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传系列】桑本谦 | “天地不仁”:进化、智力和时间
桑本谦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
本文为“法律前传”系列第一篇,后续精彩,请继续关注。
1
钟表、电脑、《哈姆雷特》、摩天大楼或者航天飞机,这些东西一看就知道是人造物;它们都有某种功能,服务于某个目的,明显不同于沙土、云朵、奇峰怪石或有规则的水波。虽说人造物通常比较复杂,能体现精巧的构思,但世界上最复杂、最精巧的东西恰恰不是人造的。
一个DNA分子(染色体)的复杂性就已完爆一架航天飞机,精美的双螺旋结构足以让人类最聪明的工程师和世上所有能工巧匠叹为观止。若把其中的遗传信息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塞满世界上所有图书馆还要绰绰有余。DNA上记载了生命的密码,生命是大自然的作品。
世界上还有很多复杂的东西既不是天然的,也不是人为设计的,比如城市、社团、国家、互联网、全球贸易网络以及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之所以说这些东西不是天然的,是因为有人类的心智参与其中;之所以说它们也不是人为设计的,是因为其中还包含着进化的力量,进化甚至是主导性的力量。
制订法律通常会有一大堆人合作贡献他们的智力,但绝大多数法律都有自己的前身,因此立法其实不那么费事。“法系”的概念描述了不同法律之间的亲缘关系,其间的遗传和变异都清晰可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繁殖了一大群子孙后代,但两者都可以到罗马法那里认祖归宗;正如哺乳动物和鸟类都有各自的复杂分支,但同样可以在爬行动物那里找到共同的祖先。
考古学家提供给我们的最早的成文法样本是《汉穆拉比法典》,它是3700多年前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颁布的,因被刻在一个两米多高的石柱上而得以幸存至今。这部法典早已死亡,石柱化成了一具法律的干尸,但法典在保护人身和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处理纠纷等许多方面体现出的法律智慧却至今存活,并已扩散到世界各地。
制度基因可以像生命基因一样永垂不朽,尽管它们的载体已经或即将前仆后继地走向死亡。
很早就有人注意到文化的遗传现象,还专门给文化的遗传因子取了一个名称叫“模因”(meme),对应但有别于“基因”(gene)。但其实法律制度的遗传因子和生命有机体的遗传因子很难区分,反而不如混为一谈干脆就叫做“制度基因”的好。
举个例子说,法典中的许多条文体现了“以牙还牙”的逻辑,但若往前追溯,作为抑制种群内部冲突、促进共生关系的一个制度性的遗传因子,“以牙还牙”早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广泛扩散于陆地、海洋和天空的生物圈。
法律制度中的“以牙还牙”并没有因为刑法废止同态复仇而彻底消失,合同法中的相互制约、担保法中的抵押和留置、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各种形式的自救行为,实际上都是法律决策者在利用受害人的“报仇心切”甚至“睚眦必报”。
在科幻小说《三体》里,不计代价的复仇天性被作者描述为人类抵御和威慑强敌入侵的主要心理驱动力。半个多世纪以来,也正是这种“野蛮”的心理驱动力支撑了核威慑的恐怖平衡。
你说“以牙还牙”算基因还是模因?
制度基因的历史比法律更古老,法律的历史比人类更古老。看看我们的近亲黑猩猩或倭黑猩猩的群居生活,就能大概知道,在人类尚未成其为人类之前,就已经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群体之中了。自然选择留给了我们的祖先一笔丰厚的制度遗产,文明的进程因此不必从零起步。那些作为文明支柱的社会规则,非但不一定表达成文字,甚至无需人类有意识地遵守。
倘把一个国家的所有法律全部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即使不会堆积如山,也至少算得上汗牛充栋,其信息总量肯定超过航天飞机的全部设计资料、图纸和操作指南。但无论多么复杂的法律制度,都可以拆解成数不清的小部件(可以类比为“制度细胞”),每个小部件内含的制度基因不仅十分简单,而且惊人相似。
比如,被n个人共同遵守的一条和平规则,就可以拆解还原为n(n-1)/2份双边和平契约。
解码这些制度基因,我们看到的只是两个(或最多几个)个体之间的共生关系(或叫“合作关系”“交易关系”“互惠关系”“非零和”等等都可以,随你怎么说)。制度基因是制度有机体的最小单元,任何复杂法律制度的发生和形成,逻辑上都是制度基因持续累积的过程。
