燃气安全检查。

7.严禁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等),禁止私自拆改燃气表。用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不要封装包裏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燃气设施,如有需要,请联系供气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8.严禁敲击、碰撞户内外燃气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及设施周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物品。

9.严禁在燃气管道及设施周围和上方私自搭建建筑物,悬挂无关的物品或加装门锁。

10.禁止家中儿童或无控制行为能力的人员使用燃气设施。

11.禁止个人擅自开启或关闭公用天然气阀门。

12.使用天然气时,一定要保持厨房通风且要有人看管,每次用气完毕,一定要关闭灶具开关和户内燃气阀门。

13.应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对户内外燃气设施的检查、维护、抢修等工作。

14.燃气灶、采暖热水炉等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15.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16.在密闭的室内使用天然气,若无良好的排气装置,容易产生缺氧窒息和烟气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应立即将其移至空气流通处平躺,呼吸新鲜空气,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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