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膑兵法》·奇正(30)
以武学打开世界
【原 文】
天地之理,至(1)则反,盈则败,□□(2)是也。代兴代废(3),四时(4)是也。有生有不胜,五行(5)是也。有生有死,万物是也。有能有不能,万生(6)是也。有所有余,有所不足,刑[形]势是也。
故有刑[形]之徒(7),莫不可名(8),有名之徒,莫不可胜。故圣人以万物之胜(9)胜万物,故其胜不屈(10)。战者,以刑[形]相胜者也。
刑[形]莫不可以胜,而莫智[知]其所以胜之刑[形]。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11)而不穷。刑[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12)而不足。刑[形]者,皆以其胜胜者也。以一刑[形]之胜胜万形,不可。所以制刑[形]壹也,所以胜不可壹也。故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智[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智[知]其所有余,见胜如见日月,其错胜(13)也,如以水胜火。
刑[形]以应刑[形],正也。无刑[形]而制刑[形],奇也。奇正无穷,分也。分之以奇数(14),制之以五行,X[斗]之以□□,分定则有刑[形]矣,刑[形]定则有名(矣)。
……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是以静为动奇,失[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15)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奇发而不报,则胜矣。有余奇者,过胜者也。
故一节(16)痛,百节不用,同体也。前败而后不用,同刑[形]也。故战势,大陈[阵]□(17)断,小陈[阵]□解。后不得乘(18)前,前不得然[蹨](19)后。进者有道出,退者有道入。
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20),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使民唯[虽]不利,进死而不笋[旋]踵,孟贲(21)之所难也。而责(22)之民,是使水逆(23)留[流]也。
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见□人而未见死,道[蹈]白刃而不旋踵。故行水得其理,剽[漂]石折舟(24),用民得其生[性],则令行如溜[流]。
【注 释】
(1)至:至极,到了顶点。
(2)□□:疑是阴阳或日月二字。
(3)代兴代废:兴废交替。代,代替,交替。
(4)四时:一年的春、夏、秋、冬。
(5)五行:金、木、水、火、土,战国阴阳家认为五行相生相克。
(6)万生:这里指万人,各种各样的人。
(7)徒:指有形的具体事物。
(8)名:名称概念。
(9)万物之胜:指万物各有一方克制另一方的特性、力量。
(10)屈:穷尽。
(11)相敝:相终。
(12)以楚越之竹书之:用尽楚地和越地的竹子来书写。楚、越,指今湖、广、浙、闽等地,地处南方,盛产竹子。古人用书简书写。
(13)错:借为措,措置,这里有取的意思。
(14)分之以奇数:从个别的事物去分析事物的特性。
(15)发:暴露。
(16)节:骨节,关节。
(17)□:这段两处□字,疑是不字。
(18)乘:超过。
(19)蹨:践踏。
(20)赏高罚下:指重赏严刑。
(21)孟贲:古代的勇士、力士。
(22)责:强迫。
(23)逆:倒。
(24)漂石折舟:冲走石头,打碎船只。
【译 文】
天地间事物的自然规律是物极必反、盛极则衰,日月的运行变化就是这样。一兴一废不断更替,四时的推移就是这样。事物有相生相克,“五行”就是这样。有生必有死,万物就是这样。有的人能干,有的人不能干,人类就是这样。有有利的一面,有不利的一面,用兵作战的地形地势就是这样。
所以,凡是有形的客观事物,没有不可以用一个名称来指代它的。凡是有名可指的事物,没有不可以克服战胜的。所以智慧最高的人懂得用万物各自的特长去克制万物,从而永远驾驭万物。战斗就是用有形的力量互相斗争而取胜的。
