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反腐,持续的“打虎拍蝇”取得显著成果,也使反腐败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其中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严重滞后制约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适应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一场从保护举报人入手的反腐升级战拉开了序幕。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工作。规定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保护举报人就是保障反腐的顺利进行。一路走来,举报人保护曲折前行,并不轻松。
与形形式式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相比,举报人明显处于劣势。举报职务犯罪,不仅要有正义感,要提交可信线索,还要注意保护自身,面临极大的风险,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十八大后,广大群众对反腐败充满信心,举报线索明显上升。但由于对举报人的保护没有跟上,各地时现侵害举报人事件,对全面深入反腐制约明显。
举报可能是一个人在行动,但反腐败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反腐的群众基础,保障反腐大业。中央巡视和各级巡视巡察成果表明,只有依靠群众,反腐败才能取得最大的胜利。没有一线干群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反腐不可能彻底,“老虎、苍蝇”依然会横行。拓展群众举报成反腐重要的突破口。
对举报人的全方位保护表明反腐正向依法反腐、制度反腐纵深挺进。无论是保密措施、明确打击报复的情形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奖励措施,都强调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鼓励和保护举报的氛围。
反腐正未有穷期,对举报人的保护依然任重道远。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挺进,未来对举报人的保护必将进一步升级。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规定》也会上升到举报人保护专门法律的层面。健全法治社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加入举报行列,不仅要转变公民的法治观念,更要从立法层面与执法层面采取综合措施,用法律作武器更加有力地保护举报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