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拿出规则就能止住纷争

歇歇眼,听轻松

某个周五下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去深圳市第X看守所会见,因为家属很着急,来不及预约就直接去到了看守所。

深圳目前所有看守所会见都提倡预约,如果没预约过去的话就需要很早过去等待,等到所有预约会见完毕之后才能做出安排。于是中午一点就出发,两点不到到了现场,等候会见的空位。

大概三点半的时候,看到一位男律师匆匆走进来,告诉窗口人员自己本有预约,但是迟到了,窗口的人员告知他已经迟到了十五分钟,预留的会见室已经安排给了其他律师,他只能另行排队等候。

这位律师很不服气开始争吵,他说,“我预约的时间,只要求见五分钟就可以,我预约的是整整半个小时,就迟到十五分钟而已,还剩下十五分钟,你们让我见五分钟也行。”窗口的人员回复做不到,因为预约会见不允许迟到,一旦迟到,会见室就转给其他排队等候的律师使用。

这位律师不肯放弃,摆出很强势的架势开始力争“五分钟的会见时间”,他说,我就迟到十分钟你们就不让我见人,你以为我想迟到啊?我两点就出门,遇到路上塞车不可抗力!我只要求见五分钟就可以,你们如果不让见,也得拿出规则来给我看看,是哪条规则说了迟到就不许会见?你想让我投诉你们吗?在前一次,我预约时间过来,在这儿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没有人,那你是不是应该让我投诉你们,来了半小时不给我安排会见!

看着这律师越来越激动大声,窗口的人员始终没说太多,就是不让他见人。这律师要求拿出规则,窗口人员回答说我没有必要拿规则给你看,我没有这个义务!

当时我心想,其实这个规则是一定有的,预约迟到了,肯定是这律师的不对,迟到了还能理直气壮地争吵,这也真的让人不得不服。而且要论争辩口才,窗口办事员明显不是律师对手。迟到了,本来是这律师理屈,但窗口人员不拿出规则,反而有点他们理屈的感觉。此时如果拿出规则,这应该是很简单就能解决的事情。

于是,我拿出手机打开预约的界面,果然第一个界面出现的就是“预约成功应在预约时间段起始时间提前15分钟到监所现场办理会见手续,否则取消本次预约。规则非常简单明了,如果窗口将规则出示给这律师看,估计他也就没话可说。看样子这窗口人员可能也不知道这个规则在哪,眼看着双方的争吵越来越激烈,这律师的声音越来越大。

此时看守所的另外一个人员走了过来,把手机对准这位律师开始拍摄,责问他在干什么,责令他拿出身份证。我开始隐隐担心如果处理不当,这位律师有可能会被列进黑名单,会影响他今后的执业,此时还是早些停歇纷争才妥。于是我走过去拍拍这位律师的肩,把手机预约界面的规则给他看,告诉他这里写得很清楚,不用争吵了。他一看到规则,果真不再吭声,默默离开了。 

迟到,无论是什么理由,肯定是自己理亏;不过因为迟到被取消预约会见资格而要求看到规则,这也正常,此时窗口人员只要拿出这份规则,其实不用说任何话、做任何解释,这个纷争也就解决了。而今天却演变成一种吵架的模式,确实不应该。

制定规则的意义,不就在于避免这类无序的纷争吗?去办事的人如果牢记规则,接待人员如果明示规则,自然就能避免今天这种无端的争吵。规则能带给我们的,就是能够预见到的有序局面,使我们每个人保持心平气和。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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