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飞刀做手术,收取患者一万元的劳务费,这是不合法的!

近日,一段医生在手术室内收“红包”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事情发生在山西洪洞县。患者韩某称,她患有脑梗,就医于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当地医院医资水平有限,不足以承担这么高风险的手术。

经患者和家属同意之后,洪洞县人民医院请来了北京天坛医院的专家给她做手术,双方协商好1万元是给专家的劳务费。

在手术室中,医生收下一万元“红包”被拍下来了,最终视频被各大媒体曝光。

此事经过各大媒体曝光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支持医生,因为这种行为解决了患者看病难的问题,不出门就可以邀请全国知名的专家给你做手术。也有人发文怒批,手术室里还收红包,无德医生,无良医院,

舆情热议持续发酵之下,帮收钱转交给北京专家的王主任已经被停职处理。当地县卫生局也成立了调查组,介入调查。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医生去其他医院做手术,我们业内称为“飞刀”。

北上广等大医院的医生,去基层医院做手术,本来是一件对四方都有利的事情:

第一,对患者有利

不用去北上广排队看病,省去了交通费,住宿费,还有辛苦的排队等床位等一些列麻烦,可以在家门口,请全国知名的专家给你做手术。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省去了舟车劳累,而且,在当地医院看病,报销的比例更高。

虽然家属要付一定的劳务费给做手术的专家,但是总的算下来,我认为还是更省钱的。

第二,对于基层医院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

大医院的专家来指导手术,可以将技术传授给当地的医生,有助于提高本地医生的手术技术。通过这种手段,本地的病人也不用去大医院,可以将病人留在当地,增加了基层医院的患者数量和收入。

第三,对专家有利

专家利用周末的时间,出去做手术,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可以在增加自己的收入的同时,又帮扶了基层医院,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往大了来说,对国家也是一件好事情。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就像贫富不均一样,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解决的,北上广等大城市,医疗水平就是比小城市高出不少。专家去指导手术和诊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然而,专家的这种走穴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私下走穴是不允许的!

我国于 2005 年实施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的程序审批、会诊过程、会诊收费等问题,是医师外出会诊的指导性文件。

医师外出会诊手术,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私人会诊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医师“走穴”,是指邀请会诊单位或者患方直接找到会诊专家进行医学治疗,而会诊费用直接支付给会诊专家的会诊的形式。一直以来医师“走穴”在我国都是被禁止的,是不合规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二种,合理的外出会诊

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

会诊医疗机构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向北京天坛医院发出了会诊邀请函,天坛医院指派医生去指导手术,这样是合规的。如果是两个医院的医生私下联系,走穴手术,这样是不合规的。

收取患者的劳务费也是不合规的

如果是私下走穴,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给会诊医生劳务费也是不合规的。

如果是按照规定,走完了所有的程序,是正常的院际会诊,也不能直接收取患者家属的劳务费。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医师外出会诊所产生的的各种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医师外出会诊,会产生以下的费用:

第一,差旅费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第二,会诊费

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第三,会诊医师的报酬

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简单来说,是医院给会诊的医生报酬,不是患者和家属给钱。

不得收受患者及家属的钱物!

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师收受患者钱物,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医师擅自外出会诊或者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由所在医疗机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我这里只讲了劳务费的问题,如果私自走穴,发生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就更加复杂了,可能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外科医生一定要爱惜自己的羽毛,不要私自出去走穴,国家禁止你这样做。即使是按照正规途径,外出会诊,也不能收受患者的劳务费,实际上与红包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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