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悟人生】罗崇敏教育文摘(二十三)
教师的生活观。
教师是人而不是神,教师的职业是平凡的,但又是神圣的。教师不但有自己的职业生活,还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教师应该有与自己职业相配的生活观和生活方式。教师不但应有殷实的物质生活,还应有丰富的文化生活,更应有高贵的精神生活。我们处在一个社会根腐病漫延的时代,权力、金钱和关系成为至高无上的追求,但教师应该追求正确的生活观和幸福观,莫把教育当手段,莫把欲望当理想,莫把面具当素颜。不幸福的教师教不出幸福的学生,无尊严的教师教不出有尊严的学生,教师的职业尊严要与生活尊严相标配,教师的职业价值要与生活价值統一。教师应在教育中发现幸福,在教学中创造幸福,在学生中传承幸福。
生活是生命的活动过程,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教师不但有物质生活的需要,更有精神生活的需要。教师要培养广泛的生活兴趣,要陶冶生活情趣,培养生活志趣,热爱生活,创造生活,享受生活。培养适合个人的生活方式,过简约、生态、和谐、健康、高雅、文明的生活。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生活在未来的世界里。政府和全社会都应该关注教师的生活,使教师的待遇公平,使教师的身心安全。那种要求教师做生活的“乞丐”、道德的“富翁”,要教师去无私奉献、燃烧自己死而后已,这对教师是不公平的,甚至是对教师职业尊严的亵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要回避一个事实:当今社会在法律上教师的职业是崇高的,在现实中教师的职业是低下的;在领导的讲话里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但在现实中拖欠教师工资的事件频发。天天讲要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但连基本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会让人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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