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严禁3种行为,一旦“触碰”就是违法,个人、公司得负责

社会保险是对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其中,医保以及养老保险,是劳动人民最为关注的,迄今为止,全国社保缴纳人数已超13亿,在社会人口逐渐老龄化的今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从根本上解决了老百姓最基本的养老和看病需求,而为了全面实现全国社保缴纳机制,为百姓谋求更大的人身保障,国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然而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近年来社保卡“一卡通”措施执行带来的方便快捷,也有一些问题随之而来,以下三种行为最为显著,一旦“触碰”就是违法,到时候个人、公司都要负责。

第一种:使用社保卡“购物”

现如今,社保卡已经不再仅仅用于养老保险的缴纳和查询凭证,它已经涵盖社保、医保、金融、便民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保卡购物,并不是用社保卡内已开通的金融功能购物,而是一种“滥用”社保卡的现象。

为了实现增加收益的目的,有些药店会将一些类似洗洁精、洗手液的日用品和柴米油盐一类的生活必需品,作为商品向一些社保卡内“积蓄”颇丰的中老年消费者进行销售,并利用其他相应价钱的药品录入销售单据、开具虚假发票。

这种“滥用”社保卡的行为,已然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骗保”,国家已对这种行为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凡有“滥用”社保卡行为的,一经发现就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有些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为了我们自身的权益不被侵犯,社保参保人一定要杜绝“滥用”社保卡,不要为了一些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威胁到未来的医疗保障,透支自己的生命“储蓄”。

第二种:单位不帮员工缴纳社保

按照规定,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依法购买社保,这是单位对员工应尽的合法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

现实中却有很多中小型企业会因为节约用工成本、减轻经营管理压力等原因选择劳务外包、劳动派遣等方式,逃避社会保险的缴纳。更有一些不良企业会用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延长试岗时间等不法行为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钻法律的空子拖延或是压根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企业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员工的养老、医疗得不到基本保障,更是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工伤隐患,若是企业没有为员工进行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存在工伤事故,后续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办法都将十分麻烦。因此,若是发现这一行为,必须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毕竟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公司,也势必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三种:挂靠社保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壮大、社会结构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层出不穷,这些人在享受相对的从业自由的同时,因为没有工作单位,导致无法缴纳社保的问题也在困扰着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社保业务就这样无声的发展壮大起来了。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看似便捷的挂靠社保业务,不只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更是风险重重的。

从挂靠者角度出发,挂靠者不但要向挂靠公司支付一定的挂靠费,保险费也要比正常的企业员工多缴很多;与此同时很多挂靠公司都是虚假企业,一旦轻信了这些企业的宣传与保证,很容易会被卷走保险费或是中途被拒绝续保。

对于企业来说,其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将是致命的,企业为个人办理挂靠保险业务,势必需要伪造一些考勤数据、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虚假信息,用这些伪造的证明材料取得的社会保险一旦被发现,必将被视为诈骗公共财物的行为。更有甚者会被直接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其实个人若是想要缴纳社保,完全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这样一来,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保卡的功能性将会更加全面,国家对其实施监管的制度也会更加完善,作为社会保险最大的受益者和使用者,一定要明确社保的相关法律条文及管理办法,通过正规渠道去缴纳社保和使用社保,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利益而付出更大的损失。当然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之外,更要懂得捍卫自身权益,如果在投保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求得到妥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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