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诗歌史上最耀眼的一位女诗人,她用诗意的方式,吟咏出女性的希望、勇气、爱情、友谊与关于人生的种种体验。在离群索居的环境下,她写作的诗歌并不封闭,反而打开了个人与历史的维度,在对女巫受难的追溯中,对自然万物声音的感知下,狄金森的创作不局限于女性的肉身经验,而是展现出了难得一见的开阔、自足与不受驯服的气质,并由此启发了包括庞德、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史蒂文斯、弗罗斯特、T·S·艾略特、策兰在内的一众伟大诗人,以至于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西方正典》里感叹:“除莎士比亚之外,狄金森是但丁以来西方诗人中显示了最多认知原创性的作家。在她魅力的顶峰前我们遇到了最杰出的心灵,这是四百年来西方诗人中绝无仅有的。”
当她把爱情看得更明白,不再让自己毫无保留地屈从某个异性,婚姻于她而言,更非必要之事。艾米莉·狄金森,本文分上下节,首发于《VISTA 看天下》《澎湃·翻书党》。12月10日是艾米莉·狄金森诞辰190周年,她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诗人,但在生前,她却是一个被文坛遗忘的名字。那时候,她不会登上任何文学榜单,不会受邀参加任何名流派对,即便是知道她的人,也只是把她当作一个有点才气但古怪至极的诗歌爱好者。从世俗的角度而言,狄金森的一生乏善可陈。她的父亲是阿默斯特州的律师,担任过马萨诸塞州的州议员和美国国会议员,母亲是个家庭主妇,沉默寡言,缺乏自信,一度患有抑郁症。狄金森对母亲感情淡薄,她曾抱怨:“我从来就没有一个母亲……”她和父亲处得来,但父亲公务繁忙,所以,尽管父亲给了她不错的物质生活,却给不了她足够的温暖。青少年时期,狄金森在女子学院曼荷莲学院接受正规教育和宗教洗礼,这让她从小对宗教事务十分敏感,与此同时,母亲患病让她不得不早早承担许多家务。从那个时候开始,狄金森就有了自我封闭的苗头。她厌弃社交,很少在外,一生中大部分时光待在了家乡马萨诸塞州的阿姆赫斯特,镇上的人们称呼她为“谜团”。据说,她成年后只穿白色衣服,见到熟人也会紧张,即便欣赏一个人,也不求与他见面。传闻,狄金森的哥哥奥斯丁与情妇托德在家里弹琴时,狄金森喜欢在楼上聆听,她对托德的才艺倾慕有加,但从不下楼与托德相见。狄金森年纪轻轻就患上了肺病和喉痛,这在当时很难治愈。《新英格兰人文之旅》写道:“(她)天性十分敏感,性格也十分复杂:她既胆小怕事、服从、柔顺,又强硬、直率、独立、争强好胜。分别、死亡、疾病,母亲极端内向、父亲频繁在外,都使艾米莉常常感到忧郁和压抑。”而学者林德尔▪戈登认为:狄金森患上了先天性癫痫,她和她的堂妹、外甥都被此病折磨,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她为何避而不出且终身未婚,因为在19世纪,患有癫痫被视作耻辱,在美国的一些州里,癫痫病患者甚至不被允许结婚。1855年,狄金森25岁,她那时迷恋上一位名叫鲍尔斯的编辑,给后者寄过去五十几首诗,写了许多信件,但鲍尔斯已经结婚,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与有妇之夫相爱是罪恶。所以,他们彼此思慕,却止于一步之遥。狄金森敢于在诗歌里对鲍尔斯喊话:“神圣的头衔——由我占!做妻子——勿需牌匾!”可现实里,鲍尔斯迈不过道德的高墙,她也不行,于是,她只能把痛苦融在诗歌里,她写道:“心啊,我们将把他忘记!你和我,今晚!你要忘却他所给的温暖,我则要忘记他给的光明。当你忘记后请告诉我,然后我,我的思念也将黯淡……快!免得你迟延,我又把他记起!”