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纪实】在法律的世界里没有女人和男人,犯罪终究受到法律制裁
毒贩敌不过贩卖毒品利润的诱惑,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男人或女人,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报道,一女子随身携带大量冰毒、麻果等毒品,准备从广东运往河南途中被警方查获,这名女毒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15日在武汉被执行死刑。
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女毒贩陈静在2013年10月,雇佣崔某某驾驶小轿车从河南开封前往广东东莞,从他人处拿取毒品后,随即沿京珠高速公路返回开封。在途经京珠高速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收费站时,被例行检查的公安人员抓获。
警方从陈静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4袋,共计2972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果)100克。
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陈静明知是甲基苯丙胺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陈静租用车辆,雇用同案被告人帮助其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同时,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最高人民法院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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