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亭 | 登山(外一篇)
花洲文学
登山(外一篇)
文|李西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登山这种运动了,并一发不可收拾。每天的晨练,如果可能,我时常坚持;星期天、节假日,除了每天的晨练,说不定上午或下午,独自一人带个收音机也时不时向山顶走去;有时心情特遭,上山走一遭,心情就顿觉安好;有时中午的饭不合适,感觉有些沉闷,登山,上山走一遭,出身臭汗,闷胀之感,不知不觉烟消云散,晚上吃饭喷香,饭量也不减。……登山,早已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一个爱好,也成为了我人生的一个乐趣,成了我人生的一个嗜好。
刚开始也许不大习惯,气喘吁吁的喘着粗气,还不时伴有恶心想吐的感觉,如果这段时间能挺过来,那么接下来情况就会慢慢好转了。
对于登山,这些年我的体会是:刚开始,兴许是你一时心血来潮,坚持了一段时间以后,你可能会觉得锻炼跟不锻炼并没什么明显的区别。于是,你就松劲了,懈怠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高兴了,就坚持一阵,不高兴了,就又一觉睡到日出三竿。久而久之,你会觉得运动还不如睡懒觉好。罗卜白菜,各有所爱。我喜欢登山,而你却未必喜欢。
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急功近利。常言道:欲速则不达。锻炼也同样如此。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月两月,甚至是一年两年,你看不出锻炼与不锻炼的区别;三年五年,有差别,但差别也不大;十年八年呢?如果是二十年三十年呢?如果你能一直坚持下来,你的体魄一定会与那些不肯坚持锻炼的人的体魄有一个明显的不一样。信与不信,反正我信,这些年我也是这样做的。当初我们一起登山的七人异姓兄弟,有的有事出门看孙子孙女了,有的因为别的原因,也早早半途而废了,当年的七个登山人,如今只剩我一人还在每天坚持着,并准备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不能行不能动为止。我这样说,并不是说坚持锻炼的人就可以长生不老。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一个人,有生都一定会有死,我们不用忌讳死,我们不做杞人忧天事。但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有些人活得没有质量,吃喝要靠人,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自理都要靠人,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尊严,这样的人生还有意义吗?恕我直言:生不如死。而有的人活到七十、八十,甚至是九十,都依然还能生活自理。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难道不是这样吗?
科学家研究发现:早上锻炼远比晚间锻炼效果要好许多。这其中的一些道理,恕我才疏学浅,我也给你讲不明白。也就不班门弄斧了。
其实登山是一种很好的有氧运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加肺活量,燃烧了体内多余的脂肪,从而达到瘦身的目的;同时还锻炼了肌肉,让你的肌肉更加健壮,使肌肉更富有弹性;在登山的过程中,让你的骨骼也得以锻炼,使之更具韧性。
登山不只是站得高看得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还能让你小有成就感,回眸四周,美景尽收眼底,还会让你发小觑天下之概,在这里,你也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品头论足,反正现在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谁也不会在乎你的评头论足。此时你若有兴致,来段曲剧、豫剧、京戏,怀旧的、抒情的,没人讥笑你,没准还能博得几声喝彩声。
我这人天生有些怪癖,不喜欢闹哄哄,也不想去凑那个趣。针砭时弊,高谈阔论,某某人长,某某人短,家长里短,像个长舌妇。多少时候,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来,又悄悄的离去,可能很不合群,总是显得与人格格不入。久而久之,就成了落单的孤雁,与人不合拍了。静静地思,默默地想,当然,有时也孤芳自赏,自得其乐。
夏季登山,汗流浃背,汗水直往眼里钻。此时,你双手往脸上轻轻一抹,再用力这么一甩“哗啦啦”,似是下雨声。不知道挥汗如雨是不是由此而来,没做考证。
说到登山,我的心得是:夏季的雨天,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和心境。
昨夜下了一场雨,早上起床后一时心血来潮,照常洗漱后,带上雨具,独自一人又开始朝山顶走去。往日熙熙的人群不见了,苍茫的山峦,在雨雾中依稀可辨,沿着山间的羊肠小道开始攀援。山上的灌木被昨夜的雨水冲洗得格外青翠欲滴,空气仿佛被净化过了,格外的新鲜。你置身于大自然的氧吧里,不觉精神为之一振,有些心旷神怡,在这里,你尽情的贪婪的呼吸,没人责怪你。更为美妙的是,你走在山间小道,脚下的雾也在不断地升腾,你越走越高,你周围的雾围绕在你身前身后,左左右右,仿佛已把你高高的托起,大有人在雾中,雾在脚下,腾云驾雾,半人半仙之感。原来人、仙之间并不太遥远。
