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首歌,道出你欲说还休的心事

夜深了,也许你已经睡着。

听着两支好莱坞金曲,百转千回,始终不厌。

一首来自席林迪翁,那首脍炙人口的《我心永恒》,你不会不知道。

用优雅婉约的《诗经》来翻译,便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或者《孔雀东南飞》里的“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前提是,莫要联想到紧随其后的“蒲苇一时韧,便做旦夕间”。

时至今日,凯特温斯莱特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泰坦尼克号》(虽然,我始终青睐铁达尼号这个名字,仿佛更具悲剧魅力)这部不朽经典不知看过多少遍,一遍有一遍的叹惋感慨,一遍有一遍的动情感伤,无论如何,它都是我曾欣赏过的,最美最传奇最令人低徊的爱情。仅仅爱情,而已。

名门女,流浪汉,广岛之恋般的烟花爱情,一艘豪华游轮,美人画像,那颗叫做海洋之星的奢华蓝宝石,史诗般天灾人祸,生离死别,构成可能堆砌的典型悲情浪漫元素。

一艘巨轮的毁灭,成全了罗丝和杰克的倾世爱情。是不幸,也是幸运。如果安然无恙,两个人皆大欢喜,成为一对私奔的怨偶,注定是婚姻悲剧。那又是另一番感慨了。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真正叫做浮光掠影,是小学时候,语文老师从家里携来CD,带我们去电脑房观影,那时候,手机网络似乎不这么普及,整个学校不过一台电脑而已。

那样小的年纪,懂得什么,时至今日,也不能揣摩老师给我们看这部电影的心意。整部电影,至少有四分之三的时间,我在百无聊赖地和身边的人打打闹闹,那时候,我有着极其调皮的性子。

然而,我依旧记得那个情节,当海水灌进铁达尼号,罗丝潜入水底,寻找钥匙,以期救出被锁在房间里的杰克,海水灭顶,两个人,在幽蓝色的水里,紧紧握着手,他们要同生共死,我刹那静住了,被一种无名的力量触动。

第二次,在朋友家,也不过是十三四岁,看见年迈苍老的罗丝,颤颤巍巍,小心翼翼手里托着海洋之星,一步一步往船栏走去,却再无年纪轻轻,翩翩英俊的牛仔男孩为她在背后做安逸的后盾,她怀着一丝留恋,与释然,将硕大的蓝色宝石投进了深海里。

我居然流了眼泪,也不知是觉着为她可惜,还是可恨。好好的宝石,为什么要扔掉,怪美的,那纯粹剔透的蓝色。那时候俗气,然而俗气也俗气的可爱。

后来,便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许多许多次。

为着杰克的无私,化成冰冻人,坠入海洋深处,不忘“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流过眼泪,为着罗丝为爱情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流过眼泪,那翻越向支离破碎的铁达尼号的姿态,其实和《护花倾情》里从飞机上奔跑下来的惠特尼休斯顿是一样的,或者说,为着爱情而一腔孤勇的人,都是一样的,为着那对在动乱里深深紧拥的老夫妻流过泪,还有那个坚持演奏的乐队,那个为着维持秩序射杀乘客又再自戕的船长流过泪……

电影始终是那部电影,故事始终是那个故事,电影里,杰克依然英姿飒爽,朝气蓬勃,罗丝依然丰润可爱,金发绚丽,那片海上的醉人黄昏,依然令人痴痴入迷,失魂落魄,只是,看电影的人,早已不是当年脆生生,懵懵懂懂黄口小儿,就像沉没的铁达尼号,即使重见天日,也挽回不了杰克和罗丝的爱情,就像时光已经将杰克变成满目沧桑的中年大叔,就像后来原班人马的《革命之路》,令人看见婚姻的不可控制的颓唐与碎裂,为这部爱情神话,提供可能的现实结局,是对美好梦境的残忍解构。

