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奸咬舌杀人案:寡妇怕两奸夫相遇咬断舌头,结果一句玩笑丢了命

民国十一年(1922年)的一天,浙江鄞县有一位姓白的少年,忽然仓皇地从外边跑回家中,嘴唇紧闭,神色慌张,只对家人两手不停地胡乱比划,鲜血却一滴一滴地从嘴角落下来。家里人见状大吃一惊,让他张口一看才发现舌头被人咬掉了。白家人因不明缘故而十分生气,顺着血迹寻到一朱氏妇人家口。他们怀疑自家少年的舌头一定是被这个姓朱的风流寡妇咬掉的,一气之下,就告到县署。

县知事及法院派人前去捉拿朱氏审问,谁知警士到了朱氏家一看朱氏已被人勒死,绳索还套在脖子上。警士将情况报告给警官,警官想了一想就断定说:“显而易见,这一定是白某强奸杀人。白某在朱家想强奸朱氏,朱氏肯定不从,但又敌不住男子,便趁机咬掉了他的舌头。白某又痛又怒,因此气愤之下就勒死了朱氏。而白家为逃脱罪责,所以来了个恶人先告状。”警官立即命令警士把少年抓来审向。白某只是一味地摇头,拒不承认。

白某为了证明自己无辜,他又提笔写道:“咬掉我的舌头是朱氏,我在疼痛之下连忙逃回,当时她还好好的,怎能硬说是我杀死的呢?”警官不相信少年的口供,坚持是白某因奸不从而杀人。白某只好花钱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律师了解了情况后,质问警官说:“因奸而咬舌是没有疑问的。但白某与朱氏应是通奸而非强奸。且白某舌头既被咬掉,已是疼痛难忍怎能从容不迫地找来绳索把朱氏勒死?而且现场也无咬舌后到处找绳索的血迹,按情理来说,万万没有这样的事。”警官找不出证据来反驳,但是主犯未抓到就无法定案,只好暂停审讯,另派侦探黄元霖重新进行侦查。

这黄元霖足智多谋,非常有办案经验。他接到任务后仔细推想:若是强奸而不从,则朱氏一定是个贞妇,但是凶犯若要杀她用绳索勒死还不如用手扼死方便实用。而且即使那房中有绳索,也必须经过一番寻找才能得到。若寻找绳索,朱氏一定可以趁机大声呼救而不会听任凶手将她勒死。即或一定是勒死,也应是先掐昏,再勒死而强奸。必须在现场再进行仔细勘察。

朱氏是个独居寡妇。元霖到她家后发现朱家屋前屋后均有门,前门临水,后门有一条小道与大路相通。经过了解,朱氏死时后门是大开着的,于是就在后门附近观察。结果在门外小道上发现了许多巨大的脚印,他用纸描了脚印形状放入口装。又进入朱氏卧室查看。卧室陈列整齐清洁,屋内放有两张床,一张靠南,一张靠东,靠东的一张紧挨卧室门口。但门口的床很整齐,没有动过的痕迹,里面的床则凌乱不堪。

黄元霖一想,恍然大悟:“白某说得对,这不是强奸,如果强奸一定在靠门口的床上,因为这里方便;朱氏是在里边床上被勒死,这一定是朱氏已经答应了他,他才能上到此床,行奸中一定是因别的事才咬掉白某的舌头,白某杀人的可能性很小。那么,朱氏究竟被何人所杀?一定有第三个人!”他到邻居处一一打听,却没有得到线索。

黄元霖又到街上各家鞋店寻找与自己画的足迹相同的大鞋,也没有找到。就询问有没有定做大鞋的地方,各鞋店也说没有。正在无法可想时,他忽然心里一动,朱氏身上不是留有少年断舌的血吗?一定是后来的人见到朱氏身上的血迹怀疑朱氏有了别的奸夫而杀了她。黄元霖又到朱氏邻居家查问,有没有别的男人到过朱氏家。一问,回答说是她哥哥来过。问她哥哥家在哪里,邻居们说不知道,因为朱氏刚搬来不久,这个哥哥也是朱氏自己说的。

黄元霖心想,这个哥哥一定不是朱氏的亲哥哥,因为妹妹死了,没有亲哥哥不来吊唁的。为了骗这个假哥哥的到来,他命令保甲在大街上贴了一张告示:“朱氏惨死,已经官验,理应安葬,但该妇家中尚有许多衣物家产,奉官命由亲属装殓后,即把这些衣物财产交其亲属。朱氏亲属,务必在两天内来此处置。”

第二天,果然有一个高大的男子携同一个妇女来到朱家,男子自称是朱氏的哥哥,见到朱氏的尸体后抚尸大哭。元霖问邻居,以前来朱氏家的男人就是他吗?邻居说是。元霖一瞅男子的双脚,又肥又大,心中有了底。马上向前抓住他说:“你就是杀死朱氏的奸夫!”那人一听,立时面如死灰。等押到官署一审,全都招认了。

原来,这个男子正是朱氏的老相好。因为怕人知道,冒称朱氏之兄。那男子这天正好专程来与朱氏欢聚。见到朱氏衣服上有血迹,就追问原因。其实,白某刚与朱氏风流了一次,朱氏恐怕老相好来,催白某赶快走,但是白某舍不得走,结果朱氏一急之下咬了白某的舌头。这些话她当然不敢说明,开玩笑地对老相好说:“有一男人被我杀了,一会儿我还要杀你!”男子一听大怒,马上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又恐其不死找来绳子勒住朱氏脖子,然后从后门逃跑了。

后来大脚男人见到启事想图谋朱氏的衣物财产,就骗自己的妻子说:“这个妇人没有亲属,我们装成她的兄嫂前去收尸,可以花几十元换来大量衣物财产。”于是其妻就随同他来到朱家,万万没想到这是黄元霖设的一计,罪犯竟然自投罗网。当然这个男人也受到了应有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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