或许是由于对父亲的向往,以及基督教教育对她自身的塑造,纵观狄金森的一生,她所思慕的对象往往比她年长、较她成熟,举头投足具备慈父的气质,譬如当时费城的著名牧师查尔斯·沃兹沃斯,他和蔼、庄严、浪漫、才华横溢,比狄金森年长16岁,狄金森喜欢称他为“我的费城先生”“我的牧师”“我尘世中最亲的朋友”,甚至有人怀疑,狄金森在一些信件中写下的神秘收信人“Master”,也是这位沃兹沃斯先生。然而,和编辑鲍尔斯一样,沃兹沃斯也已经有了家室。沃兹沃斯可能是狄金森生命中最欣赏的男性,当他去世时,狄金森用一首诗表达了自己的痛苦,她说:“今夜——我更老了/先生——/但爱却没变/……/我常想当我死去的时候——/我就能见到你——/因此,我愿尽快死去——”爱情之路受挫,狄金森大量减少社交活动,到28岁时,她已基本隐居,成为“阿默斯特的女尼”,连朋友来访,她都战战兢兢。在隐居的日子里,爱、园艺和写作成为狄金森隐秘的爱好。如果不做诗人,狄金森会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园艺设计师。学者朱迪·法尔曾指出:狄金森生前将压花收集到一本66页的皮制封面的标本集里,其中包含了她收集并根据林奈体系分类标记的424种压花标本,每一种都标注着拉丁语名字。狄金森有近三分之一的诗歌中出现花草意象,如《战场》的首节:“他们雪片般落下,他们流星般落下,/象一朵玫瑰花的花瓣纷纷落下,/当风的手指忽然间/穿划过六月初夏。”花朵是一种自然世界中美好的载体,它令狄金森愉悦、轻松,让她离自己理想的自由更近一分,有时候,在一些诗歌和信件里,狄金森干脆把自己比喻为花朵,一株写诗的自由之花。隐居期间,狄金森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写作。她生前只发表过十首诗歌(有一说是七首),部分发表在《共和国报》,但大多经过遵循传统语法规范的编辑修改,折损了原貌。直到她去世后,经过亲友的整理、结集,出版,狄金森的诗才逐渐被文学界关注,她的地位水涨船高,成为主流批评家也认可的杰出诗人。1930年代后,狄金森被推崇为“对美国文学作出了重大独创性贡献的大诗人”,与惠特曼并举,享受着青年读者的不住赞许,然而这些,都与在世的狄金森无关。尽管诗歌没有成为通往名利的道路,狄金森在自己的小屋里依然勤劳地耕耘着诗歌。她写诗的时候天马行空,也许灵感突然袭来,就记录在一个纸片上,这个法子有点像喜欢扑蝶的纳博科夫,她把记录诗句的纸片缝在一起,卷起来,绸带系好,然后搁抽屉里,索性也不找编辑了,久而久之,许多诗句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诗歌并没有宏大主题,多是日常生活的侧写,比如:“三月大胆地走过来,像邻居一样前来敲门”“月亮溜下楼梯去窥探,‘谁在那儿呢’?”“放下栅栏,哦死神——/让疲倦的羊群进来/它们的咩咩声不复相闻/它们的漫游完成——”狄金森的诗歌不被十九世纪的美国主流文学接受,不仅是由于她的女性身份,还在于她不拘泥于语法的诗歌风格。狄金森的诗歌并不严格遵循维多利亚时代的语法规范,她的每一个词汇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为自己的情绪服务,一个了解她的人会知道,她写诗有一个习惯,就是会运用大量的破折号。如诗歌《我死也想知道》:一连用了十七个破折号。又如《这是我写给世界的信》中,八行诗歌,也用了七次破折号。狄金森大胆制造出句式和标点符号上的怪异感,但这并非是因为她不懂语法,而是她追求诗歌创新的一种方式。她写过不少押韵、细腻的短诗,她的诗歌风格多变,既有轻巧的短诗,也有挑战读者阅读习惯的晦涩长诗,在一些诗歌中,狄金森加入了女巫的典故,因为在中世纪,曾有10万以上的女性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以女巫的身份被处死。女巫,这个曾被视为与神灵对话的聪慧身份,在中世纪一度被视作淫秽、乱世的代表,遭到教皇和保守势力的抵制。地金森用女巫作为隐喻,暗示妇女在男权社会里面临的“道德污名化”困境。狄金森的诗歌在异质性中寻求真实。但这真实绝不等于粗糙与蛮横,她的诗歌里有宽广的思想,她胜过学院派诗人的地方在于——她的诗能被平民朗读,却不会折损内在的力量与美。