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缘》杂剧作者考辨

《李夫人再生缘》杂剧,简称《再生缘》,四折。写汉武帝宠妃李夫人病死,用武帝所赐玉钩殉葬。十五年后,转生为河间陈姓女子,以手握玉钩为凭,与武帝再续前缘。今存《名家杂剧》(即《环翠堂精订五种曲》)和《盛明杂剧》本,均题“蘅芜室编”。《今乐考证》、《曲录》等著录,都沿用《盛明杂剧》的题署;而《重订曲海目》则改题“蘅芜室主人编”。傅惜华为《明代杂剧全目》所写的王衡小传,索性把“蘅芜室主人”当作他的别署,《李夫人再生缘》杂剧自然也就成了王氏的作品。庄一拂的《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也支持此说。由于这两种剧目工具书的影响比较大,后来的各种有关的戏曲著作和工具书,几乎都倾向于《再生缘》杂剧是蘅芜室主人所作。

徐朔方先生在《王衡年谱》的“引论”中虽然不赞成蘅芜室是王衡的斋名(见《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但是他认为《再生缘》“以内容和风格而言,说它是王衡的作品倒没有什么不合,当然还有待进一步查证。它如果是王衡的作品,当和悼亡有关。可能在万历二十一年他三十三岁冯夫人去世时所作”,并以王氏给妻叔冯时可的书信作为他考证的证据:

“盖室人之不长世,八年前已预卜之。中道摧割,尚在人意中……妻亡以来,彷徨不知所寄,欲以玄理遣之而不能,欲以书卷笔札遣之而又不能。昨亡榇出时,作哀词数首,辄数日作恶……拙记二册奉览。”

冯夫人多病同剧中李夫人相似。如果允许我们想象,创作《再生缘》可能就是他“欲以书卷笔札遣之”的一种方式,而“拙记二册”可能就是《再生缘》和另外杂剧的手抄本。除小说戏曲外,很少有作品可以简称为“记”,而他没有写过小说。

尽管他认为此说“还有待进一步查证”,在表述时也用了不肯定的语气,但他又把《再生缘》系于王谱“万历二十一年癸巳(1593),三十三岁,丧妻冯氏及次儿赓虞”之下,注曰:“《再生缘》杂剧或为悼亡作于今年。”在《王衡年谱·引论》的结尾,他还是明确地写道:“王衡今存四种杂剧都以剧中人物影射他本人或他的近亲,兼有自叙和咏怀性质,这是他杂剧创作的一大特色。”而且强调《再生缘》将“李夫人和钩弋夫人合二为一”,同《郁轮袍》和《真傀儡》一样在构思上都很巧妙。显然,他又非常肯定《再生缘》就是王衡今存四种杂剧之一。

总之,上述诸家的说法都根据不足,难以让人信服。“蘅芜室”是否就是王衡的斋名,《再生缘》究竟是不是王衡的作品,都必须作进一步探索考辨,才能得到明确答复。

首先,《拾遗记》卷五载:“汉武帝思怀往者李夫人,不可复得……帝息于延凉室,卧梦李夫人授帝蘅芜之香。帝惊起,而香气犹着衣枕,历月不歇。帝弥思求,终不复见,涕泣洽席,遂改延凉室为遗芳梦室。”《再生缘》作者将此事写入该剧第三折:“好苦人也!前者梦见夫人把蘅芜之草献与寡人,因而醒觉,遂名其处曰‘遗芳梦室’。”《再生缘》用蘅芜室作为题署由此而来,可能作者既要怀念亡故的妻子,又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便作了这样隐姓埋名的处理。可是王衡《缑山先生集》及其友人陈继儒所撰的《太史缑山王公传》(《陈眉公先生全集》卷三十九)、唐时升的《太史缑山王公墓志铭》(《三易集》卷十七)中,以及其他明人的著作里,都未提到王衡有“蘅芜室”这个斋名,更不见用过“蘅芜室主人”的别署。王衡自己常用“缑山”这个外号,至于“绿野堂”的题署,只在题《杜祁公藏身真傀儡》杂剧时偶一用之。孟称舜《酹江集》本《真傀儡》的眉栏上批注云:“相传王荆石相公寿日,辰玉作此为尊人寿。”陈继儒《太史缑山王公传》明确指出,这个剧是王衡为其父亲王锡爵祝寿所作,云:“乙巳,文肃公七十,公撰《杜祁公杂剧》以佐觞。访求同布衣耆旧,延之上座,与文肃公雁行班席,为竟日欢,见者诧为胜事。”文肃公,即王锡爵的谥号;乙巳,指万历三十三年(1605),剧应撰写于这一年。而徐朔方先生认为“此剧当作于万历三十五年(1607)王锡爵被召而辞免之后不久”,恐不确。“绿野堂是唐朝名相裴度的别墅,作者借以表明自己的门第”(见《王衡年谱》),当然,也可能是为了避嫌才用它来署名自己的剧作。至于蘅芜室作为王衡的斋名则缺乏根据,《盛明杂剧》本《再生缘》的作者当是另一人。

