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面临的诸多税负该如何解决?

身在“城市森林”中的我们,抬头都是钢筋水泥结构,城市的建设少不了建筑行业的功劳,建筑行业涉及比较广,建筑设计,建筑劳务,建筑工程,建材销售等等,但是这些都有一个通病,差成本票,无票支出太多。比如低成本购买原材料,卖家不提供票,价格肯定合适,但是就存在无法进行正常抵扣了,税费就自然增高了,长期进项不足,税负太高就降低了实际到手利润。

那么我们对于这种情况通常怎么解决呢?以往基本都是通过“买票”或者公转私的方式来逃避税费,如今金税三期和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对于这种行为是重点稽查的,这条路现在肯定是行不通的,而现在想要合理降低税负,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总部经济招商来解决,享受园区政策,核定征收或者说政策返还都行。

对于大型企业,他们综合实力本就很棒,在园区就就可以享受税收政策返还来降低税负,在园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纳税在当地次月就可以拿到留存部分的30%-80%奖励。

比如,在江苏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企业缴纳了400万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缴纳了300万,那么在园区就可以得到奖励为

增值税:300万*50%(地方留存50%)*80%=120万

企业所得税就是:400万*40%(地方留存40%)*80%=128万

附加税不变纳税越多,返还就越多。

对于小型企业,一年纳税额度不超过500万的,可以注册小规模个独享受核定政策,综合税率在3%的样子,就不需要其他任何税费了,同样也是注册在园区,纳税在当地。

比如,某企业年营业额600万,扣除成本利润有300万,那么按正常的缴纳方式,企业所得税300万*25%=75万,都没有算增值税就这么多了,这时他就可以注册家公司在园区,享受综合税率3%,300万*3%=9万就不用在缴纳其他的税收了,可以直接提现了。

对于一些包工头给建筑公司提供原材料,给建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等,这种时候一般都是去税务进行代开,但正常税务都是按五级累进制计算,成本就比较高,这时我们就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来降低税负,目前山东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1.4左右,可以出完税凭证,划入个人经营所得。

不同情况不一样的选择,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定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三流一致)再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方案,欢迎小伙伴私信留言《税语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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