例如,在短诗《如果记住就是忘却》中,狄金森写道:这首诗简短洗练,没有任何晦涩词语,但却在回旋的往复中,指引个人进入玄思。狄金森诗歌的意象精准、文字隽永,诉诸个人,却没有局限于个人经验。如学者江枫所说:“狄金森倾向于微观、内省,艺术气质近乎‘婉约’。她写爱的萌动,爱的燃烧,爱的丧失,有甜而不腻的喜悦,炽烈而蕴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绵绵难绝的长恨。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写来清新别致。”她早年的诗歌如同草原野马,热烈奔放,高唱着生命的力量、个人的决绝。隐居过后,她的诗歌主题愈发多样,不仅仅有火一样滚烫的句子,还有许多对婚姻、女性、人权、友谊、亲情、生命的玄思,流露出宿命感与对人间的敏感,字里行间,孤独与悲观的情绪暗流奔涌,到一个节点凝结为永恒的冰露,读之令人心疼。在她的诗句里,宗教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主题。狄金森在多首诗歌中运用基督教的典故,传递出她对宗教、命运的态度,比如《灵魂自成一体》中的“Choose One”,有学者指出,“One”暗示的就是“上帝”,表示狄金森的宗教信仰。在《我从未看过荒原》里,狄金森索性直抒胸臆:“我从未与上帝交谈,也不曾拜访过天堂。”狄金森的诗歌留下许多戛然而止的隐喻,这让许多自信的解读者知难而退,也使狄金森的诗歌世界神秘莫测。哪怕到后来,当她与惠特曼被供在一个平面上受人评议,她流传地最广的诗句,仍然是相对通俗易懂、并不设过多隐喻的作品。在十九世纪,狄金森没有得到与她诗歌才能匹配的重视。在当时的美国文学界,艾米莉·狄金森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名字,她不会登上任何文学榜单,不会受邀参加任何名流派对,即便是知道她的人,也只是把她当作一个有点才气但古怪至极的诗歌爱好者,例如狄金森本人很欣赏的一位诗评家希金森,在收到狄金森的投稿后,他并没有燃起多大兴趣,即便狄金森毛遂自荐,主动表达渴望诗歌被更多人熟知的愿望,希金森依然固守着保守的审美标准,建议狄金森改善“不稳”的韵律,再想发表的事。“许多人都将生命托付给神,我却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诗。”如今,当人们回顾狄金森的创作生涯,诗歌是最主要的方式,但还有一条隐秘通道,就是诗人留下的信件。狄金森为后世留下了一千多封信,这些信件既透露出她的创作观,也表现了狄金森的生活观念、她与友人的交往,以及她在诗歌中着重表现的主题。在一封信中,狄金森写道:“谜语不是我的目的,我的诗探讨的是生命的本质。”她的信件被后人收录成书,仅仅国内出版的,就有人民出版社的《狄金森书信选》、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孤独是迷人的:艾米莉·狄金森的秘密日记》、译林出版社的《我从未见过荒野:狄金森诗与书信》,以及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狄金森全集》等。她的信件文辞优美,遣词造句如同诗歌,对她来说,诗歌与信件都是她描摹感觉、传递思考的工具。唯有诗信一体,才能镌刻一个真实的、趋近于完整的艾米莉·狄金森。
狄金森的信件有长有短,短的几乎就是诗句[她的嫂子苏珊称之为“信诗”(letter poem)],如“草地里可以听见大地的声音,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以及“新月就像从黄金矿上走来的姑娘”。而比较长的信,不妨以三封写给“主人(Master)”的信作为代表,在这三封信中,诗人把Master视作她的灵魂伴侣与人生导师,她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很低,在其中的第二封信里如是说:“先生,这世界我最想要的就是见到你!除此之外,就是天空。”
