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油联易卡和储油宝:受害者/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和索赔?(律师的法律分析)
再议油联易卡和储油宝法律问题
——受害者/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和索赔?(法律分析)
作者:李舒律师[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及金融领域法律实务,电话/微信:15210234077]
阅读提示
延伸阅读👉李舒律师:与油联卡和储油宝等油卡投资有关的10个法律问题分析
此前应各方受害者咨询,就油联卡(包括:油联易卡,老卡;和储油宝,新卡)相关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解答,大致梳理了主要产品介绍、产品逻辑、主要法律关系、法律风险等问题。但仍有不少受害者/投资者/消费者在与相关方沟通无果后,仍希望了解,此类纠纷发生后,应如何采取维权措施,如何确定责任主体等法律问题,进而希望寻求法律框架内的解决之道。
为此,现结合公开信息和受害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相关问题再简要梳理分析说明如下(由于资料掌握有限,不准确之处,欢迎文末右下“写留言”指正):
一、持卡人为什么要维权?
大量消费者们(究竟有多少,尚不能完全统计,公开资料显示,根据《锁定油价 油联易卡“赌”来了8万客户》报道——仅到2015年5月就已有8万用户,又一年多过去了,现在会是多少万?!)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了油联卡后,被油联公司告知不能兑付卡里的“油”,且只能减半退款(据维权者反映,实际上即使申请了减半的消费者,也多数没拿到钱,尤其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大户们)。
合法的权利被侵害了,正当的权利没有实现和被维护,因此,需要维权。更何况,油联公司已经赤果果的宣布不会全额兑付呢,说难听点,这简直就是打劫和无赖嘛,虽然没跑路,姿势也已经很难看了。
二、你持有什么卡:油联卡有哪几种?
根据发卡主体及卡种颜色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维权者需要先核对一下自己持有的是什么卡?(若还有其他卡种,欢迎文末右下“写留言”补充谢谢)
1、油联易卡【红卡】
根据媒体报道,项目之处,油联公司负责人也认识到,油联易卡“首先面临的大问题是民企没有预付卡经营牌照,意味着油联易卡不能发行,因此油联必须借助有发卡牌照的企业联合发行。全国只有少数企业拥有全国性预付卡牌照。经历多次谈判后,选择了与海航合作。”
为此,诞生了由“油联(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旗下的“海南云商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新生)”联合发行的“油联石化储油卡·新生易卡”(简称“油联易卡”)。前者借用后者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
如前文分析,该卡形式上应符合“预付卡”的要求,但已背离了监管部门关于预付卡的立法初衷,如果确有证据表明发卡主体违规发卡或发卡后未履行相应职责,预付卡的发卡主体应承担相应责任。
2、储油宝【新卡】
储油宝至少分两种,可能是新生支付公司与油联公司合作终止后,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不排除,这个阶段就开始裸奔了,即这个阶段开始所谓的油卡,因为没有预付卡发卡资质,可能在形式也不符合预付卡及有关监管要求了。稍不留意,也很可能就属于踩红线冒险下赌注的“非法集资”。
(1)【灰卡】
由油联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设立的“油联石化(浙江油联加油站有限公司)”与中海油旗下的“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发行的“储油宝”。后者,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旗下的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油销售公司合计持有1650万元的股权,另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另外1350万元的股权。但相关主体的经营范围中具不具备需要由人民银行许可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应不具备支付相应资质,应也不具备根据商务部规定须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商业预付卡资质。那么,灰卡是不是裸奔呢,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确认。发卡主体当然应承担相应责任。
(2)【蓝卡】
由“油联(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海航旗下具有预付卡业务资格的“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公司联合发行的“储油宝”油卡。但是易生支付公司在2016年8月23日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确认,其虽已于2016年7月与油联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合作项目未正式上线,油联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易生支付的LOGO销售相关产品,相关产品与其无关,并保留追究油联公司责任的权利。似乎表明,油联公司一直处于没有稳定的预付卡合作机构的焦虑之中,以致刚签了协议就迫不及待的发行新卡。似乎也印证了前文中油联公司负责人的焦虑,以及文章中“赌”的定性。
三、三桶油与油卡维权的关系
1、中石油和中石化。
早在2015年3月的媒体报道中,就已经提及:“两桶油”也纷纷与储油卡发行方撇清关系。3月4日,中石油官方发出紧急公告,强调通过非中国石油正规渠道充值所遭受的资金损失,与中国石油无关,中国石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记者分别联系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客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都明确表示,没有接到与包括“油联易卡”在内的任何“储油卡”项目合作的通知,也没有所谓的储油卡业务。目前,“两桶油”提供的都是加油储值卡,而且都不能锁定油价。
2、中海油。
据维权者透露,在油联公司现场,一位自称中海油工作人员的尹先生亦称中海油与油联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其要求油联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时,油联公司负责人提供了油联公司与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果这份协议是真实的,这似乎又表明中海油与油联公司存在某种关联?当然,实际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四、各大电商平台与油卡维权的关系
就笔者了解的情况,上列红卡、灰卡和蓝卡,在各大电商平台都有销售,多为油联公司在电商平台开设有旗舰店。其中一位不能兑付金额上百万的受害者提供的购卡记录显示,其购遍了排名靠前的所有大电商平台。换言之,上面的几种卡在各大电商平台均有销售。部分卡种在油联公司的官网和APP上销售。这些机构,部分属于经营者,部分亦同时扮演了销售者的角色。
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平台,在经营、推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明知产品违规等情形,则是判断他们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
再细分,可能还包括更多的排列组合和可能的结果,(1)电商平台合法合规的操作下,销售了合法合规的预付卡产品;(2)电商平台违法违规的销售了合法合规预付卡产品;(3)电商平台违法违规的销售了违法违规的预付卡产品。比如在APP购买红卡、灰卡、蓝卡,在官网购买红卡、灰卡、蓝卡,在电商平台购买……
五、正确的维权的三个要点
根据前文分析,合法正当的维权方式可能包括如下几种(作为律师,只能给大家正当合法的维权建议哈),要有好的方式和方法,主要应掌握以下三点:
1、冤有头债有主,找准责任人。
找准所持有的不能兑付的卡种的责任主体,发生不能兑付的原因是油联公司、是油联关联公司、是支付机构、还是电商平台导致的,相信看了上面的分析后,维权者对自己手中余额该找谁维权,应该是比较清晰了。此外,几桶油是否有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厘清,同时,各类所谓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们,是否也有责任,也更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一步调查研究。
2、合法讲理、于法有据,方法要对。
合法维权的方式有很多,包括上门追讨、各方友好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可能涉嫌犯罪的报案、找行业协会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节,当然,还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投诉要找准分管部门、比如工商部门、行业协会、人民银行等;报案的话则需要找属地警察经侦等部门,当然,还需要提供足够的线索,否则,这类案件一般不容易立案;如果是诉讼的话,则需要弄明白被告是谁,是一个还是多个,向哪个法院起诉,起诉的理由是什么,性质是违约、是侵权、是消费者权益、还是其他性质的纠纷?具体的起诉的请求是什么?诉讼的周期和成本如何?这可能就是律师们更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3、找准有责任承担能力的责任人。
简单的说,一定要找准有法律责任、且有钱的主儿。要不然,没找对人,折腾完,赢了理、胜了诉,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却拿不到钱。用法律的语言表达就是,找准有债务清偿能力的被告、被申请人、被投诉人、债务人。维权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权利得到实现、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要不然,最后拿不到钱,也是白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