其次,我们不妨看一看王衡的剧作究竟有几种?陈继儒非常推崇王衡的杂剧,在《太平清话》中将他与徐渭并举:“近代杂剧,惟天池徐渭、辰玉王衡。”他又在《太史缑山王公传》里说:“游戏而为乐府,多开拓元人三昧。”所谓“乐府”是指杂剧创作,进一步指出王衡的杂剧可以企及元杂剧。但究竟写了几种杂剧,则语焉不详。此传又云:“赖有尚宝君,积学操行,大振箕裘,……又刻文肃、缑山集。”按:“尚宝君”,指王衡之子王时敏(1592—1680),曾官尚宝卿,故称。据此,《缑山先生集》由王时敏所编刻,集前有冯时可、陈继儒、娄坚诸人的序,都写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显然这个集子是在王衡死后才编刊的。今存明刊本虽有六册、八册、十二册、十六册和二十四册等不同的装订形式,但内容和版刻皆一样,均为二十七卷。我所见到的一种卷首有万历四十五年(1617)苏松备兵使者高出序的八册本,在二十七卷目录后“附北剧三种”,可见王衡只存北杂剧三种。这三种杂剧既无剧目名,剧本也不载于集中,到底是哪三种呢?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记载,这三种杂剧是《郁轮袍》、《没奈何》和《真傀儡》。上个世纪30年代,傅芸子先生在日本东京访书时,发现内阁文库藏有《明人杂剧三种》,即《新刊葫芦先生杂剧》(《没奈何》的又名)、《新刊杜祁公看傀儡杂剧》和《新刊郁轮袍杂剧》。虽然俱未题作者姓名,但后两种已知为王衡所撰,他又考出《没奈何》也是王衡作品。因“黄文《曲海目》复载王有《长安街》、《没奈何》各一种,姚梅伯《今乐考证》、王静安《曲录》均因之,世遂以为王于《没奈何》外又有《长安街》一种,因未见传本,后之治戏曲史者亦皆沿袭之。此次余在内阁文库得观斯书,始悉历来相传之误。盖此剧之正名乃‘没奈何哭倒长安街,弥勒佛跳入葫芦里’,可知《曲海目》之大误也”,并指出《看傀儡》的题名较《真傀儡》为佳③。徐朔方先生认为《明人杂剧三种》应是《缑山先生集》所要附刻的北杂剧三种,此说甚是。《明代杂剧全目》据清人王士祯《香祖笔记》称:“鹤尹大父缑山先生作《郁轮袍》及《裴湛和合》二曲,词家称为本色当行。”又著录《裴湛和合》一种。因此,王衡所作杂剧共四种,现有存本者实为三种,散佚一种。在这四种中,惟独没有署名蘅芜室的《再生缘》杂剧。

