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汉纪十》(十二)
[7] 燕王定国与父康王姬奸;夺弟妻为姬。杀肥如令郢{yǐng}人,郢人兄弟上书告之,主父偃从中发其事。公卿请诛定国,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文帝初,王泽始封于燕,传子康王嘉;文帝九年,嘉薨,定国嗣;盖立四十二年矣。〕
〔肥如,燕之属县。燕国除,入汉,属辽西郡。应劭曰:肥子奔燕,燕封于此。〕
[7]燕王刘定国与他父亲康王的姬妾通奸,又夺走他弟弟的妻子做姬妾。他杀了肥如县的县令郢人,郢人的兄弟上书朝廷告发了他的恶行,主父偃从中朝把这份弹劾文书转给外朝大臣。公卿议罪,请求武帝诛杀刘定国,武帝批准了。刘定国自杀,封国被废除。
齐厉王次昌亦与其姊纪翁主通。主父偃欲纳其女于齐王,齐纪太后不许。偃因言于上曰:"齐临菑十万户,市租千金,人众殷富,巨于长安,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今齐王于亲属益又闻与其姊乱,请治之!"于是帝拜偃为齐相,且正其事。偃至齐,急治王后宫宦者,辞及王;王惧,饮药自杀。偃少时游齐及燕、赵,及贵,连败燕、赵。赵王彭祖惧,上书告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及齐王自杀,上闻,大怒,以为偃劫其王令自杀,乃征下吏。偃服受诸侯金,实不劫王令自杀。上欲勿诛,公孙弘曰:"齐王自杀,无后,国除为郡入汉,主父偃本首恶。陛下不诛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齐孝王将闾,文帝十六年受封,传子懿王寿,寿传次昌。〕
〔王,于况翻。〕疏,〔疏,与疎同。〕〔少,诗照翻。〕〔败,补迈翻。〕
〔彭祖,景帝子;前二年封广川,五年徙赵。〕
下吏【章:乙十一行本"吏"下有"治"字;孔本同;张校同。】〔下,遐嫁翻。〕
齐厉王刘次昌也与他姐姐纪翁主私通。主父偃想把女儿嫁给齐王,齐王的母亲纪太后不同意。主父偃就趁机对武帝说:“齐都临是有十万户居民的大都会,市井商税高达千金,人口众多而且地方富袷,超过长安,不是天子的亲弟和得 宠的儿子,不得在此地为王。现在的齐王和陛下的血亲关系越发疏远了,又听说他和他姐姐通奸乱伦,请求查处齐王!”于是,武帝就任命主父偃担任齐国的相,并且负责审查齐王的问题。主父偃一到齐国,就立即捕审齐王后宫中的宦官,供词牵连到齐王;齐王害怕了,喝毒药自杀。主父偃年轻时曾游历齐和燕、赵三国之地,等到他身居高位,接连毁灭了燕、齐两国,赵王刘彭祖害怕自己成为主父偃的下一个迫害的目标,就上书给武帝,告发 主父偃接受诸侯贿赂的金钱,由于这个原因诸侯王的子弟大多得以封侯。等到武帝得知齐王自杀的消息,勃然大怒,认为是主父偃劫持齐王迫使他自杀,就把主父偃召回,逮捕下狱。主父偃承认他接受诸侯金钱贿赂,但实在没有强迫齐王自杀。武帝想不杀主父偃,公孙弘说:“齐王自杀,没有后代继承,封国被废除改设为郡,领地归属朝廷。这件灭人之国的恶事,主父偃是罪魁。陛下如果不杀主父偃,就没有办法向天下人谢罪道歉。”于是,武帝就把主父偃全家灭族。
[8] 张欧免,上欲以蓼{liǎo}侯孔臧为御史大夫。臧辞曰:"臣世以经学为业,乞为太常,典臣家业,与从弟侍中安国纲纪古训,使永垂来嗣。"上乃以臧为太常,其礼赐如三公。
〔班志,蓼县属衡山国,春秋之蓼国也;音了。康曰音六,未知其何据。蓼侯孔聚,高祖功臣;臧,其子也。臧自言世修经学,盖谓孔子后也;安国为从弟。安国,孔子十三世孙。〕
