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转自:山东省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12月10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8期)。
通告显示,本次有10个企业的12个品种共14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14批次均为中药饮片,其中4批次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核实,生产企业否认抽样样品为其生产。
不合格品种:白薇 、蝉蜕、炒桃仁(2批次)、麸炒枳实、海藻 、龙齿、羌活、前胡、清半夏(2批次)、淫羊藿、炙甘草 、炙淫羊藿。
不合格检测项目:性状、鉴别、检查-羰基值、含量测定。
纠正措施: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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