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老胡重出江湖】审计报告三原则

审计报告是审计团队整体工作水平的最终体现,也是审计工作成果的最好证明。一个好的审计师,必须能够写出一份有价值的审计报告。同时,了解审计报告的写作原理,也能给我们的日常审计工作带来一些启发。审计报告基本原则是审计报告形成的方向基础,是需要我们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先行掌握的。对于审计报告基本原则的话题,有很多审计同仁有过深入分析,下面的三个原则,仅仅是结合个人的审计经历与实践,做一浅议,有不到之处还请各位同仁多多指教。
原则一,要关注共性问题
审计工作虽然是为了解决问题,但绝对不是为了解决一切问题,毕竟审计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我们应当把有限的审计资源投入到关键、重要问题的解决上。对于内部审计而言,解决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才能符合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针对共性问题的审计建议才具有广泛意义;才能得到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的认可。作为审计工作成果终极展示的审计报告,需要营造这样一种氛围和环境,让治理层和管理层作为读者身临其境,激活共鸣,使其能够完整看完审计报告,对问题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对你的审计报告说“是”。可以想象,如果某些行为仅仅是个别问题、个别现象,还能否引起管理者的兴趣呢?更不用谈重视与否了。比如“你集团某子公司新增客户中,131户客户(占比80%)被认定为行业预警客户”和“你集团某子公司新增客户中,131户客户(占比8%)被认定为行业预警客户”相比,哪个更容易引起关注呢?
原则二,要有解决方法
审计工作中,不缺问题,也不缺提问题的人,缺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人和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即使审计报告提取的是共性问题,但也应当针对共性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否则审计工作是不够到位的,审计报告也就是个半成品。审计报告提出解决方法,可以让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工作更加信服,优化审计关系;也可以让治理层、管理层对审计工作更加放心、认可。一般而言,审计报告提出解决方法路径有三,一是给数据,给事实;二是提炼规律,提供流程化的建议;三是能够落地,体现可操作性。比如“建议根据集团制度规定,尽快规范操作”和“建议根据集团制度规定,加强某业务管理体系建设,补充缺口管理人员,加强管理;认真排查业务隐患,审慎开展相关业务,规范业务后期管理工作;加强流程管理,细化流程操作;加强风险与业务培训……”,哪一个能够让被审计单位认为言之有效,更加有利于针对性整改、也有利于我们针对性开展监督呢?
原则三,要留有余地
审计不是刑事案件,审计报告也并非刑事案件裁判文书,要求排除合理怀疑;企业管理往往存在灰色的地带,不是非黑即白的。对于审计工作而言,凡事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即使审计发现是对的,审计报告中也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所谓的“满”,更多的是一种措辞上的平和,不是特别尖锐的冲突矛盾的体现,即使有数据、有事实支持,但毕竟存在审计人员看不清、看不到的地方,没必要使用“绝对”语气的相关词汇,也尽量少用程度较大的形容词。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文书时,应时刻保持必要的职业审慎性,这既是对被审计对象的一种尊重,也是避免审计矛盾、获取被审计对象认可的一种手段,还是对治理层和管理层的一种负责,甚至是对我们所用文字的一种准确把握。比如“某业务规模和收入保持稳定”和“某业务规模和收入均未增长”,哪个看起来能够更让被审计对象可以接受呢?
其实审计报告作为一份规范类文书,其原则从不同视角、不同目的分析可以有多种解读,比如合规性、规范性、真实性、全面性、精炼性、准确性……等等,其中既有覆盖、也有交叉,但无论遵循什么原则,我们的审计报告最终呈报的时候,还是要做到让自己满意、让领导满意、让被审计对象尽可能认可。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用心深入去写、没有让自己满意的审计报告,又怎么能期望被管理层和被审计对象认可呢。或许这个自己满意原则,才是最基本的原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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