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书法中的神气骨血肉
苏东坡《论书》云:“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阙一,不成为书也。”书法之妙,全在运笔,作字以精、气、神为主,以形传神乃是书法精神的最高境界,那如何理解这五个字的含义?
神采飞扬
一、神
“神”即书法中的形神兼备,是将作者的感想与情怀表达出来,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谓之为“神”。只有完美的形态,才有神的韵味。所以神是建立在形的基础之上。南齐王僧虔《笔意赞》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书法中的神
二、气
佛家中的“气'指的是一个人的精神。武学中的“气”指的是人体的血液。那么书法中的“气'指的气韵、气势。怎样才能使作品有气呢?清梁同书《频罗庵论书》指出:“写字要有气,气须从熟得来。有气则自有势,大小、长短、高下、攲正,随笔所至,自然贯注成一片段,却著不得丝毫摆布,熟后自知。'
气韵生动
三、骨
书法中的“骨″指的是骨力,即作品所呈现出来的品质与气概,也称“骨气”。笔力雄健,筋骨相连,才称之为“骨”。清朱履贞《书学捷要》云:“书有筋骨肉,前人论之备矣,抑更有说焉?盖分而为四,合则一焉,分而言之,则筋出臂腕,臂腕须悬,悬则筋生。然血肉生于筋骨,筋骨不立,则血肉不能自荣。故书以筋骨为先。”书法用笔偏肥,肥不能滞,滞则臃肿;亦须防软,软则无骨。肥而无骨,古称“墨猪”。若用笔偏瘦,须不露骨,瘦而露骨之字,古称“枯骨”。书法用笔以骨为先,肉为其表,二者兼之,适宜为可,肥瘦合度,其字神采飞扬。
骨力劲健
四、血、
墨法亦称“血法”。元陈绎曾《翰林要诀》中有“蹲、驻、提、捺、过、抢、衂”七种血法。血为之水墨,书法用笔须血脉畅通,血肉丰满,酣畅淋漓。墨色如同一个人的血肉和肤色,表现的是他的气血,应血色丰润、神气光华、血气方刚。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要使字有血有肉,须浓淡适宜,含蓄奥妙、燥润相间。
墨法亦称为血
五、肉
书法讲究“筋骨劲健,血肉丰满'。肥瘦相和须水墨得所。肉之多少全在笔锋。重处铺毫称之“满捺”,捺满线条肥厚即肉肥;轻用裹锋称之“提飞',提飞则线条瘦即肉瘦。墨生于水,水淫则肉散,水啬则肉枯。字生于墨,墨浓则肉痴,墨淡则肉瘠。粗则肉滞,积则肉凝。正如汉蔡邕《九势》云:“下笔用力,肌肤之丽。'
血肉丰满
神、气、骨、血、肉蕴含一切美学特征,五者缺一不成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