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的父母如何养育出自我厌恶的孩子

关于幼儿一个核心的事实是:他们出生到这个世界后完全是任人摆布的。

他们没有天生的力量、智慧,也没有什么用处。他们无法抗争、抱怨、离开或为自己辩护。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在小床上抬起头来,用天真无邪、美丽的眼睛看着父母,吸引父母来照顾他们。

他们的能力就是吸引他人的爱,以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受到保护,能够活下去。

作为对这种养育的交换,小孩子很乐意无条件的给予父母或其他照顾者无条件的赞美。他们自然而然地对那些抱他们,给他们洗澡,给他们热牛奶、换床单的人产生崇拜和无限的好感。他们对这些知道如何打开洗衣机,如何把球踢到树上的巨人感到敬畏。因此幼儿在这一阶段没有任何天生的欲望去质疑或怀疑他们生活中的权威人物。

考虑到这样一种关系,我们可以知道小孩子会本能的对自己的行为表现是否受到保护者的认可极其敏感。

如果他们感到自己被爱,就会放松下来,有精力去处理其他幼儿时期紧迫的任务——练习如何吃固体食物、弄清楚插座是什么东西、按钮的功能,搞懂什么是语言?肥皂泡是如何形成的?

但如果他们得到的爱比较有限,情况就会变得很复杂。有些孩子的童年由于种种原因,父母未能把该提供的精力放到孩子身上,他们任由婴儿哭闹,跟对方大喊大叫,其中可能有着暴力和歇斯底里或是绝望和恐惧。年幼的孩子本能地知道TA正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这种危险足以要了TA的命。

此时,我们的生物学就会启动一个绝望而又黑暗的逻辑过程,年幼的孩子开始更加努力,TA会拼命吸引父母的注意,表现的乖巧,去做任何能够做到的事。微笑、讨好,在试图解释父母的不认可和伤害行为中,孩子会考虑的是自己有什么错误。他们只会在自己的性格和行为中寻找答案,不会考虑是否是他人的问题。

孩子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好好照顾他们而对父母产生愤怒的情绪。年幼无防备的孩子完全不会有这样大胆的想法。

在一个孩子连门把手都够不着、对怎样打开水龙头更是一窍不通的时候,根本没有资格挑战TA的保护者。只有当有了照顾自己的能力之后,才可以有愤世嫉俗这一现实的选项。比起抱怨受到不公平、不友好的对待,孩子更常见的想法是考虑自己为什么不被喜欢。

因此,小孩子很自然的把父母对他们的伤害看作是不喜欢他们。他们更多的不是问:“为什么我的父母不关心我?”而是“我怎么会辜负了我的爸爸妈妈?”

他们憎恨自己,而不是怀疑那些应该保护他们的人,羞愧代替了愤怒,他们会感觉这是更合理的选择。

然后,自怨自艾的恶性循环就开始了。在成长中没有感受到被爱的孩子会不断地思考自己的过错。他们的父母可能酗酒,冷漠,有虐待倾向或是抑郁,甚至有的父母永远不会做一顿像样的饭或者整天在家里大喊大叫。

但这些都不重要,父母在孩子的心中永远是那个根深蒂固的权威形象。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这一过程会被逐渐忘记,到了青春期以及步入成年的时候他们已经不记得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们不太能想清楚早年的事情,父母可能也会觉得他们从不会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昔日的孩子再也没机会说出他们的羞耻感到底来源于何处,这似乎成为了一种他们与生俱来的东西,仿佛一种自然现象,像是坏天气或是流感。

自我憎恨是对幼年时经历的缺失的内化,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不需要去崇敬和崇拜那些拒绝爱我们的人,我们有能力去了解,去质疑,去感到愤怒,去哀悼我们没有得到的东西。我们并不卑劣,我们只是直到现在,还没找到合理的方式来解释为什么我们没能吸引那些本该爱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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