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怎么合理筹划?
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是未雨绸缪。如果现在已经是既定的情况,那基本是没有太多空间的,按照正常情况交税,企业所得税25%,个人分红所得税20%,这个大家都了解。那么,如果是对未来的假设,可以从一些方面来进行考虑:
一、 合理利用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 从税率上考虑,企业规模能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那么税率的优惠可以大大降低企业所得税;企业能否符合取得低税率的条件,从合法的角度将企业所得税率降低到25%以下。
(2) 从税额优惠的角度,考虑企业有没有加计扣除的项目,虽然会计利润100万,但如果有类似研发、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到成本的加计扣除,从而降低应纳的税额。
(3) 从个税的角度,考虑股东是否是员工,如果是或者成为员工,那么要制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政策,通过控制薪酬在20%-25%左右的税率交个税。这部分薪酬是税前扣除的,也不会涉及到先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并且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还有各项扣除,也是省税的。
二、合理区分股东的消费性分红和投资性分红
股东个人和家庭的花费其实也有限,如果股东分红的钱是要用于再投资,那么可以考虑用公司持股替代个人持股。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这个企业可以将分回的投资进行再投资。
具体的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合法的方法来进行筹划。
有两个方法用得比较多,但个人觉得不是太好,说说理由:
1. 千年不分红,为了省个税,把工资搞得比普通员工还要低,没钱了找企业借款。首先工资比普通员工还低不合理,其次找企业借款超期有视同分红的风险,最后如果为了规避风险进行循环借款,那钱还是公司的,并且可能出现年底还款时资金紧张,融资风险。
2. 股东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业务模式,通过给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将工资薪金和分红转换为服务收入,个独可以核定的话,税率也就6.8%,大大低于工资和分红。先不谈个独能不能核定的问题,因为至少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股东,或者不仅仅是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等,都是对公司有忠实义务的,不能滥用关联关系,也不能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所以,这样的关联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此,最好在公司设立之初,就想好之后的利益分配方式,并且要合法还要合理。
以上观点欢迎大家评论补充。
首先,来算算100万利润正常要交的税收:
(1)企业所得税,适用25%比例税率:(不考虑其他优惠减免因素)。
100万x25%=25万元
(2)个人红利所得税,适用20%比例税率,假设全部税后利润分红给股东:
(100-25)x20%=15万元
(3)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可以依法在税前扣除。
如,在分红之前按照个人薪金所得税的起征点领取工资(与从其他地方取得的工资累计不超过起征点)享受起征点的以下的免税政策。依法购买社保公积金,部分商业保险等税前扣除。
如果没有税前扣除,最多需要交税40万元,股东分红到手60万元。
其次,可能有的税务风险:
事后来省税,摆明就是要做假账,现实中确有不少这样的做法,将所得税所得很低甚至为0。但这毕竟是违法行为,其合理性真实性和佐证链条经不起推敲。税务局一查一个准。
在现实税务工作,对这种现象是司空见惯,但没有对所有违规违法彻查。个人认为这不是奈何不了或怎么样,而是一种柔性的行政行为,在大形势的需要下可做多种选择。是给企业留下的一个把柄。也许可以相安无事,也许仍是后患。有这么做的但不提倡!
再次,税收筹划需要提前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举例供参考
第1步,重构业务模式。新增或将部分生产经营环节拆分,并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包形式独立运营(需要自己掌控)。将企业利润分摊为成本,减少利润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将税负和利润转移到外包独资/合伙企业。
第2步,将承包的独资/合伙企业落地在税收洼地,将转移过来的税负通过政策消化。如我县的核定征收和纳税奖励政策。
通过此政策原来的100万利润需缴纳:
增值及附加税:100w/1.03x3.3%=3.2万元
个人所得税:100w/1.03x10%x30%-9750=1.94万元
注:10%为当地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合计:5.14万元
效果:(40-5.14)/40=87.15%
1.把公司利润做到100万以下,其他几个条件符合的话,可以享受小微企业,10%与25%的企业所得税差额,自己算差多少。
2.股东分红。除了很规范的公司,将分红写入公司章程,每年开股东会确定分红方案之外,什么企业还要做分红这种低级的事?分红就是20%,这都是钱。其实可以有很多方法,既可以实现分红效果,也可以减少税费负担。
举个例子,把股东列入公司管理层,通过发公司的方式将他的分红款发给他,每月的工资还有一年一次的奖金,基本上肯定够发了,而且要比分红的方式少交很多税。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