两个人约定互不侵犯,只是和平的开端,但当和平的范围扩展到一大群人的时候,产权就形成了;两个人约定互助合作,只是个简单的交易,但当交易的规模增容到一大群人的时候,市场就出现了。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条由简单到复杂的路径如今被称作“涌现”,人类制度文明如同人类有机体一样,都是涌现的产物。法律的复杂性因此迥异于航天飞机的复杂性,而是近似于生命有机体的复杂性。
理解法律制度的关键,是透过复杂的现象看到简单的本质。法律是以其简单性而非复杂性来向人类心智来展现它的神奇和幽默的。举个例子说,民事诉讼法的条文数量很多,令人眼花缭乱,但当你发现这个法律制度可以被拆解还原为一个简单的合约体系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简单的共生关系不断累积,就创造了自然界里的所有奇迹。人类制度文明史是一部宏伟的篇章,但对比更加宏伟的地球生命史,却只能算个小曲目。这个小曲目的演奏刚刚开始,还没有人能猜测它的尾声。但现在可以观察到的,是它前所未有地整合了进化和智力两种地球上最伟大的力量。
2
蚂蚁在采集食物时表现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本领,它们能以太阳做参照,精确定位巢穴的方向,不管怎样转弯,都能按直线返回。这个本领涉及到复杂的计算,还要记住太阳移动的轨迹和角速度。我们不清楚蚂蚁选择路线的神经机制,但知道要完成这样一个实验观察,我们只需准备一个指南针和一块秒表,再学习一下积分学的知识。蚂蚁的本领来自亿万年的进化,但智力却可以节省进化的时间。
在大航海时代之前,尤其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普及之前,人类少有远征的机会。在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内活动,能记住路线或辨认标识就不至于迷路,但这个办法对于迁徙的候鸟显然行不通。动辄飞行几千上万公里,除非候鸟进化出一套定位感知系统——根据太阳或星星确定南北维度,根据磁偏角来确定东西经度——否则只靠记忆是回不了家的。
虽然人类至今没有候鸟的本领,但如今我们的手机上却安装了原理近似的GPS导航。科学家和工程师花费了几十年的时间才开发出这款导航产品,但与候鸟进化出定位能力需要时间相比,这点时间可以忽略不计。
蚂蚁和候鸟的行为受基因操控,那些操控蚂蚁和候鸟的行为碰巧符合了正确的物理定律和数学逻辑的基因,能赋予其载体以更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这些基因因此能在各自种群中成功扩散,与此同时,那些操控蚂蚁和候鸟的行为总是出错的等位基因,就都被自然选择无情淘汰了。于是我们观察到了蚂蚁和候鸟普遍拥有定位感知能力。
虽然候鸟不懂得地球偏磁角的变化规律,蚂蚁也解不了积分方程,物理定律和数学逻辑只有人类的大脑才能理解,但正如我们在蚂蚁或候鸟身上看到的,掌握某个本领,理解不是必须的,因为进化可以替代理解。但反观自身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面,理解可以加快掌握本领的速度,从而节省亿万年的进化时间——这算是“理解万岁”的另一种解释吧。
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崛起,靠的不是孔武有力、尖牙利爪或致命的毒液,而是智力——一种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通过计算多种参数来模拟事态的变化,人类因此能够面向未来,预测后果。智力最重要的功能,与其说是降低决策失误的概率,不如说是节省获得正确答案所需要的时间。因为即使没有智力,自然选择也会帮我们划掉错误的选项,只是时间很漫长。想一想如果我们不去开发导航产品而是坐等进化出超能力会是什么情形。
决策失误或行为失调会产生成本,时间是成本的一部分。虽然我们很早就懂得时间和智力之间的互补关系(比如笨鸟先飞或勤能补拙),但要说智力约等于时间,就貌似把其他错误成本给一笔勾销了。但在大自然的视角下,除时间之外的其他成本都是十分模糊的,似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经常说大自然鬼斧神工,是个能工巧匠,事实的确如此。包括蚂蚁、候鸟和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有机体,乃至整个生态系统,都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的作品。而从根本上说,大自然完成创作只需要两样东西——原材料和时间。原材料是定量,物质和能量都是守恒的,唯一的变量是时间。
3
据说只需足够的时间,一只猴子随机敲打键盘,也能创作出一部莎士比亚的巨著《哈姆雷特》。这个流传已久的说法其实很荒谬,因为条件说得太轻巧了。
“只需足够的时间”,多少时间才足够呢?
