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了解的元朝——宽刑与“九儒十丐”
大元皇朝,由元世祖忽必烈缔建,是中国史上首个疆域横跨欧亚的皇朝(初期被几大汗国奉正统,后各自独立)。
忽必烈早年奉蒙哥汗之命,主管漠南汉地,期间断事官牙鲁瓦赤和不只儿等人在追缴欠款时,曾在一天杀了28个人。忽必烈斥责他们:“凡是犯下死罪,必须详加调查之后,才能执行死刑。像现在一天就杀28个人,一定会有人死于无辜。既然都处以杖刑,还要斩杀,那是什么刑法?”当时,不只儿听后惊讶不已,不知如何应答。
人命至重 宽仁以待
1260年,忽必烈继承汗位,一改之前大规模滥杀、屠城措施,革新刑法,将生杀大权全部收归到汗廷,各地诸侯长官不能擅自杀罚。忽必烈说:“人命至重,悔将何及,朕实哀矜。”(人的生命很贵重,一旦处决后悔都来不及,朕实在哀怜他们)。忽必烈也曾说过:“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之。”(凡是犯罪的人,必须再三查证,果然证据确凿,才能惩罚他)。
忽必烈即位之初,考虑到应该如何执法,才能维系草原文化和中原文明。这时出现三种不同观点的建议。
第一部分是蒙古贵族,他们习惯按照草原传统的习惯法,处理自己所辖领地的罪行和民事纠纷,不愿意按照汉地统一的律法惩治罪犯。
第二部分是汉人儒士,他们崇尚儒家的伦理道德,习惯按照儒家的道德理念审理罪犯,而不是依据法治。
第三部分是金国遗臣,他们主张用金国的严刑酷法惩罚罪犯,不看重道德的约束力。
这三种观点,忽必烈都没有采用,而是选择德治为主,法治为辅。忽必烈一朝制定的法律,是面对全民,从皇亲国戚到普通百姓,以维护整体的王朝秩序为主。
沿用太宗五刑法
至元二十年,元朝制定了《至元新格》,这部律法比较全面,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惟因其刑罚条例太过严厉,违背忽必烈的恤民仁政,引起忽必烈不满,他命何荣祖全面修改这部律法,删减了许多刑罚条例。《至元新格》修正以后,忽必烈才下命颁布于世。这部律法后来称为《大德新律》。
忽必烈曾说过:“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之。
中国古代,早期的刑律包括墨、劓、刖、宫、大辟五刑。唐太宗时期,修改了五刑,定为笞、杖、徒、流、死。元朝从忽必烈到元末,一直沿用唐太宗时期制定的五刑罚,也延续了唐太宗时期禁止鞭打背部的规定,以免受刑者五脏受损。忽必烈曾对近臣说:“当朕愤怒的时候,命你去杀有罪的人。你千万不要去杀,必须延迟一二天,再来上奏。这番话,古代的仁君也讲过,从来都不过时。”(《元史·刑法志》)
禁断酷刑 体恤罪民
《元典章》刑部二《禁止惨刻酷刑》,明确规定禁止使用酷刑,哪怕是为了让人招供,也不能以酷刑拷问。原文说:“罪之有无,何求不得!”这个人有没有犯罪,怎么会查不到呢?
