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注册公司,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说有人被冒名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法代表代表人等等之类的问题,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笔者就来说说相关处理方法。
由于被冒名登记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此举并非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虚假的法律行为,相关材料上的签章也一定是伪造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被冒名的人可以采取下面的一些法律途径:
一、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
公司的设立、变更等所需要的材料,均需要行为人的签字或认证,被冒名人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虚假登记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虚假的材料,查实并不存在难度。查证属实后,工商部门自然会撤销登记,会对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以工商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工商部门依职权向市场主体发放营业执照,属于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被冒名登记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被冒名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就虚假登记的事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属实的,一般会判决工商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列公司为被告,确认不具有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这一方案实际上是确认之诉,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诉讼,确认不具有股东身份,或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通过虚假材料登记为股东,被冒名的人不具有真正的股东身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对此,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
四、列公司为被告,提起侵害姓名权的赔偿之诉。
通过虚假材料登记他人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是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属于侵权行为,姓名权属于人格权纠纷,被冒名人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判令相关侵权人赔礼道歉、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等诉求。这样即纠正了虚假登记的问题,又使得责任主体承担了法律责任。当然,这个方案仅限于自然人提出。
五、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冒用他人名义登记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往往伴有伪造身份证或公司印章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有可能是构成犯罪的。例如,构成伪造身份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刑事责任处理后,凭刑事判决书要求工商部门撤销登记。
综上分析,被冒名的人员,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通过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均可以维权。但是,选择何种维权方式,可以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选其中的一到两种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