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亩方塘】书写的乐趣
有时候,在写东西的时候会突然间就记不起来要写的这个字写法了,而且这种情况好像随着时间的推移,频率越来越高。是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严重开始下降,还是长时间因为没有写字的原因,又或者长年累月的使用电脑打字,以至于这个字的笔画和形状自己都已经记不得了呢,也许各种原因都有吧。
不过,说实话,现在写的字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记得小时候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一个字总是要重复的写好多遍,老师在布置的家庭作业中,也是让我们重复地写着当天学的字,八遍或者十遍,可能有的时候会更多,当时觉得这种行为挺折腾人的,写两遍就记住了,何必要写这么多遍呢,于是就偷懒,当然写还是要写的,不是用一支笔写,两支笔一前一后拿在手上,笔墨正好在上下两个田字格中,于是速度便加快了一倍;后来之前写过的字依然要重复写,于是就将自己前段时间写好的作业冒充本次的来应付,当然这些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如果一旦被老师发现,结果很惨,可想而知,同样的字就是加倍的写,惩罚到你将一个字写上一百遍也是有的。
现在想起来,却要感谢老师,感谢老师当时让我写了那么多字,否则有可能现在忘记的字会更加的多。
发生在我身上关于写字的故事还真是不少。
记得小时候写字特别大,小时候用的那种田字格的练习薄,一个格子那么大,根本就装不下我写的一个字,格子里的字就像个调皮的孩子,总是不老老实实在里面呆着,不是脑袋出来,就是胳膊啊腿啊什么的出来。总之,别人一个格子可以写两个到四个字,因为那时候女孩子都特别喜欢写小字,仿佛字写的越小,越细,这个女孩子就越漂亮;所以那时候的我就特别苦恼,同样是女孩子,别人写的字总是娟秀纤细,如弱柳扶风,楚楚可人,怎么一看到我的字,就像看到了一帮占山为王的土匪头子,长枪短棒不说,有的还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完全没有女孩子家家的秀气,反而多了一些匪气和土气。为了此事我很是苦恼,这事后来释怀还是我的字得到了母亲的夸奖之后,母亲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却很会看字,她喜欢大气潇洒的字,就像她常常教导我的那样:字如其人,你的字写的大,说明你这个人大气,有担当。得到这样的夸赞,终于再不因为自己的字不够秀气而惭愧了。
而真正让我爱上写字的是中学时候我的一位语文老师。
那时候的我很是喜欢卖弄写作,所幸写的东西虽然都是胡编乱造、装逼的不行,可在大众眼里还是很不错的,于是自己的文章经常被作为范文在班级中传阅,但是让老师头痛的是我的字,那时候我的字就像春天里疯长的杂草,除了长枪短棒之外,还总是东倒西歪,作文薄上又总是被我涂了写,写了涂的,实在不堪入目。后来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对我说你作文写的还可以,就是这个字,说好不好,说坏也不是特别坏,只是让人看着别扭。别扭到别人,别人就会给你别扭。于是作为自己认为自己在老师眼中是个得意门生的字被老师评论成这样,我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开始下功夫自己练字,后来老师还送了我本《庞中华字帖》。从那个时候开始,好像写字开始不仅仅是我的一种应付作业、写作或者和别人交流的工具,好像自己不把字写好,就没有办法做人似的,从那时起,开始慢慢形成了现在自己的字迹的雏形。
渐渐地到了后来,写字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写好字了,写字完全就变成了自己的一个兴趣,一个习惯,一个爱好。不管是在自己孤独寂寞的时候,找一首古诗抄上几遍,顿时失意全无;还是在自己有想法的时候,随手拈来,将灵感的蹦动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又或者是在自己伤心郁闷的时候,随手写上几页纸的字,不论是什么字,顿感生活中又有了希望和重生;当然在自己春风得意之时,更应该写下一首诗或者一段豪情壮志之言,以表自己内心的开花结果之乐;更有效果的是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时候,写字最有用,不管是龙飞凤舞的狂草,还是横平竖直的正楷,写完一页纸,保证怒气全无,神吧,这点大家都可以试试。
而后写字的习惯一直保留着,直到后来。。。后来电脑的普及。
说起来,人类的发展日新月异,电脑普及也不过十年的光景吧,但是将中国传统几千年手动书写的习惯不费吹灰之力便败之。现在的人,你说他可能字写的很差,但电脑打字总是很快,无论手法是否标准,当然其实手法就像写字的笔顺,我觉得并不重要,只要这个字能出现,管他什么顺序和手法呢。但是也正是因为电脑打字的出现,节省了纸张的同时,也节省了我们写字的习惯。于是就出现了现在的我偶尔写一次字还提笔忘字的习惯。也许科技是面双刃剑,进步的同时,也让我们丢掉了很多本身对自己有益的东西,就例如写字。
现在自己又重拾写字的乐趣,希望她一直伴随着我的喜怒哀乐,且留且行。
本栏责编:书带草
祝涵,女,建筑规划师,爱好写作
注意事项:稿件要自行编辑好以word文件形式投入各栏目信箱,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附在稿件后即可,莫要单独发,作者照片直接发邮箱。投稿后请务必加主编微信:1391042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