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要好好学习法律了—按号就座是个人道德还是公共秩序?
济南铁路局要好好学习学习法律了——按号就座是个人道德还是公共秩序?
文/虹野
这几天济南高铁“座霸”孙某刷屏了,关于孙某的批评已经够多的了,网上对其“人肉”也足以让人引以为鉴了,在此本人也不想再“落井下石”了,面对汹涌的道德审判,任何个人都显得非常弱小。更为重要的是,引起如此多人关注的公共事件不能止步于对个人的批判上,总得对公共秩序的完善起到一点作用吧?
在孙某“霸占”她人座位的时候,很多人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个人道德,认为只有道德败坏的人才会如此“无赖”。却忽视了高铁一方是有责任维护火车上的公共秩序的,“按号就座”是公共秩序的要求,其无法说明人的道德优劣。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高铁方竟然无法维护“按号就座”的秩序,可以说这个事件的发酵与高铁方维护公共秩序不力不无关系。
在23号,济南铁路局回应记者说,“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显然济南铁路局并没有意识到其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责,而把“座霸”行为当做个人道德而非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济南铁路局把其没有很好地维护火车上的公共秩序的“锅”直接甩给了“个人道德”。
可惜的是济南铁路局公安处“打脸”很及时。24日,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就在刚想说济南铁路局需要好好学习学习法律的时候。济南铁路局在公安部门处理完毕之后又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显然济南铁路局的处理方式就是我们常常听说的“一罪数罚”,这也算是给法律案例缺乏的人们活生生上了一课。
在济南铁路局从开始对“座霸”无法可依到最后“一罪数罚”,无不显示出其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责缺失,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在整个事件中显示出一副推诿责任、乱用权力、心胸狭窄的形象。
高铁“座霸”固然暴露了孙某的个人私德问题,但同时也暴露出了济南铁路局存在的管理问题,在孙某人受到了超出其应该受的惩罚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需要济南铁路局反思协议爱其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呢?如果真的反思了,也算是为为何公共秩序尽了一份力了。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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