再次,所谓“‘拙记二册’可能就是《再生缘》和另外杂剧的手抄本”。此种推测也很难成立,因为王衡的妻叔冯时可道学气很重,他对盛宴和观剧很不感兴趣,曾在《与徐上舍》的信中说:“生平最苦享盛宴,观优剧,斯二者一殄天物,一乱天君,令人神扰气塞。”(见明刊本《冯时可选集》卷三十七)王衡当然不会将自己的杂剧剧本寄给冯时可,招惹他不愉快。然而,冯时可倒喜欢游山玩水,万历二十五年(1597),他官浙江按察使时,在处州任所刊刻的《超然楼集》,除十二卷为杂著《雨航杂录》外,剩下十一卷中就有两卷是游记。而王衡所说的“拙记二册”,可能指《纪游稿》,《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八“地理类存目七”云:“《纪游稿》一卷,是编乃所作游记,凡泰山一首,香山三首,盘山一首,马鞍、潭柘一首,杂记三首,盖随时摭拾付梓者。”《纪游稿》今不存,但所写游记均见《缑山先生文集》卷十,《重九后二日登泰山记》写于万历十四年秋,而游盘山则在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它们是“随时摭拾付梓”,先以单册刊印,最后才编为一集。王衡寄给其妻叔的二册游记,很可能就是新刻成的《纪游稿》中的两个单册,因而自称为“拙记”。

最后,自从1952年祁彪佳《远山堂曲品剧品》在上海发现,经黄裳先生整理校录刊行后,提供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明代曲家和剧目。在《剧品》“能品”中就著录有《再生缘》杂剧,题吴仁仲作。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据大东书局本校订重印《曲海总目提要》时,曾请杜颖陶先生对该书各剧目的作者加注更定或考订说明,将原先未署名的《再生缘》杂剧题为吴仁仲作。傅惜华《明代杂剧全目》为了使它与所谓王衡的《再生缘》区别开来,便将吴作《再生缘》另列为一个剧目。虽然持有怀疑态度:“王衡有《再生缘》杂剧,未知与此究是一本否?”但是后来的戏曲工具书,如庄一拂的《古典戏曲存目汇考》等皆将《再生缘》分成两个剧目著录,而且都认为吴仁仲所撰《再生缘》已佚。既然《远山堂剧品》只著录一种《再生缘》,又非常肯定它的作者就是吴仁仲,当然不是空穴来风,一定会有所根据。二十年前,我查阅黄汝亨《寓林集》时,曾在该书卷三十发现有《题李夫人再生缘杂剧》一文,它对考察《再生缘》的归属会大有裨益,今照录于下:

汉武英略迈世,有蓬海三神山之想,而《传》记西王母,以为非仙才意有情闭耶,然天下岂有无情仙人哉!夫情消意歇,海枯石烂,即神仙无投足所矣。李夫人之绸缪生死,去而复来,而少君能魂致之,姗姗乎响答色援(按:应为“授”字之误)于瞻睇之间,盖情节也。腐生谓少君幻术乌有是事,则梁武帝不因宝公见地狱相,而三生石畔无牧笛乎?予故感友生杂剧而题之,以愧天下浅情人,而且以悲世有美人,不及遇汉武而尘土者遇矣。或世无少君,一死不可复作,而兰摧玉折,沉泉下之痛者可悼也。

这个“题词”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此剧也是写汉武帝和李夫人再生缘事,剧名也叫《再生缘》,它很可能和《盛明杂剧》本《再生缘》是同一剧;二是,黄汝亨并未点明此剧的作者,只是说“感友生杂剧而题之”。《诗·小雅·棠棣》:“虽有兄弟,不如友生。”“友生”,指朋友,那么这个撰写《再生缘》杂剧的友人是谁呢?今存本《寓林集》和《缑山先生集》中虽然找不到黄汝亨和王衡互相赠答酬唱的文字,但黄氏和王衡的挚友陈继儒交往频繁,黄集中致陈氏的书信就有五通,其中有两封信提到王衡,他在一封《与陈仲醇》的信中说:“《人镜编》甚欲得之,足下不付之伯畏,当托辰玉兄见寄。”由此可见,黄汝亨和王衡的关系非同一般。如果《再生缘》确系王衡(字辰玉)所作,按照道理说,受朋友之请托写序跋或题词,应当在行文中交代出请托者的姓名或别署。可是这篇题词中只字不提剧作者的姓名,甚至连蘅芜室也不愿涉及,因此,很难说《再生缘》就是王衡所作,我对此一直心存疑问,苦于对吴仁仲的名号、籍里、生平一无所知,无从考察,也只好作罢。

