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直播规定来了!弹幕也不能随意发

近一年来,网络直播爆发式增长,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平台数量还在不断增长。有的网络直播平台打擦边球,靠低级趣味博取眼球,前段时间, 95后女主播“雪梨枪”因录制传播淫秽视频被判获刑,将直播推至舆论焦点。

针对网络直播的乱象,国家网信办11月4日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分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规定》对网络直播平台、主播和观看者都做了要求。其中,网络主播实行“实名制+黑名单”制度,要求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规定》对直播平台提出了资质要求,并规定了“先审后发”、“即时阻断”等要求。通知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除了直播平台和主播,《规定》对直播观看者也做了要求,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规定》第十一条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规定》发布以后被称为最严新规,因为对主播、平台、观众都有要求,不管是谁都不能再“肆意妄为”。不过笔者认为,《规定》对于直播乱象的现状有一定治理作用,直播中的低俗言论数量会减少,但是想要完全杜绝这种现象,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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