当时,元帝国不管哪一路官府,全部禁断酷刑。如果官员违背这一条例,将处以重罪。文中还明确说明,希望各地官员能够体会皇上的宽仁和恤刑,去掉酷吏横行肆虐的余风。
忽必烈胸怀宽仁,对狱中的罪犯也很体恤。根据规定,负责刑狱的官员审理案件必须谨慎,务必防止狱卒的酷虐;提审犯人时,官员必须以诚相待。被关押的罪犯,如果没有亲属,或者亲属贫穷,狱方要每天给犯人一升仓米;三升的粮谷中,可以有一升是有养胃作用的小米,以护养有疾病的犯人。每年冬天,对那些没有亲属的犯人,狱方要提供羊皮袄、裤袜,还要提供柴草,为犯人暖炕暖炉。对于流放的囚犯,官方要每天供米一升,如果患病,要随时派出医员为其诊治。那些不幸蒙冤的人,一旦证实冤枉后,官方要为其提供补偿。
至元十二年,忽必烈下令设立“登闻鼓”制,含冤的百姓,不管是哪一阶层,都可以敲击大鼓,直接上诉冤情。这项制度有利于民情上达,监督官僚。根据规定,还减轻了笞、杖二刑的次数,把十改为七,比如五十杖刑减为四十七次。由于担心犯人会在杖刑时,死于粗壮的杖棍之下,于是修改了杖棍的宽度。如果犯人年满七十,或者残疾,或者罹患严重疾病,都不准使用杖刑。(《元史·刑法一》)
元朝对待犯人过于宽仁,也曾引起大臣反弹。皇庆二年四月,有官员上奏,朝廷为了行善事,每逢发生天灾,都会释放囚犯。释放那些有罪的坏人,会使那些被害的人,冤气无处伸告,反而会伤了和气。其后圣旨下达,为了警醒罪犯,以后犯人都要由官府详加审讯,不能再轻易释放,以免坏了朝纲法度,那些犯人习惯了,以后也就不怕法治了。(《元典章刑制典章三十九》刑部卷之一)
史册一页的元朝风采
元人叶子奇在《草木子》中说:“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自从元世祖忽必烈统一天下,天下太平六七十年。元朝刑罚宽仁,赋税轻薄,子民生有所养,死有所葬,即使旅行万里,也像住宿在自己家一样,真是太平盛世。
《纪文·上大司农陈素庵书》中,谈迁说到:“自唐以来,江南号为殷富。宋时亩税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税无过亩三升,吴民大乐业,元统、至元之间,吴中富盛闻天下。自明初没入张氏故臣及土豪田,按其私租籍征之,亩至八斗,而民始困。盖吴中之民,莫乐于元,莫困于明,非治有升降,田赋轻重使然也。”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的部分目录
也就是说,自唐朝以来,江南百姓殷实富足。宋朝时期,一亩田征税一斗;元朝时,一亩田征税不过三升。所以元朝中统、至元年间,吴中一代盛富名闻天下。到明朝初年,一亩田征税八斗。所以,谈迁认为吴中百姓在元朝时最高兴,在明朝时最困窘。
从这些史料可以看出,元朝待民宽仁,对犯人实行轻刑轻罚,取利于民也是最低赋税。
通常,人们对元朝的印象,多认为专制、残暴,但史料记载和世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或许历史的真貌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元朝确实存在不少弊政,由于民族问题在对待人数众多的汉人犯了大错,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过单就刑罚和赋税方面来说,元朝的宽仁,超出世人的想像。
“九儒十丐”之说,使很多人认为元朝时期,儒士的社会地位落魄悲惨,竟然位于娼妓之后、乞丐之前。关于这一点,历史的真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九儒十丐”的由来
“九儒十丐”的说法出自两部南宋遗民著作:《叠山集》的《送方伯载归三山序》和《心史》中的《大义略叙》。
《叠山集》的作者谢枋得是南宋官员,曾经率军抗击元兵。宋朝灭亡后,元廷多次征召谢枋得,他都坚持拒绝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谢枋得绝食殉节。在他的书中有提到,当时拿儒生取笑的人,有“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说法。
《心史》被发现之时,是装在苏州承天寺的一口古井中的一个铁盒子里。按照书中记载,该书是在至元二十年(1283年)沉于井底的。明朝崇祯十一年(1638年)被人发现时,已历经近400年,蹊跷的是,书籍纸墨崭新如故,引起很多学者质疑。
《心史》所记载之事被谈迁、徐干学、袁枚等人认为有违史实,难以取信。这几位学者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观点一样,认为《心史》是托宋末元初文人郑思肖之名所做的明朝伪书。
儒户优势