最近,再读《寓林集》,终于在卷二十五《与吴伯霖》信中有惊喜的发现,信云:

近奴子归,奏记足下,自陈治钟陵状略具。……仲初竟尔泉下,生平豪举何在?二十余年事,弹指一息,含毫作状,更自耿耿不已。生平文不佳,然不能为臾言,以重不安。又于案牍旁午中,偷忙作闲,状成草草,似与仲初气魄不远。今录一过送足下,或生志不忘之感。……仁仲《再生缘》并寄去(着重号系笔者所加),一涉情境,便自有黯然处,直须付之川上。

黄汝亨(1558—1626),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授进贤(即钟陵)县令,官至江西布政司参议。此信写于任江西进贤县令时。收信人吴伯霖,名之鲸,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他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举人,屡上春官不第,后谒选浮梁县令,甫六月卒。黄汝亨与吴伯霖为莫逆之交,这封信对考察《再生缘》杂剧的作者非常有价值:一是,可以证实《远山堂剧品》所著录的《再生缘》杂剧,确为吴仁仲所作,黄汝亨为《再生缘》杂剧的题词,是受剧作者吴仁仲本人或友人吴伯霖之请托所撰写的。二是,有利于考订黄氏为《再生缘》杂剧题词和杂剧的写作时间。万历二十六年,黄汝亨进士及第后,次年五月出任进贤令,《寓林诗集》卷一有《五月授进贤令出都辞诸游好作》诗可作证。《与吴伯霖》这封信既然写于钟陵令任上,具体时间究竟是哪一年呢?信中说到为仲初撰行状事,此仲初是谁?查《寓林集》卷十八,确有《亡友张仲初夫妇行状》,文章一开头就交代了撰写行状的缘由:

予自弱冠弄笔墨,游于文学先生,即交仲初,迨今二十余年交好。而仲初竟郁郁死,死之夕,会有天假予从计吏还钟陵,犹得抚其床而哭。无何,其长子尧元走一介,涉江逾山千余里,草其生平来请状。……鞅掌案牍,无能修辞为仲初重,以知仲初深,即草草庶其似之。

此“行状”与信中所说情况完全一致。仲初名文辉,为人伟岸而有奇气,六试不第,郁郁而死。他卒于万历辛丑(二十九年,1601)四月初九日。明制:外官三年进京一朝觐,接受考核,谓之外察,也叫计吏。辛丑正是黄汝亨上计之年,所以信中说“天假予从计吏还钟陵”,可能由北京先回杭州探亲,然后再赴钟陵,这样才有机会见张仲初最后一面。为张氏夫妇所撰写的“行状”以及《与吴伯霖》的信,都应写于万历二十九年黄氏回任所之后。信中既然说道将《再生缘》与行状一并捎回,因此,《题李夫人再生缘杂剧》也可能在此时写成,而剧本很可能创作于写“题词”前不久。

《寓林集》中有与吴仁仲酬答之诗四首,卷三《读吴仁仲年兄所志内行诗以悼之》云:

与汝怜同病,瑶编不忍看。悲风下木叶,残月坠栏杆。案远惟青史,帏虚只黝冠。鼓盆宁是达,政苦有情难。同卷还有《答吴仁仲》:

