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即是“自性具足”与“知足”,它的意义在于超越分别
道家用“自然”概念来表征万物的“自性具足”的状态和情状。实际上老子和庄子在将“自然”定义为“自己的样子”“本来如此”时就已经包含了万物自性具足的意思。换句话说,万物的自性具足正是万物的本来的样子。
“自然”即是“自性具足”
所谓的“自性具足”是指万物在禀承“道”的过程中是完整地、全部地获得它自己的本质属性。呈现每个个体的具足的本性,那是万物各自的最终任务。道家的这一“自然”思想是想告诉人们,你只要是“得道之全体”,只要是“自性”的,当是最好。更为重要的是,既然每个个体都具备“齐性”的条件,那么每个个体皆应满意你的齐备,呈现你的齐备,展现你的齐备,安置你的齐备。我性已足,而与他类相比,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亦是徒增烦恼之举。
物与物其性不同,人与人能力有异,但只要呈现“己”之足性,发挥“己”之全能,即为得道,当为最好。人与狗如何比漂亮?狗与猫如何比漂亮?男人与女人如何比漂亮?长短肥瘦、黑白高矮如何比漂亮?如果万物都“自足”了,每个“物”都有它的“美”,因而也都是“最好”;如果人人都“自足”了,人人都是宋玉笔下的邻家之“美女”,因而也都是“最好”。
万物与人如都能安止于自己的“最好”,实现“各美其美”,如此亦就可以“美美与共”矣。正是基于这一点,庄子才明确指出:“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意思是说,细小的草茎与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与美丽的西施,世上千奇百怪和各种事物,“道”使他们一体平等。
“自然”的意义在于超越区分
道家正是通过他们的“道通为一”“一体平等”的理念超越了世俗所规定的是非美丑等观念。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必要拿自己与他者相比较呢?我虽然“短”“矮”“小”,但只要自性完满地存在,皆可称为美,而此美即大美、至美。而在道家看来,所谓大美、至美正是超越了分别性的美丑以后的状态。
道家的“素”“朴”“自然”等概念都是在凸显“本来”“原来”的“样子”和“状态”。唯有保持了这一本来的状态,人人天生都是最好的,因而都可被称为“美女”“俊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最好的标准,最美的标准就是自然,而自然最本质的特征也就是在于它们的“无法增减”性上。而之所以会出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环肥燕瘦”的世俗审美观,那全是“人”在作怪、造作、选择、判分。
也就是说,是在一定时期根据某种需要而人为地确定出所谓美丑的标准。反观现代人的审美观,不也是人为的结果吗?造成大量因为美容而毁容的事件,分析其原因,就是现代人太缺乏老子庄子道家自然思想和理念了。
“知足”乃是让人安止于自己的自然“性足”
道家老子的“知足”思想在中国影响极广,但如何准确认知它,肯定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不能简单从字面上去理解“知足”就是知道满足自己当下所获得的一切。这样的理解,虽然亦无大错,但显得不够深刻和全面。实际上老子仍然是在人的“自然”的“自性具足”的意义上来阐发“知足”思想的。老子说: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意思是说,知道满足就不会遭受屈辱,懂得适可而止便可安然无事,这样才能使生命永保久长。“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意思是说,祸害没有比不知满足更严重的了,过错没有比一心想获取更厉害的了。所以,知道满足性足的这种满足,才是恒常的满足。在这里要特别注意老子的“知足之足,常足矣”这句话所要表达的真正意义。
老子非常敏锐地看到世人因为彼此之间的比较、攀援、执着于那些所谓的是非、善恶、美丑、好坏、多少、成败、祸福等而产生了痛苦和烦恼,认为造成这一结果的最直接的原因正是人们不懂得安止自己的“自性具足”,盲目追求“性分具足”以外的东西。老子将其称之为“甚”“奢”“泰”,也就是那些过分的、奢侈的、极端的东西。而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就用一个“贪”字来称谓这种情况。如此,就要遭受屈辱,祸害就要加身。由此可见,老子告诫人们“知足”的真正意思是指知道自己的自然性足啊!只有当人们知道了这一根本性的“满足”,你才能真正获得恒常性的满足,从而才能获得幸福人生啊!
结语
综上所述,道家的“自然”所要表征的状态和情状是具有多层意味的,而只有全面把握了“自然”之义,才能全面理解道家倡导的“道法自然”的深义所在。
(作者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徐小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