为了表达自己对Master的爱与敬意,狄金森会寄给Master紫罗兰,Master并没有第一时间领会花语的意思,狄金森就在回信中说:“它们(寄出的花)没有照我的话说,我给的口信它们没有传达到。”到了第三封信,狄金森把自己的虔诚表现到极致,她动情地写道:“主人,请打开你生命的大门,让我进入,长长久久住在里面,我永远也不厌倦。当你要安静,我绝不有一点吵声,当你最乖的小女孩。”能让狄金森如此仰慕的Master到底是谁?在学术界,他被部分学者怀疑是查尔斯·沃兹沃斯牧师,此人是当时费城的著名牧师,他和蔼、庄严、浪漫、才华横溢,比狄金森年长16岁,狄金森喜欢称他为“我的费城先生”“我的牧师”“我尘世中最亲的朋友”。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鲍尔斯编辑是Master的另一个热门人选,狄金森曾给他寄过去五十几首诗,写了许多信件,鲍尔斯也欣赏她,但彼时他已经结婚,二人因此止于思慕。有学者认为:寄给Master这三封信的语言风格、意象、传递情感等,都和狄金森在1850末至1860年初写给鲍尔斯的信很相似。Master是谁或许永远是个谜,无论是沃兹沃斯还是鲍尔斯,他们在狄金森的生命里都来去匆匆。狄金森习惯独处,直到四十岁以后,她的生命里才再度闯入一个她认为值得托付的人,那就是洛德法官。他在马萨诸塞高等法院工作,是狄金森父亲的朋友,比诗人年长18岁。洛德法官与狄金森认识良久,狄金森曾运用莎士比亚悲剧《奥赛罗》第五幕第二景的典故,把洛德形容为自己“航行尽头的航标”,对他说:“你不知道你已带走我的意志......”他们互相交织,逐渐发展出灵与肉的渴慕,狄金森比洛德法官小许多,但她也能表现地如同猎手,将文质彬彬的法官捕入网中。在一封不乏调情意味的信中,狄金森写道:“躺在如此靠近你的渴望处,在我逡巡时触碰它,只因我是一个旅动不已的睡眠者,会常常从你的手臂开始游历整个快乐的夜晚,不过你会放我回来,是吧?因为那里是我唯一所求之地。我说,若我感知到渴望比之在我们亲密的过往时刻更迅速,或许我不会抗拒去享有,而是必然享有,因为应该是这样。”狄金森并不奢望洛德法官和她结婚,她不想毁掉洛德法官的家庭,只要两个人彼此通信,她已心满意足。在每一个灵魂的漫漫黑夜里,知己的回信成为燃起她心灵之火的一束光。母亲的早亡、父亲的离开、牧师沃兹沃斯的辞世,一点点加剧狄金森的孤独体验。晚年,狄金森的诗歌有了越来越多的生死离别,她在短诗《我的战争已成历史》中写道:“周遭的人,皆先我死去——/若谢世的老友仍不忘记我/会是多么甜蜜——”在狄金森的晚期写作中,死亡成为一个重要主题,据统计,狄金森一辈子的一千八百首诗歌里,关于死亡的诗歌多达五百首,且集中于中后期。在狄金森眼里,死亡犹如拍卖师手上的一件商品,只要锤子落下,交易完成,买主就必须将“死亡”领走,不能拒绝。洛德法官的妻子去世后,狄金森与洛德法官一度考虑过婚姻的事,但不了了之。狄金森没有勇气与洛德跨入婚姻之门,她害怕婚姻会泯灭她的自由,会让她进一步陷入家庭的琐碎,而洛德则遭遇到侄女艾比的阻挠,后者担心狄金森会抢夺洛德法官的大笔财产,她对狄金森不乏恶毒的漫骂。她称狄金森为小荡妇,斥责诗人道德放纵,“想男人想疯了”。
狄金森犹豫不结婚的原因,还与时代背景有关。在十九世纪的美国,男性与女性的社会地位极不对等,女性被家庭这个镣铐限制着,仿佛结婚生子养育就是他们三十岁后的所有事务。同时代的弗吉尼亚·伍尔夫感慨,“在西方传统的社会中,一个出身中产阶级的女子要想成为作家、诗人是难上加难的。在那个时代,女子的首要任务便是作为生育工具,使家族的血脉得以接续下去。”狄金森曾在写给苏珊的信中感慨:“清早的花朵,惬意地享受晨露的甘美,然而,也仍是那些花儿,正午时分却在强烈的阳光下痛苦地垂下脑袋,想一想,你们这些干渴的花朵,此时除了露珠就再也不需要什么了吗?