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作家•随笔】曾令琪/曹操的风范
欢迎点击,敬请关注--
曹 操 的 风 范
文/曾令琪(四川成都)
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记载了曹操割发代首的惊人之举,《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将其演绎为这样一个故事:曹操出征张绣途中,为安抚民心,便谕村人父老及沿途官吏,曹军“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巧的是曹操正在骑马行军途中,忽田中惊起一鸠,曹操坐骑蹿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立即叫来行军主簿,要求议罪,主簿十分为难,曹操却说:我自己下达的禁令,现在自己违反了,如果不处罚,怎能服众呢?这时谋士郭嘉引用《春秋》为其开脱,此时曹操便顺水推舟,说“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以剑割下自己一束头发,掷在地上对部下说:“割发权代首。”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氏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毛氏父子的言论是不对的,其实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kūn)刑”。我们知道,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住。而短发的只有一种人:奴隶!
古代越国人因为生活在水乡之地,都是短发,所以被说是野蛮人,在中原人看来,短发是低贱的象征。曹操手下的崔琰就曾被曹操罚为奴隶,但是不可能会真的让堂堂一个士人去操持贱役吧!崔琰受的刑罚正是髡刑。这种刑罚对人身没有伤害,但却是心灵上的极大处罚。
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代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
所以,《三国演义》叙述道:曹操手下“众军皆惊”,没有一个敢违背曹操命令的。
【启示】
一个企业、一个团体不能仅依靠领导人的威信、人格魅力去管理干部、员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团体的管理基础不应该是随时、随地、随意由领导人临机处置,无章可循。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大大降低个人因素影响企业、团体的管理,依靠科学合理的授权、约束和控制,以及对制度适时的调整,使整个企业、团体有效、健康地发展。
曹操割发代首的事例,应关注两点,第一,在制定制度时要注意留有弹性;对践踏麦田的情况,应该分为故意、无意或者意外,区别对待之,视不同情况处以数倍罚款赔给老百姓,然后从肇事者军饷(或俸禄)中扣除;第二,恰恰由于在制度上缺乏适当弹性,往往给执行造成难度,所以,作为制度的创立者的曹操,不得不临时增加制度的管理弹性,“割发代首”,从而变通执行。否则,军中无戏言,曹操自己将被自己颁布的军令所打倒。
2012年4月24日,于西蜀
作家简介:
曾令琪,1988年毕业于南充师范学院中文系(现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辞赋家协会理事,中国西部散文学会理事,中外散文诗学会四川分会副主席,大型文学期刊《西南作家》杂志主编,国家一级作家,贾平凹先生关门弟子。代表作:学术专著《周恩来诗歌赏析》《末代状元骆成骧评传》,散文集《破碎的星空》《热闹的孤独》,小说《关于石头的新闻播报》《最好的礼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