有形的事物,没有不可以制服的,但我们未必知道制服它的东西。万事万物相生相克的现象,与天地并行,千变万化,无穷无尽。这种现象就是伐尽楚越的竹子作简,也是书写不完的。事物都是可以用另一种事物去战胜的,但是要用一种固定的办法去战胜各种各样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所以,尽管取胜原理只有一个,但取胜的办法却多种多样。善于用兵打仗的人,看到敌人的长处,就要知道它的短处;看到它的缺点,就要知道它的优点;看到取胜的方法,就像看到日月一样清楚;克敌制胜,如同用水灭火一样。
用有形对付有形,叫做正。用无形制服无形,叫做奇。奇正的运用,是变化无穷的,而各有所不同。从不同的方面去分辨事物的特性,用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制服这样那样的事物。明确了不同的方法,就获得了制胜的具体手段,有了具体的手段,就有了正确的概念和名称了。
……相同的事物不能相胜,所以以不同为奇。因此静是动的奇,佚是劳的奇,饱是饥的奇,治理是乱的奇,多是少的奇。公开的是正,隐蔽的是奇。出敌不意的行动,使敌来不及采取对策,就能战胜敌人。能把出奇制胜的方法运用自如,就会取得更大的胜利。
所以人身一处有病,全身就不听使唤,由于它们是有机相联的整体。前一步行动失败,后一步行动就失去了作用,由于整体的行动是统一的。讲到作战的形势,大阵不要中断联系,小阵不要各自为战;后队不得超越前队,前队不得为后队所践踏。前进时有道路可出,后退时有道路可入。
没有行赏用罚,士卒就能服从命令,这是因为这些命令是士卒能够办到的。重赏严刑,可是士卒还是不服从命令,是因为这些命令是士卒不能办到的。要使士卒在不利的情况下拼死前进、争先恐后,即使孟贲那样的勇士,也是很难做到的,现在却要求一般士卒做到,这不正像希望河水倒流一样吗?
所以操纵战争的形势,胜利了就给予奖励,失败了就要撤职;疲劳了就得休整,饥饿了就得吃饭。所以士卒看到有利的形势就会舍身忘死去奋战,即使前面是刀山也不后退。所以流水顺势而下,能够冲走石头,打坏船只。掌握了士卒的心理,军令的贯彻执行就会像流水一般势不可挡。
【读 解】
体会这篇文章,看来用兵打仗要掌握两个原则:一个是奇正的辩证法,一个是用兵的人道主义。
奇正是古代军事上常用的术语。奇和正相对。“正”是指正常的、一般的、通行的;“奇”是指灵活的、变化的、特殊的。打仗要善于把奇正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才能操纵战争这个变化莫测的怪物,以正驭奇,出奇制胜。这种观点贯穿了孙膑的全书乃至中国古代所有军事家的著作,这里就不必多说了。这里想特别说说的是本篇表现出来的人道主义军事思想。
孙膑说:“使民虽不利,进死而不旋踵,孟贲之所难也。”这意思是说,把士兵投入不利的困境,还要他们争先恐后地去送死,即使孟贲那样的勇士也做不到。这不能责怪士兵,只能责怪将帅。这种行为是背逆常理的,好像要使河水倒流一样。所以孙膑主张:“用民得其性”。就是说驱使士兵去打仗,还是要讲点人性,要摸清士卒的心理、要求和愿望,尊重他们,在人道主义的基础上使用他们。
看起来,士兵必须绝对服从命令,好像是一个没有自己意志的工具,只有听凭指挥官的随意调遣,叫你向左转你不得向右转,叫你立正你不得稍息,叫你前进你不得后退,叫你打东你不能击西,将帅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士兵处于绝对的服从地位。其实,这并不是绝对的。为了更好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将帅的支配权力实际上也是全体士兵的要求和意志的表现。
一个优秀的指挥员必须摸清士卒的心理、要求和愿望,尊重他们的意志和利益,并把这种意志和利益同自己的支配权力结合起来,才能做到令行禁止,使全军自觉地统一行动。从根本的意义上说,一个指挥员不能强迫士兵去干自己不愿干的事和对士兵毫无好处的事,不能叫士兵白白地去送死。白白送死的事谁也不愿意干,你自己也不愿意干,这是人之常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圣人的古训,把己所不欲的东西强加于人,这是权力的滥用。滥用权力可满足自己一时的私欲和利益,但长远地看是不祥。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到了,什么善缘恶业,都会有报应的。天地间的事,哪一样不是如此!
一个将帅有叫士兵去白白送死的权力,但没有这个权利。人们常常把权力和权利混淆起来了,这就造成了一种人权的侵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权力的,但是所有的人都有权利。所以,有权力的人既容易建功立业,也容易作孽造罪。你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