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报案例:解除对执行标的查封诉讼请求不属于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
原创 侯小律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 4月7日
案例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崇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763号
参照级别:执行异议之诉公报案例
法院认为,……,至于崇立公司请求解除对涉案十套房屋的查封,应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本案不予涉及。
案例2、李建国与孟凡生、长春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149号
参照级别:执行异议之诉公报案例
法院认为,……,李建国要求解除上述款项的冻结,不属于本案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侯志涛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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