据说有人无聊时还真做过计算,猴子打出一部《哈姆雷特》的时间长达2000亿年,先不要吃惊,这只是个拙劣的玩笑,2000亿年这点时间实在太短暂了,猴子连个完整的句子也敲打不出来。真想让猴子打出一部书,时间就不是“天文数字”能形容的了,2000亿的后面恐怕还要再加几百万个零。但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去较真,不妨将错就错,假定猴子的创作时间就是2000亿年。可就算2000亿年也太过漫长,从宇宙大爆炸至今还不到150亿年。
不过地球上确实有部《哈姆雷特》,尽管从根源上说,《哈姆雷特》连同它的作者莎士比亚,都是大自然的作品。假定大自然要创作的终端作品就是《哈姆雷特》,我们可以设想大自然有两条技术路径去完成创作:可以先造出个猴子(进化耗时150亿年),然后再让猴子去敲打键盘(随机创作耗时2000亿年);也可以先造出个莎士比亚(进化耗时150亿年),再让莎士比亚去写出《哈姆雷特》(智力创作的耗时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条技术路径之所以节省了2000亿年,是因为莎士比亚相对于猴子有个显著的智力增量。虽然进化出一个莎士比亚要比进化出一只猴子多耗时几百万年,但比之智力创作替代随机创作的时间节余(2000亿年),这点时间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大自然来说,让莎士比亚取代猴子算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但是问题来了:同样是没有心智的参与,为何大自然创造猴子花费的时间(150亿年)就远比猴子创作《哈姆雷特》花费的时间(2000亿年)要少得多?《哈姆雷特》再怎么了不起,其精巧性和复杂性也比不过一只猴子吧,不是说一个DNA分子就已完爆航天飞机了吗?
提问至此,进化和随机选择的差别就浮出了水面。很多人把进化的过程类比为猴子随机敲打键盘,这是大错特错;倘若大自然像猴子那样工作,直到天荒地老也一无所获。
为了说明这个差别,我们先设定一个小目标——在键盘上敲打出Hamlet这个单词。倘若猴子在键盘上随机敲打,则即使键盘被设计成最简模式(26个字母键加一个空格键),要在电脑上显示一次完全正确的字母组合,猴子敲打键盘的次数也会超过3亿次。在随机选择的条件下,正确选择是不可积累的,即使历经艰辛猴子终于幸运地敲出了Hamle的字母组合,只要打错最后一个字母——概率高达96.3%——所有辛劳就前功尽弃。但若正确选择可以积累,情形就会迥然不同。
现在我们任意设定一个字母序列,由6个字母组成,比如cuekub,并将其定义为“第1代序列”。假定“第1代序列”可以不断自我复制(繁殖),每一次复制都和该序列基本相同(遗传),但允许偶尔出现错误(变异)。在复制过程中的绝大部分变异序列都会被删除(死亡或绝后),但如果变异使得字母序列朝着更像Hamlet的方向迈进了一步——比如变异为开头字母是H的序列Huekub——那么这个变异序列就会被保留下来,成为“第2代序列”。
“第2代序列”被假定为具有进化优势,其复制数量逐渐增长,并最终淘汰“第1代序列”;至此,开头字母H会作为序列标记或指令就被保存在所有序列之中(固定为序列基因)。“第2代序列”同样会自我复制并出现变异,当变异使得该序列朝着更像Hamlet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时——比如第二个字母从u变成a——就会出现以Ha开头的Haekub,“第3代序列”的基因档案增扩为Ha。以此类推,如果设计一个程序由计算机来执行,那么当“第7代序列”诞生的时候,电脑屏幕上就会正确显示出Hamlet的单词。
上述程序模拟了进化的过程,虽然简单粗暴,但已清晰描述了作为“累积选择”的进化过程不同于随机选择。累积选择可以避免随机选择导致的前功尽弃,并能为获得正确答案节省时间。虽然进化过程中的每一步选择都是随机的,但在优胜劣汰的机制中,碰巧正确的选项会被遴选出来,正确的指令保存在基因档案里,并在未来获得继续累积的机会。
只要累积选择的时间足够长,奇迹就会发生。生命既是累积选择的结果,也是累积选择的工具,出生和死亡、遗传和变异,共同组成了累积选择的创作机制。
4
然而,那个指向Hamlet的模拟程序还是会误导我们对于进化的理解。真实的进化既没有长远目标,也没有判断对错的最终标准。进化是短视的,误打误撞的,每次只迈出一小步,目标仅限于让生命有机体更能适应当下的环境,而衡量环境适应性的指标就是成功繁殖的概率。
只要环境持续变化,进化就不会停滞,大自然的创作史清晰呈现了从简单到复杂的趋势。用个拟人的说法——大自然没有规划和设计,但有远大的理想。套用古人的说法就叫“大算无算”。
假定大自然的创作目标就是坚持不懈地追求卓越,那么对应于此,我们会发现,进化和智力都是大自然的创作加速器,两者共有的功能就是节省时间——累积选择相对于随机选择会节省时间,智力取代进化也会节省时间。
在大自然的视角之下,只有时间才值得考虑。悠悠万事,唯此为大。
至于那些生死存亡,猎豹吃掉羚羊,人类之间的相互残杀,人世间的爱恨情仇,在大自然眼里都云淡风轻。“人命关天”的说法太夸张了,大自然需要的是“生命流”,而在生命流的尺度上,生与死是等价的。莫非“天地不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国家对生命的重视,也似乎只是局限于生命流的意义上,个体生命的价值很难不被淹没在生命流之中。讨论“人口老龄化”,还不是因为生命流的质量出了问题,这是担心小的生得不够多,还是嫌弃老的死得不够快?莫非“圣人不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好像圣人也的确说过“老而不死是为贼”……