按照职业和社会职能的不同,元廷将全国百姓划为不同户别,也称为诸色户计。比如军、站、民、匠、儒、医卜、阴阳、僧人、道士、也里可温(基督教神职人员)、答失蛮(回教神职人员)、斡脱(高利贷经营商)、商贾、船夫、弓手等等。不同户计,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比如军户义务是服兵役,为国提供兵力和军需;站户维护国家驿站(站赤)交通,为使用驿站的人提供交通工具和饮食;属于僧、道、基督教等户计的神职人员,主要工作就是敬天祈福,为国为民祝祷平安。
许衡(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3日), 字仲平,又称鲁斋先生。
儒户阶层,则要保障每户至少要有一人读书。在国家选拔官吏时,准备考试以备征召。由于儒户劳心不劳力,所以元朝儒户不需要承担各种徭役,这一权利有别于一般的百姓。除此之外,儒户还可豁免丁税(人口税),如果拥有四顷以内的土地,不需要缴纳地税。凡是在籍的儒士,都可以获得官府提供的廪给,这相当于奖学金;在学校读书的生员(学生),由学校提供每日两餐饮食。儒户享有的待遇超过其他的户计。
根据《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儿史记》的记载,三品以上的官员有864位,仅汉人就有409位,虽然他们并非都是科举出身,却都是儒士入吏,也就是从做地方小吏开始,为官府办理文书和各种事务,不断升迁,被选入廉访司(监察百官的机构),升为掾吏(官署属员),然后才出职为官,成为有品阶的官员。
元仁宗时期,很多官府的胥吏由儒生担任,出现朝廷以儒术治理天下的局面。
忽必烈尊儒学
元朝优待儒户,尊崇汉家文化,对汉人学士的礼遇和厚待,不亚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忽必烈以三顾之礼聘请汉人精英,所表现出的心胸和气度,比之于任何一位圣主明君都毫不逊色。
从元代对待儒家的态度,也可以看出来儒士当时的地位。忽必烈的汉人智囊团,很多都是精通儒学的饱学之士。忽必烈还没有即位之前,在潜邸就邀请四方文士,向他们请教治国之道,如果列出名单,那是一串非常闪烁耀眼的名单,比如刘秉忠、赵璧、王鹗、张德辉、姚枢、许衡、窦默等等。
宋金时期,姚枢、许衡、窦默都是很有名望的儒学家。理学家姚枢到达潜邸时,忽必烈高兴地以宾客的礼仪招待他,并向他询问治国之道。姚枢陈述了治国平天下的精华,分为八个方面,分别是: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忽必烈都非常认可。
另一位理学家许衡向忽必烈讲述大禹王爱民如子与太康因为安逸丧德失去天下民心的故事。他还说:“夫贤者以公为心,以爱为心,不为利回,不为势屈,置之周行,则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泽。”(贤明的人以公为心,以仁爱为心,不受利益驱使,不为权势所迫,一切依照章法有条不紊地进行,天下事就会处理得公正得当,天下百姓也会受惠。)
医家窦默曾经隐居于大名府,他和姚枢、许衡早晚讲学,以致废寝忘食。忽必烈听说他的名望,就派使者去请他。忽必烈问他治国之道,窦默回答说:“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
忽必烈和窦默,一位是生长于草原的蒙古人,一位是土生土长的汉人。窦默所谈的儒家观点,忽必烈全都听进去了,非常赞成,并敬重礼遇他,将其留在身边。
忽必烈曾在一天内召见了窦默三次,窦默所答都很称他的心意。忽必烈请窦默教育皇太子真金,并赐给他玉带钩,说:“这本是金国宫廷的故物,您是贤长的老人,非常适合佩戴,日后使我的孩子见到您,就像见到我一样。”窦默返乡时,忽必烈命大名、顺德两地的官府每年为他奉上衣服和器物,并赐给他田地和住宅。
元仁宗时期,很多官府的胥吏由儒生担任,出现朝廷以儒术治理天下的局面
修缮孔庙 重振祭孔礼义
有一天,忽必烈问张德辉:“孔子庙祭祀的礼仪,现在怎么样?”张德辉说:“孔子为万代王者之师,治理国家的君王都很尊敬他,修缮孔庙,按时祭祀。是否崇儒,对圣人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可以使人们看到国君崇儒重道的心意。”忽必烈说:“从今以后,祭孔大典不要废除。”
1252年,张德辉、元裕等人拜见忽必烈,尊忽必烈为儒教大宗师,忽必烈欣然接受。忽必烈尊儒,修缮孔庙,重振祭孔礼义。忽必烈即位以后,在大都、上都和孔子故里建庙,并通过不同途径,推行儒家思想。
从忽必烈开始,终其元朝一世,历代皇帝对儒家对孔子都很推崇。在元朝之前,历朝皇帝称孔子为“宣父”“文宣王”等尊号。至大元年七月,武宗皇帝海山即位不久,就下诏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
在元朝,儒士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地位,没有像普通汉人一样受到蒙古人的排挤,没有受到社会歧视,也没有落入悲惨的境际。“九儒十丐”本是一句戏言,却被一些今人视为正论,扭曲了真正的历史,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