〔百官表:侍中,加官,得出入禁中。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续汉书曰:侍中,比二千石,无员。汉官仪曰:侍中,左蝉、右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内,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座唾壶,朝廷荣之。从,才用翻。〕
[8]张欧被罢免,武帝想任命蓼侯孔臧继任御史大夫。孔臧辞谢说:“我家中世代以传习经学为业,请任命我担任太常,典掌我家世传的职业,与堂弟、侍中孔安国一道总结、归纳古人训诫,使儒学永传后世。”武帝就任命孔臧为太常,对他的礼仪赏赐如同三公一样。
三年(乙卯,前126)
三年(乙卯、公元前126年)
[1] 冬,匈奴军臣单于死,其弟左谷蠡{lù lí }王伊稚斜自立为单于,攻破军臣单于太子於单,於单亡降汉。〔於单,音丹。降,户江翻。〕
〔匈奴左、右谷蠡王,在左、右贤王之下。谷蠡,音鹿黎,今读gǔ lí ,谷,两山间的夹道或流水道,或指两山之间:山谷。河谷。 喻困境:进退维谷。蠡,虫蛀木,引申为器物经久磨损要断的样子。索隐曰:稚,持利翻。斜,士嗟翻,邹诞生音直牙翻。盖"稚斜"胡人语,近得其实。〕
[1]冬季,匈奴军臣单于死,他的弟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为单于,进攻并打败了军臣单于的太子於单,於单逃到汉朝来归降。
[2] 以公孙弘为御史大夫。是时,方通西南夷,东置苍海,北筑朔方之郡。公孙弘数谏,以为罢{通疲}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天子使朱买臣等难以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苍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春,罢苍海郡。
〔数,所角翻。为罢,读曰疲。〕〔师古曰:言其利害十条,弘无以应之。难,乃旦翻。〕
[2]汉武帝任命公孙弘担任御史大夫。这时,朝廷正开通西南夷,在东方设置苍海郡,在北方修筑朔方郡的郡城。公孙弘多次进谏,认为以中原地区疲惫不堪为代价,去供奉那些无用之地,得不偿失,请求废止这些举动。武帝让朱买臣等人就设置朔方郡的便利,对公孙弘进行反驳,提了十个问题,公孙弘连一个也回答不了。公孙弘就表示请罪说:“我是崤山以东的乡鄙之人,不知道设置朔方郡有这么多的好处,请求废止对西南夷、苍海地区的经营而集中力量经营朔方郡。”武帝同意了他的请求。春季,罢废了苍海郡的建置。
弘为布被,食不重肉。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上问弘,弘谢曰:"有之。夫九卿与臣善者无过黯,然今日廷诘弘,诚中弘之病。夫以三公为布被,与小吏无差,诚饰诈,欲以钓名,如汲黯言。且无汲黯忠,陛下安得闻此言!"天子以为谦让,愈益尊之。
〔言不重肉味也。重,音直龙翻。〕〔奉,扶用翻。〕〔中,竹仲翻。〕
〔师古曰:钓,取也;言若钓鱼之谓也。〕
公孙弘用麻布做被子,一顿饭不摆设两种肉菜。 汲黯说:“公孙弘高居三公之位,朝廷给他的俸禄很多;但是他用布做被子,这是骗人的把戏。”武帝就此询问公孙弘,公孙弘谢罪说:“确有其事。说到九卿当中与我关系好的,没有人超过汲黯了,可是今天他在朝廷之上质问我,确实切中 我的问题。说到以三公的显赫富贵,而制作布被,与小官吏没有区别,这确实是矫饰做作,想借此沽名钓誉,正象汲黯所说的那样。况且,如果没有汲黯的忠直,陛下怎么能听到这些话!”武帝认为公孙弘谦让,越发尊重他。
[3]三月,赦天下。
[3]三月,大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