视角不同,聚焦就不同。两个儿童争夺一个糖果,眼睛都会盯着糖果能否落到自己的手上,但在他们的父母看来,糖果的分配问题就没那么重要,至少不会像孩子们看得那么重要。父母更关心的是怎样获得数量更多的“糖果流”。由于存在家庭竞争(这是个体生存竞争的扩大版),所以那些更多聚焦于如何分配糖果的父母会显得不够深谋远虑,而赢家更可能是那些热衷于追求更多糖果的家庭。
这当然不是说分配问题不重要——因分配不公而导致后院失火同样是一个家庭的不幸——而是说外部竞争压力会决定不同问题的轻重缓急。国家层面的决策也面临同样的外部竞争压力。如果把社会财富比喻为馅饼,那么在法律决策者看来,分配馅饼就远不如做大馅饼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说,把馅饼分配得更公平,就是为了把馅饼做得更大。
法律之所以惩罚违约、侵权和犯罪,其根本目的(请注意这个限定),与其说是为了主持公道,不如说是为了防止人们过多操心自己的安全。与通常意义上的交易成本相比,安全投资是更难容忍的社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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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之间、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生存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不同制度和不同技术之间的竞争。如果竞争参与者采用了环境适应性更强的制度和技术,它们就有更大的概率成为竞争中的赢家,而伴随着输家不断出局,获胜的制度和技术就会在空间维度上不断扩展。由于这个进化过程容纳了人类心智的力量,所以优胜劣汰的速度会呈现指数级猛增。一场过去需要数万年乃至数十万年时间才能决出的胜负,如今可能在几十年甚或几年之内就见分晓了。
假定某人运气特别好,他误打误撞地掌握了一种更好的金属冶炼技术。不要小看“误打误撞”的作用,且不说早期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差不多都是误打误撞的结果(想想火药和酿酒是怎么发明的),即使在现代科学诞生之后,许多领域的技术进步也依然离不开误打误撞(不然怎么会需要那么多科研经费)。甜味剂的发明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每一种甜味剂的发明家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他们触摸过化学药品之后,却不小心舔了自己没洗干净的手指。
自然界里的“技术进步”要靠遗传才能保存下来,但人类的学习能力却可以节省遗传所需要的时间。在一个有学习能力的社会中,那个改良后的冶炼技术可以在一代人的时间里从一个人扩散到一群人。如果这个社会还能确保传授知识可以获得回报,那么这位技术先驱就会将自己的所有诀窍倾囊而授,在更短时间内带出一大帮徒子徒孙。
倘若这个社会还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分工和市场交易体制,则即使那些没有条件冶炼金属的成员也会迅速成为金属制品的消费者。而一旦这种冶炼技术转为军事用途,技术传播的范围就有很大可能在群体规模上继续倍增。别忘了,在技术扩张的同时,市场也在扩张。
市场扩张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一个生态机制,市场选择和市场竞争分别对应于自然选择和生态竞争。但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不再只是盲目的随机选择,而是会根据市场信息来优化决策,随时动态调整。生态竞争中的赢家原则上只靠运气就够了,但市场竞争中的赢家则需要聪明加运气,因为愚蠢的选项在进入市场之前就被划掉了,竞争只发生在有智力含量的选项之中。只在人类智力不及的地方,无意识的市场选择才主导优胜劣汰。
正是因为整合了智力和进化两种力量,市场成为目前功能最强大的数据处理机制。大自然获得了一台组合式的创作加速器,世界的面貌从此日新月异了;而当市场叠加了互联网之后,这个创作加速器又进一步升级,如今的口号是“一切皆有可能”。
如果说计算机(包括AI)是通过模拟人类智力来处理数据的话,那么,作为一门更加古老的技术——法律——就是通过模拟市场来管理社会。
想想合同法、侵权法或证据法里面的责任分担,其成本比较的算法与市场何异?你也许会说责任分担的逻辑是公平而不是效率,那么公平的算法又与市场何异?还有比市场选择和市场竞争更公平的算法吗?
说到家还是万法归宗,一切都是算法,只要最大化一个目标函数,则无论基因还是有机体,进化还是智力,市场还是法律,算法都是相通的,甚至高度一致。而不同算法在结果上呈现的最大差异,就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