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可以设置在地下,但是只能放在地下1层的场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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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置在地下,但是只能放在地下1层的场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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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节平面布置里面的部分章节内容。
先来看重点,可以设置在地下,但是只能放在地下1层场所有4个:
1、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5.4.4B条属于强制性条文)
2、剧场、电影院、礼堂(5.4.7条)。
3、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5.4.8条)。
4、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5.4.9条)
接下来把上述4个场所所对应的四个规范条文,逐一按照顺序展示,着重标记出来楼层设置相关限制的条文内容。
具体来一一对应看条文:
1、5.4.4B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² 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 30 人。
2、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2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²。
3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4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3、5.4.8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²;
2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4、5.4.9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2 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3 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5 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
6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最后,再补充介绍一下5.4节平面布置里面涉及到楼层布置的其他的有关要求:
1)商店、营业厅可以放在地下层,地下1层,地下2层都可以,商业禁止设置在地下3层及以下;
2)儿童活动场所有关的,只能放在第1、2、3层,儿童活动场所禁止设置在地下层;
3)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禁止设置在地下层。
上述提及的3部分内容,分别来自规范的5.4.3条强制性条文,5.4.4条强制性条文,5.4.5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再一一具体展示条文全文。
备注: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相对危险的设备用房的楼层平面布置,在国家规范中有要求,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5.4.12条,5.4.13条。本文不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