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买的房是“凶宅”,怎么办?几个案例告诉你
(图片来源pexels网站)
国内多地房价居高不下,但凶宅的交易价格一般都低于市场价。对大多数人来说,凶宅是避而远之的对象,非常介意凶宅“黑历史”。一般在得知是凶宅后便会拒绝看房,直接将其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也正是如此,催生了一些小众职业。此前,有报道称日本某公司招聘“凶宅试睡员”,意图借体验者的经历打消购房者的疑虑。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某些居心不良的卖家会故意隐瞒凶宅的“黑历史”,以便促成交易,想尽快把烫手山芋出手。买家事后发现,多会认为隐瞒凶宅这一重要信息构成欺诈,起诉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此类纠纷不在少数。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合同法》第54条、民法典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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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内曾有人病逝,是否属于“凶宅”?》 江苏高院公众号,作者周海云。https://mp.weixin.qq.com/s/VV15bUAQ2OwmdaHazthn5Q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每天一分享,做有温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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