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添利好政策!煤炭、医疗器械等商贸有限公司可按80%税收奖励
很多公司刚开始成立的时候都是以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的,很多商贸类型的有限公司,最让老板头疼的不是销量不好,而是销量太好,进项又不足或者进销项差距过大,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巨大。
这种情况长期存在于煤炭贸易、医疗器械贸易等行业。煤炭贸易的有限公司的进项不足问题是该行业公认的难题,上游供应商由于超量开采出来的煤炭无法提供全额发票给煤炭贸易公司,而煤炭贸易公司又必须得开具足额的发票给下游客户,这样下来煤炭贸易公司增值税压力就非常大了。还有一些从事医疗器械或者医药销售的有限公司,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销项金额是进项金额的好几倍,公司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税负压力非常大,随之而来的是企业所得税也会逐渐变高。如果不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利润将会大幅降低,甚至亏损。
存在该情况的商贸企业,其实是可以通过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税负的,可在重庆、江苏等地一些税收优惠园区合理降低税负,目前在这些园区注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税收扶持政策,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
方案二、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40%-80%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1%-2%默认核定。
不同的方案适合不同的公司,像进项比较少的商贸公司(进项低于50%)可选择方案二——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40%-80%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1%-2%默认核定。
举例:
某建材贸易企业在江苏园区新注册成立一家建材(水泥、混凝土)贸易的有限公司(无需实体入驻和办公),主体企业每年将4000万的业务分给园区新公司去承接,进项有2000万,新公司每年营收相当于为4000万,在园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按照1%核定征收和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园区新公司纳税明细如下。(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
增值税:(4000万-2000万)/1.13*13%=230万
增值税奖励额(奖励地方留存50%):230万*50%(增值税留存比例)*50%=57.5万
附加税:230万*12%=27.6万
企业所得税:4000万*1%=40万
实际纳税总额:230万+27.6万+40万-57.5万=240.1万
总税率:240.1万/4000万*100%=6%
像一些进项比较多的商贸公司(进项70%-90%)可选择方案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
举例:
某煤炭贸易企业在江苏园区新注册成立一家从事
煤炭贸易的有限公司(无需实体入驻和办公),主体企业每年将1亿的业务分给园区新公司去承接,进项有8000万(13个点专票),在园区可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留存60%奖励,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亿-8000万)/1.13*13%=230万
附加税:230万*12%=27.6万
企业所得税:(1亿-8000万)/1.13*25%=442万
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的60%奖励=230万*50%*60%=69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比例= 442万*40%*60%=106万
实际纳税总计=230万+27.6+442万-69万-106万=630.6万
总税率:6.3%
从计算可以看出,无论是通过享受哪种政策方案政策,均可帮助企业大幅降低税负。关于园区政策详情,可关注——《节税精灵》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