不,尽管会被灼伤,被烤焦,她们也会渴求阳光,渴望火热的正午,她们已平静地接受了——她们知道,正午的男人比清早更强大,她们的生活从此要随了他。啊,苏西,这太危险了。”所以,即便是所爱之人求婚,狄金森也犹豫不决,她看到太多伴侣今天如胶似漆,明天貌合神离,她对妻子这个符号惶惶不安,害怕自己的人生成为丈夫的附庸,到了晚年,当狄金森将诗歌创作作为自己最高的追求,当她把爱情看得更明白,不再让自己毫无保留地屈从某个异性,婚姻于她而言,不再是必要之事。阅读狄金森的信件,读者会发现一个可爱、细腻、敏感、富有生活情趣的她。她会为情所困,也袒露自己离群索居的生活。她在信件中解剖自我,也试图和上帝建立一种对话的关系。狄金森是一名基督教徒,信仰是她创作的神圣感来源之一。她曾说:“信仰本身就是我们的十字架,我们在它的沉重下蹒跚前进,但却始终放不下它。”16岁时,她写信给好友爱比亚,问:“你不觉得永恒很恐怖吗?”“我几乎要接受‘他(耶稣基督)在我之上’的说法。每日活在基督的慷慨里,却仍对他与他的道怀有敌意,我是多么不知感恩。”由此可见,狄金森一方面敬畏基督教的信仰,另一方面,她又怀疑一种不加反思的集体崇拜,对于宗教,狄金森并非总是坚定。而她最信奉并坚持的仍是文字。她几乎是用信徒的态度来对待写作。她曾这样形容夜晚写诗的经历:“晚餐后,我躲进诗里,它是苦闷时刻的救赎。一旦完成一首诗,我觉得放下了一个负担。晚上诗行常会吵醒我,韵脚在我脑中走动着,文字占领我的心。接着,我就知道世界不知道的,那是爱的另一个名字。”
只可惜,狄金森生前的创作没有得到太多认可,还没等世人意识到她的可贵,死神就已降临。1886年,狄金森感染重病,不得不停止写作。据主治医生比奇洛说,她很可能感染的是一种叫“布莱特氏病”(肾小球式肾炎)的疾病。那一年,阿默斯特镇有五个人死于这种疾病。但医师诺伯特·赫西赫恩与波利·朗兹沃斯认为:狄金森晚年的生理特例与“布莱特氏病”不符,更接近于原发性高血压。只是,原发性高血压在1886年是无法被诊断出来的。
1886年5月15日,狄金森56岁。世界遗忘她时,她在病榻上独自沉睡,睡梦里,仍是一个孤独恒常如新的诗歌世界。据亲历者回忆,生命最后一年,她的面容还和30岁一样,浓密的赤褐色头发不沾一点银丝,仿佛岁月在诗人的身体不曾留下痕迹。
葬礼中,牧师念起《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5章的一句话:“这必朽的总要变成不朽,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
狄金森在临终前要决定遗物的命运,她交代妹妹拉维尼亚,把自己的书信直接烧毁,但对如何处理诗稿却不置可否,那些诗稿在抽屉与盒子里,其中一个“锁起来的樱桃木小盒子”,藏了七百多首诗。
在那个空房间里,拉维尼亚发现了狄金森收藏诗信的木质盒子。就在那个盒子里,其中一封信有一段开头写道:“我安安静静地活着,只为了书册,因为没有一个舞台能让我扮演自己的戏。但思想本身就是自己的舞台,也定义着自己的存在。记录一个,就是同时记录另一个,就像将开得最美的鲜花夹在书页间一样。所以,让这个日记成为写给自己的信吧,这样就无需回信。”
狄金森创作丰富,但在生前,她只发表过十首诗歌(有一说是七首),部分发表在《共和国报》,但大多经过遵循传统语法规范的编辑修改,折损了原貌。直到她去世后,经过亲友的整理、结集,出版,狄金森的诗才逐渐被文学界关注,被最终成为主流认可的杰出诗人,与惠特曼、T·S艾略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布罗茨基等诗人并列在文学的万神殿里。到如今,狄金森的地位已很少有人质疑,她的诗歌也深刻影响了伊丽莎白·毕肖普、露易丝·格丽克等美国后辈。
可以说,狄金森凭借一己之力开创了新的风格,她的存在,令现代诗歌多了一个无法被忽略的名字。只是这些,都不是百年前离开的诗人所能感受到的,终其一生,不过是漫长、孤寂,以及长夜中每一个微弱但虔诚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