来到山巅,长啸几声,吐故纳新,精神不觉又是一振。放眼望去,四周云海茫茫,远处那山若隐若现,在那天、水之间,你分辨不出哪里是云哪里是天。慢慢收回视线,不远处还有那依稀难以分辨的村镇,还有那袅袅的炊烟。真的是人在画中走,画在云中游啊!此时我在想:当人们为追求长生不老之术而孜孜不倦,为寻找世外桃源而乐此不疲时,为观美景为而离家千里迢迢,远走他乡,劳心费神还花钱花时时,何不趁此一游?其实美景就在你心里,美景就在你刹那间的感觉里。
邂 逅
世上事,虽有偶然,但仔细想想,又有那件事纯粹只是偶然?偶然中也必定伴有其必然,而绝非孤立。
张先明与万小红是邻居。但在这个看似开放却又有些闭塞的社会,邻里之间平时很少往来,各自上各自的班,下了班,回到家,防盗门一锁,又各自在各自的世界里,做着各自喜欢的事情。所以,尽管他们是邻居,但他们彼此却并不曾相识。
这样的日子维持有几年时间,直到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缘,两个人由不曾相识,到后来结下了不解之缘。
张先明喜欢登山,在他家屋后不太远的地方,有座山势不是十分险峻的青峰山。
张先明为人十分的低调,也有些不合群,不像有些人喜欢夸夸其谈,所以,平时很少与人交往。
他有个习惯,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只要单位没有安排外出任务,他几乎每天都是按时起床,洗漱后一个人去登青峰山。他这个习惯已经坚持有些年头了。
万小红也有早起的习惯,也喜欢运动。可能是女同志忙于家务的缘故吧,所以,她不像张先明那样几乎十分准确的出门锻炼。
这天,张先明依然像往常一样,洗漱过后照例上山了。而万小红可能是今天已经把家务事料理好了,这天早上也去登山了。
原阳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处,这里是深山区,虽然这里山势不是十分的陡峭,但如果平时没有登山功底的人,还别说,要想一口气登上青峰山巅,还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共同的兴趣与爱好,使这两个原本不曾有过交集的“陌生人”在山巅相遇了。
开始,出于礼貌,两个人只是点头之交,并没有太多的语言交流。
日子一天天如行云流水一样,平淡无奇。两个人并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工作单位,甚至连各自的住址都不曾知晓。直到有一天,两个人又在青峰山巅再次相遇时,闲聊中才相互通了彼此的姓名。
张先明属于闷葫芦型人,你不问,他不答,从来都不会主动。万小红很善言谈,问这问那,张先明是有问则答。
两个人在山顶聊了会闲话,就下山了。在下山的途中,两个人彼此留了对方的联系电话。
随着两个人的进一步相互了解,原来两个人,除了喜欢运动外,还喜欢看书。共同的兴趣与爱好,渐渐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偶尔,相互发个信息,也仅止于此。
一天夜晚,张先明有事出门,在回家的路上,贪图走近道,由于天黑看不清脚下的路况,一个趔趄,从路上摔倒路下。他的一只脚崴了。当时他并没在意,从地上爬起来,虽然有些疼,但还是坚持走回家。
第二天早上他破例没去登山,但吃过早饭,依然上班去了。可能是晚上休息了一夜,他的脚有些肿,走路一瘸一拐的。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并没有太当回事。但却被她看到了,一脸关切的问:怎么回事?
他对她说了原委,然后轻描淡写的说:没事,歇两天就好了。她急了,仿佛受伤的是她而不是他,她急到:如果不及时治疗,会留后遗症的。
因为她是医生,她知道该如何处置,否则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见她说得一本正经,他信了,他有些后怕了,如果万一留下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的,不仅影响自己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害怕从此以后再也上不了山了,因为你可曾见过一个瘸子拐子天天往山上跑?
她坚持扎针、烤电、中药材熏,双管齐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的脚渐渐好了,又像以前一样可以登山了。
两个人的关系因这样的邂逅,更加默契了。自此以后,他们成了可以敞开心扉的好朋友了。
都说,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仔细体会,此话不无道理。人与人的相识,一则机缘,一则缘分。可遇而不可求,遇到了,一定要好好把握,千万别因自己一个粗心,而与之失之交臂,如此,你定会后悔终生的。做人做事,情同此情,理同此理。
图|网络
--End--
作者简介 : 李西亭,教书匠,现已退休。本人平时喜欢读书,喜欢一个人独往,喜欢动也喜欢静,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