痼疾君无问,烟霞意独偏。前鱼宁有泣,飞鸟自堪怜。璧以连城重,花因并蒂妍。情重还我辈,相眎每嫣然。

从这两首五律来看,吴仁仲有鼓盆之丧,心情非常悲痛,借诗以抒发,并寄给友人黄汝亨,黄答诗以慰之。黄氏也有过悼亡之痛,他在《亡儿茂梧圹志》中说:“茂梧余长子,原配赠孺人沈氏出也。生十月而母沈见背。”(《寓林集》卷十五)从这篇“圹志”,可知他的结发妻沈氏,卒于万历十七年。《寓林集》卷一有《悼内十首》,其序说:“忽焉中弃,垂白在堂,啼孤在膝,块然独处,能无伤怀?深愧太上无情之达,不胜古人忘寐之惨。”正因为黄氏也遭遇过丧妻的痛楚,所以读完同年吴仁仲的诗后,才能感同身受,发出“与汝怜同病,瑶编不忍看”的感叹。“案远惟青史,帏虚只黝冠。鼓盆宁是达,政苦有情难”四句诗,写吴仁仲伏案面对青史时,可能用汉武帝和李夫人再生缘的动人故事,来表达自己的悲哀和钟情,这是否也在暗示他想写或者正在创作《再生缘》杂剧呢?吴仁仲的妻子死于何年,虽然难以确切考订,但从黄汝亨《读吴仁仲所志内行诗以悼之》来看,当在万历十九年吴氏中举之后,万历二十八年冬,北上参加明年春的会试之前,这样,杂剧有可能写于题词前的两三年内,即万历二十六七年间。他和黄汝亨既然有着相同的命运,所以吴仁仲又将自己为悼亡而作的《再生缘》,送给好友黄氏,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并请他撰写题词。《盛明杂剧》本《再生缘》的眉批说:“一字一思,一字一泪,不堪多读”;“说道堪怜处,令人凄绝”;“情语,非深情人不能道”,很能体会作者在剧中对亡妻的深切怀念和悲痛之情。而黄汝亨也被剧中的真情所感动,“一涉情境,便自有黯然处,直须付之川上”。

上文所引的前一首诗,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黄汝亨称吴仁仲为“年兄”,他们可能同年中乡试,或者同年考上进士。经查《乾隆杭州府志》卷六十九“选举”,与黄汝亨同时中万历十六年戊子科的吴姓举人有多人,逐一排除后,剩下“吴大山”,最有可能是吴仁仲的姓名,他是“钱塘人,顺天中式”。再检《康熙钱塘县志》卷十“选举”,果然在万历十九年辛卯科毛凤起榜下发现:

吴大山顺天中式

黄汝亨贯仁和,见进士卷二十“人物政事”有吴氏小传:

吴大山,万历时随父任京师,召试楷书,授内阁中书。辛卯中顺天乡试,以孝廉为部郎,历任滇南参政。

由于小传过于简单,又未载其字号,况且中式时间为万历十九年,与府志所记十六年有出入,不能不让人产生疑窦。后来终于在《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八“循吏”、《浙江通志》卷一百九十“介节上”查到吴大山的小传,记载比较详细。今录后一篇小传于下:

吴大山,字仁仲,居凤凰山之燕窝。江西副使吴源之孙,光禄寺卿果之子。万历时随父任京师,召试楷书,授内阁中书。万历辛卯,中顺天乡试,为部郎,历云南参政。有富商为盗所诬,家破而冤不雪,大山至,一谳而出。州牧有以宝玉精求注上考者,大山曰:“暮夜之金可畏也。”其人怀愧而去。未几,乞休,归于西湖,筑别业,植老桂修篁,颜曰“辋川”。

从上述记载来看,仁仲确系吴大山的表字,为万历十九年举人,《乾隆杭州府志》却误成万历十六年中乡试。然而,此传结尾与县志、通志稍有不同:

