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买房,老人给了20万首付却不能同住?儿媳:我做得没错

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的逐渐开放,我发现当前社会大环境中出现了一种比较矛盾的现象:

年轻人一个劲儿地想要“独立”,而他们所理解的独立,并不是说自立自强,只是想要尽可能远离父母。

但因为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再加上自己花钱的本事又比赚钱的能力大,所以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的“支援”。

比如买房这件事情,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很多到了适婚年纪的人,之所以还没有结婚,大多数都是因为没有买房导致的。

可以当下的房价以及普通人的收入来看,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买房来结婚,几乎是不太现实的。

因此,买房的重担往往都会压在父母的身上。

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关键是很多老人出了钱买房,自己却不能享受。

我身边有个朋友就是这样,他们要买房,问父母要了20万首付款,但又不允许父母同住。

在我们看来很不可理喻的事情,他们却认为自己做得没有错,并给出了以下3个理由,不知道你们是如何看待的呢?

理由一:“结婚时没给彩礼,这是我应得的。”

我这个朋友就姑且叫她小美吧,她跟丈夫还在恋爱时因为有了孩子,所以两家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就只能安排两人的婚事。

但因为丈夫一家就是普通工薪家庭,并没有太殷实的家境,所以在彩礼问题上两家人并没有谈好。

小美的父母原意是想要18万彩礼钱,但这笔钱对于男方家庭来说太多了。

最后因为怀了孩子,再加上小美丈夫的苦苦哀求,婚礼还是如期举行。那时候小美还是一个更看重感情的人。

“那会儿就该逼他们家一把的。”小美后来说,“20万首付款都给得起,18万彩礼却不给,这明显就是不想给彩礼嘛。”

在商量好买房子的问题之时,小美是这样认为的。

这也为小美坚持不让婆家老人跟自己同住找到了一个看似“有理有据”的借口。

“结婚时没给彩礼,这是我应得的。”小美之所以能说出这样的话,原因在于她在带孩子期间听了很多短视频里的“大道理”。

而据我所知,小美婆家拿出的这20万首付款里,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借来的。我相信小美肯定也知道这个事情。

只是当她在思想中把“彩礼”和“首付”混为一谈之时起,这笔钱到底怎么来已经不重要了。

换言之就是:“你能借钱买房,为什么不能借钱给彩礼?”

理由二:“婚前本就应该有房子,我已经很让步了。”

按照小美的意思来说,在结婚之前因为有了身孕,所以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非要逼着男方家买房买车。

就是说,小美认为自己已经算是比较“宽宏大量”的了,婚后再提出买房的要求,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实真正让小美产生想要买房想法的,是因为她的一个“闺蜜”在结婚之后住进了一套新房。

在被邀请参观了闺蜜的新房之后,小美突然就觉得自己很委屈。

“婚前本就应该有房子,我已经很让步了。”这句话是在“闺蜜”一次次劝诫之下,小美说出来的。

事实上对于买房的事情来说,本身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一家人想办法凑够首付,然后一起还房贷、还欠款,终有一天生活还是会越来越好的。

再加上现在房子还算比较保值,所以小美婆家父母也比较支持他们买房的决定,也才会东拼西凑把20万首付款交了。

只不过整件事情中,对于小美这种“理所当然”的态度,让我们难以理解。

甚至小美还借此理由不让婆家父母同住,就更让我们觉得有点“过分”了。

但在小美的概念里,她更倾向于听从她闺蜜的说法:“女人就应该‘自私’一点,否则容易会被认为好欺负。”

理由三:“我爸妈养我这么大,不容易。”

在买房之后,小美跟她的丈夫所面临的不仅是房贷的问题,还有一笔装修的费用。

而对于连首付款都要靠借的婆家父母来说,小美当然也不指望他们能够帮忙给装修的钱了。

于是小美就跟娘家父母商量,让他们来出这笔装修的钱。理由是:等房子装好了,就接二老去一起住。

在我们问及丈夫的父母也给了首付款,为什么就不愿意接他们一起住的时候,小美是这样回答的。

“我爸妈养我这么大,不容易。”小美理直气壮地说,“再加上装修的钱还是他们出的,本就应该享受一下的。”

自始至终小美都认为婆家父母的20万首付款,等同于是结婚时的彩礼钱,也就等于是属于小美自己的钱。

在这种想法的自我洗脑下,小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甚至还认为自己吃了大亏。

有次我们劝小美说:“你丈夫的父母,把你丈夫养大成人也不容易啊。”

结果小美说了一句让我们感到很诧异的话:“生儿子本就要做好这个准备的。”

像这样的观点,好像我们在很多网络短视频平台上常常听到。

“我做得没错,这是我应得的。”小美到现在都是这样认为的。

结语感悟

可能很多人都在想一个问题,在关于买房和是否接老人同住的问题上,小美的丈夫难道就没有什么“主见”吗?

事实上小美的丈夫确实就是一个毫无主见的人。

他在当地县城的一个单位上班,每个月收入三四千块,而且每天除了打游戏就是刷视频。

在结婚之前,小美的丈夫所有事情都是听父母的,婚后任何事情都是听小美的。

小美对其的评价是:“以前是听话的儿子,现在是听话的老公。”

按照小美的意思来理解就是,要不是他很听话,早就跟他离婚了。

或许在我们眼里这样的男人是没出息的,甚至还感觉有点“窝囊”。

可常言道:“不经他人苦,莫劝人大度。”

换位思考,要是我们处在小美丈夫的位置,一边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一边又是相伴一生的伴侣,任谁估计也不好轻易做决断吧。

只是就不让婆家父母同住的问题来看,小美坚持的“理由”让我很难接受罢了。

如果你的父母花钱给你买房了,你愿意接父母同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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