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后的第5篇原创文章
大家好,我是治保有方的朋哥,今天来聊一聊重疾险的那些事儿。
2020年11月5日,银保监会发出了两份重磅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使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有关事项的通知》
1 通知简读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两份通知其实告诉了我们四件事:
1.1 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更新了
在同名公号的阅读原文部分,朋哥会附上新旧两版疾病定义的对比表,本文只挑要点说一下:
① 恶性肿瘤——重度
更多程度较轻的肿瘤,将不能按重疾理赔,如: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被修改为「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被修改为「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删除了「异体」,那么在2020版疾病定义下,小肠移植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都可以按重疾理赔了。发病部位明确包括「脑神经、脑被膜」,肿瘤范畴增加了「动态未定性肿瘤」。总体而言,修改后的疾病定义有紧有松,修改疾病定义的初衷,是为了:
- 让重疾险的保障范围聚焦到对被保险人财务影响较大的疾病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按2007版定义设计承保的重疾险产品,最多只能销售至2021年1月31日。自2021年2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不得再销售不符合《2020版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设立保险行业疾病定义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至少每 5 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开展修订工作。重疾经验发生率表,描述的是按照行业过往经验,人群在各个年龄段发生重疾的概率,它是保险公司开发重疾险产品和评估责任准备金的基础。从近几年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统计数据上看,甲状腺癌的理赔已经成为重中之重,将轻度甲状腺癌剔除出重疾理赔的范畴,对整个保险消费者群体而言,确实不利。但是对于某一位保险消费者而言,由于修改后的疾病定义有紧有松,而我们又无法预知他未来的健康风险是怎样的,所以,其实很难判断两版重疾险孰优孰劣。然而,这件事在最近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却发生了反转。因为多家保险公司都针对老版重疾险产品公布了「择优理赔」规则,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疾病定义作为申请理赔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说,老版重疾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自然是更好了。有人说,将轻度甲状腺癌从重疾中剔除后,重疾险产品的价格会下降。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实上,对保险公司而言,轻度甲状腺癌并没有消失,而是调整到轻症中了。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虽然重疾的保障成本下降了,但是轻症和轻症豁免的保障成本又会有所上升。另一方面,新版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的启用,意味着保险公司开发重疾险产品的定价基准会发生变化。下图列出了30~65岁年龄段人群中,2020版恶性肿瘤经验发生率(不含轻度甲状腺癌)与2013版恶性肿瘤经验发生率(含轻度甲状腺癌)的比值:
在同样基于2007版重疾定义下,2020版25种重疾的经验发生率与2013版25种重疾的经验发生率的比值会如下图所示:
由图可知,新版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启用后,保险公司开发重疾险产品的定价基准是上升的。
可以预测,新版重疾险产品的保费较之前大概率是会上涨的,而且成年女性的费率涨幅会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