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之场内市场
1.场内市场的定义
场内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 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2、场内市场的特征
(1)集中交易。场内交易市场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点(证券交易所)、所有的买卖双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之下进行证券买卖。
(2)公开竞价。场内交易市场证券的买卖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的。
(3)经纪制度。场内交易市场买卖证券活动必须通过专业的经纪人。
(4)市场监管严密。在场内交易过程中,证券监督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从事证券交易各种活动监管严密,以保证场内交易市场高效有序的运行。
3.场内市场的功能
一般来讲,场内市场具有以下功能: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2)形成与公告价格。采用双边竞价的方式达成交易,其价格在理论水平上是近似公平与合理的,这种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告,并被作为各种相关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3)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随着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趋增多,成交数量日益增大,可以将极为广泛的资金吸引到股票投资上来,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
(4)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交易所通过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证券发行公司的获利能力与发展情况。使社会资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动。
4.我国的场内市场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和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部署,我国在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置了创业板市场和在主板市场内增设中小企业板块市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设科创板市场并试点注册制,并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划入交易所市场,从而形成交易所市场内的不同市场层次。
(1)主板市场(包含中小板市场)
主板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一般而言,各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代表着国内主板市场。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
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指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幅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须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四个独立”是指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
(2)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
创业板市场是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独特的资本市场,具有前瞻性、高风险、监管要求严格以及明显的高技术产业导向的特点。与主板市场相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规模较小、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创业板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投资机制中的作用,即承担风险资本的退出窗口作用;二是作为资本市场所固有的功能,创业板市场具有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等作用。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被称为“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成立于2012年9月20日,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和基础层管理。2015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方法》中明确指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不再属于场外交易市场。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一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重组等,但不包括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2013年2月起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股票转让采用无纸化的公开转让形式,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形式。股票转让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本期主要理一下经常在财经新闻中听到的专业名词——场内市场,简单来讲就是在交易所完成资本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现在基本也不去交易所大厅交易,一般直接通过券商的手机app完成一系列操作。本期资料摘录了部分官网的资料,下期继续场外市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