看电影的人,也在一寸一寸地知晓人情世故,也在一点点地寂寞老去,不再轻易为着光影沉醉,不再轻易信奉动人传说。

越来越难以感到幸福,却越来越执着于寻觅幸福。所以分外愿意在偶然的时候,躲进电影的迷迭香里,再不醉不归一时半刻。

最遗憾的,是高中时候,因为缅怀经典,这部电影重新搬上银幕,只是各种原因,擦肩而过,沉吟至今。

错过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因为你曾有过机会。

关于这首歌,颇有回忆。

多年前,一次班级大扫除,我一个人偷偷跑到教学楼的顶层,对着空荡荡的教室,像一个光芒万丈的歌唱家,拿腔拿调,“有板有眼”唱着这首歌,结果班主任循着声音找上来,看见是我,投来一个复杂的眼神,但我恍惚捉住一点欣赏的神色,她只是一言不发,转身走开。

第二支,是惠特尼休斯顿的《我将永远爱你》,来自电影《护花倾情》。后来听过许多人重塑经典,但我对原版情有独钟。

听有些人唱歌,是绝佳享受,即便是高亢入云的高音,也不觉压抑紧张,那般的坦荡松弛,那般的从容清爽。没有痴,没有怨,没有细细的叹息,没有柔柔的感伤,而细腻的情感,也不曾流失。

再配上原版电影的MV,仿佛那个其实俗套但始终击中心坎的爱情故事在脑海中重现。

裹着头巾的惠特尼,从已经起飞的直升机上跑下来,像一只沧海蝴蝶,一腔孤勇,从此一心一意,不管不顾地奔向那个男人的怀抱,深深拥吻,那个出生在洛杉矶的美国男人,在一众欧美男星里,不算鹤立鸡群,但有一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气概,让人觉着沉实安稳,像在冬季裹上了厚厚的围巾,穿上了毛茸茸的袜子。

一个男人,最令人着迷的样子,大概就是如此。

听着这样的歌,你会觉得,爱情,是一种可以被憧憬的事情,没有嫌疑,没有后顾之忧,不会烂尾,不会朝不保夕,是衣柜里的大衣,天冷了,你可以取出来,晾晒,穿在身上,一年一年,温暖如意,天热起来,可以放进柜子里,总之它就在那里,能够爱,与被爱,是一件绝佳幸福的事情。

可惜生活不是电影,爱情也不是大衣。

现实是,没有樟脑丸,再华美的袍子都会生出蚤子。两元钱一包的樟脑丸,也预防不了千疮百孔的人心。

关掉手机,黑暗又像潮水,汹涌地袭来。

对面楼里有男生一边敲着吉他,一边唱着《风吹麦浪》,是段落中间,轻轻吟唱的那一段,只有旋律,没有歌词,仿佛阳光在漂浮,心情化成羽毛,眼神长出翅膀。

一首秋天的歌,一首布满阳光的歌,一首会让人情不自禁心生开朗的歌。

不像午后偶然听到的,陈奕迅的《圣诞结》,唱着独自过圣诞节的失落,只觉得惆怅,只觉得寂寞,只觉得一颗心,像夜里的合欢,一点点皱缩。

它总让人想念起,生命里,错过的许多。总让人无法释怀,那些萍水相逢的人,总让人在冬天,只想多加一件衣,不管冷不冷。

即便,窗外阳光鼎盛,在冬季,这已经是难得的好天气。即便,手里的芦荟奶茶,依然温暖。即便,风吹过来,你的消息。

我遇见你,你眉目清晰,笑容明朗,步态从容,潇洒漂亮。

我离开你,一语不发,安之若素,恍若寻常,生而无憾。

也许我们不在彼此的来日方长,但至少曾经,你听过我絮絮叨叨,有口无心。

冬季的人,适合藏在被子里,藏在温暖而紧闭的唇里,藏在幽深曲折的梦里,适合如跳跃在玻璃窗上的太阳般明媚,适合如淹没在深沉寂寞的冬夜般枯萎。

冬天的人,从一地金黄的艳阳里朝我走来,便从冬季离我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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