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校长”当厘定好一日权责
张学炬
近日,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中学出现了一批“学生校长”,他们巡逻教室、校园,还能旁听行政会、观摩班会课等。这源于该校举办的一项学科闯关活动,而奖励之一就是可以体验做“一天校长”。活动中,有43名学生获此奖励。有观点认为,把当“一天校长”作为奖励,是对传统激励机制的一次创新探索,不仅能增强学生的校园主人翁意识,也是“管理育人”。
“一日校长”并非新鲜创意,不少地方的中小学都已经尝试过,但实践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一日校长”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很关键,为此,要厘定好“一日校长”的权责。
“一日校长”要有校长的职权。学生做“校长”是权利的升级和“越位”,并非真正的校长,不可能完全代替校长之责。在短暂的任职期间,其职责是什么,一日的流程是什么,重点工作是什么,哪些是禁区,哪些是雷区,如何协调好做校长和学习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必须事先说清楚。学校要做好“放”“管”“服”改革,但不能把“权”一放了之。放权的目的在于增加学生的校长体验,培养他们的管理能力,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在“放权”的同时,管理和服务也要及时跟进,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供给,让“一日校长”实至名归。
“一日校长”当行使一日的责任。有权必有责,责权是对等的。因此,在给学生赋权的同时,也要让他们明白校长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校长的义务,要让“一日校长”明白,做校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只是表明上看起来的“风光”。但是,“一日校长”也是校长,具体的管理工作从哪里着手,如何发力,怎样确保校园的安定祥和,遇到棘手的问题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要提前做好设计,这样才能让“一日校长”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需要注意的是,“一日校长”不能只是成绩好的学生的专利,而是要人人可以体验。这是管理育人的一种策略,是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一种手段,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可以赋予其不同的管理职权,采用不同的履职方式,尽量使“一日校长”的工作个性化、特色化。
(作者张学炬,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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