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两小时猝死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近日,#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的话题冲上热搜。这件事发生在去年10月,但近期曝光,依然引来超3亿人围观,上万人参与讨论。

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泾某防护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河南籍操作工李某。李某当晚22时20分正式入职到岗,但两个小时李某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
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公司则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对此事件朱泾司法所副所长朱文表示,死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进行工伤认定。

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最终90多万通过工伤保险赔付;另外,该公司基于自身能力范围,给了5万的人道主义补偿金,这事才算告一段落。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则新闻实际上并未提供最主要的信息,而这是决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要点,这一信息就是员工的死亡时间。

讨论焦点

入职才两个小时的员工,和公司之间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

Law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试工是企业了解应聘者的一种手段,但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试工这一法律概念,同时我国劳动法中所述试用期也不影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李某伟到岗虽然只工作了短短2小时,但实际上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此,李某虽然才入职两个小时,但已经是公司的劳动者,公司所称的“试工阶段”,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劳动者在岗位上晕倒,最后死亡的,是否构成工伤?

Law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而李某显然符合这一条件。

社会保险“空窗期”李某能获得的这些赔偿有谁来支付呢

Law

有人可能好奇:刚入职2小时,来得及买社保吗?没买社保,怎么通过工伤认定冲抵几十万的赔付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新员工入职,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宽限期是30天。

对入职已经超过30天宽限期工亡的职工来说,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那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条规定: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但李某的情况特殊在于李某刚入职第一天就发生工亡,如果公司并没有及时的为李某缴纳社保,即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在社会保险“空窗期”内,公司尚未缴纳社保员工工亡,这个法律风险的后果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该规定,在社会保险登记之前,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就已经产生,该缴费义务的产生正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确立为起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建立劳动关系的第1天缴纳社保,也可以选择在最后一天即第30天缴纳社保,只要是在30提内的任何一天完成了加保手续都应该是合法的。

因此,入职的三十天宽限期内没有缴纳社保,并不是用人单位故意逃避法定责任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的,是法律允许的空窗期,在这个空窗期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允许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由社保基金赔偿支付工伤的各项费用。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什么?

岗位急招在招聘工作中是很常见的,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完成急招很考验HR的业务能力和人才储备能力。但稍不留神,企业遇上用工风险的概率,就会成倍增加。所以,HR招

聘过程中,除了把好人才质量关,做背景调查,HR也需要做好员工入职体检工作,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以防万一;入职后,持续关注对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等疾病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建议用人单位对候选人进行体检,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综合判断是否发放录取通知书以及入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的体检是在员工入职后进行的,届时再发现员工的一些潜在疾病,公司是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入职后尽快缴纳社保。HR尽可能在职工入职前就准备好参加社保所需资料,员工入职后尽快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第三,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员工的入职时间,由于每个地方的社保对于何时可以进行加员规定不同,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选取可以加员的时间段安排员工入职,否则一旦出现员工已入职,但社会保险还未开始缴纳的“真空”阶段出现工伤,工伤保险拒赔的,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用人单位需要怎么做?

企业劳动用工的风险贯穿了从招聘入职到员工离职的各个环节,风险无处不在,为避免因管控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在企业职能不完善的情况下,可选择第三方人力资源法务服务解决问题。深圳中智拥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在劳动人事法律咨询服务各模块积累了丰富经验。帮助企业打造劳动风险护城河,提升合规度,摆脱繁琐的事务性工作,更好地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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