天启时,魏忠贤窃政滇南,为立生祠,求大山记,大山毅然不可,遂告归。可以看出吴大山不巴结权魏忠贤,在当时也是很难得的。

大山的至交骆从宇撰有《澹然斋存稿》,卷五有《吴公墓志铭》。其书国内仅存孤本,庋藏于外地,此稿草就后才获见。“墓志”记载生平较详,可对其生卒年、科第及宦历作如下补充:(一)据墓志所载:“长宪州来吴公,余同年友,年少于我,才谞倍我,以丁卯六月卒。”可知大山号“州来”;丁卯,即天启七年(1627),他卒于这一年。他辞职归来时,“年仅及艾”,《荀子·致士》:“耆艾而信,可以为师。”杨倞注云:“五十曰艾,六十曰耆。”天启二年,大山年届五十,顺此上推,他当生于万历元年(1573)。因此,他的生卒年为1573—1622。(二)大山九岁丧母,弱冠游太学,为大司成田钟台所赏识,声誉鹊起,会修《宝训实录》,被征召参与其事。《实录》成,授中书舍人,未就。于是发愤读书,万历十九年中顺天乡试。万历二十八年(1600),北上参加会试,因父病重急驰南还。从此就再也没有参加科举考试。(三)万历三十二年(1604),史馆乏人被延之入,除诰敕房办事,次年改制敕房。万历三十八年(1610),实授中书舍人,因擅长制词,为当政相国叶向高所欣赏称善,恐他离去而难以觅人替代,故屡不予以迁升。由于前相国朱赓竭力推荐,直至万历三十九年(1611),才擢工部虞衡司主事。万历四十年(1612),署屯田司员外郎。这年冬,升都水司郎中,会河工告急,奉旨督理淮、徐、中河,修筑三山口决堤。万历四十六年(1618),论治河功,晋升云南参政兼佥事,整饬曲靖等府兵备。天启二年(1622),擢云南按察使,未莅任,以病辞,归于西湖终老。

综上所述,一位湮没了四百多年的剧作家的形象及其家世,已经浮现在我们的面前。吴大山出身于世代官宦之家,他的曾祖父吴培为松江府同知,曾叔祖吴玭和吴扁,不是官至参政就是当过御史;祖父吴源终官江西按察副使;父亲吴果通过召试书法,授中书舍人,累迁至光禄寺卿。他自己也是步其父的后尘,由中书舍人而官至云南按察使,一个正三品的地方大员,这在仅中过举人的士子中非常罕见。在明代戏曲家中只有汪道昆官至兵部侍郎(正三品),与他的品级相当。他很善于为官,但廉洁自律,尤其不巴结权魏忠贤,在当时也是很难得的。大山笃于情爱,为悼念亡妻创作了《再生缘》杂剧。可能由于出身和地位的显赫,或者为了避嫌疑,不愿在剧作上署真名,以蘅芜室作为题署。版本学家魏隐如在《古籍版本鉴赏》一书中,曾提到汪廷讷刻有《环翠堂精订五种曲》,收《真傀儡》、《再生缘》、《男王后》、《一文钱》、《齐东绝倒》五个杂剧。此书尚未获见,但北京大学古籍善本部所藏明刊《名家杂剧》,就收有这五种杂剧,也题作《环翠堂精订五种曲》,它们应当是一部书。其中《再生缘》题“蘅芜室编,西湖季黄沈士伸、仕乔黄士佳阅”,并有眉批。因此,崇祯时,沈泰所编《盛明杂剧》,将这五个剧收录集中,而《再生缘》则完全沿用《名家杂剧》的题署和眉批。至于吴大山与祁承有无联系,由于资料的缺乏尚不得知,但是黄汝亨《寓林集》中有与祁氏唱和之作,他们之间往来密切。《再生缘》有可能通过黄氏而为澹生堂所收藏,故祁彪佳《远山堂剧品》著录《再生缘》,题吴仁仲著。而此剧又收入其子祁理孙所编《名剧汇》中;这是一个大型戏曲集,共七十二本,收录杂剧二百七十种,惜其已经散佚。由于《名家杂剧》(《环翠堂精订五种曲》)极为罕见,《再生缘》以《盛明杂剧》所收本广为流传。吴大山与吴之鲸被时人目为“江皋二俊”,他不仅会写剧,而且也能诗,据“墓志”,所著有《大云编》、《傲素轩》(徐□《红雨楼书目》著录,为《傲素轩诗》二卷)和《秋柳》诸稿,已不见传本;他与当时著名文人谢曰可、屠隆、沈孔真等共结诗社,诸家均为其诗集作过序。同冯梦桢、虞淳熙也交往甚密。他任中书舍人时,还和张萱等校理纂辑过《内阁藏书目录》八卷。(吴书荫)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