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送京牌还不限行?这种车的坑您可要小心了!
对于很多生活在北京的人来说,京牌堪称奢侈品。 但是,一些“黄牛”似乎有无穷的能量,只要你肯出钱,他们总能钻空子,给你弄到一张“票”(粮票的票)。自从进京证的新规定出台之后,外地车在2019年11月之后每年只能办理12次,每次最长一周,意味着外地车牌几乎无法为常驻北京的人所用。各路显神通的人开始贩卖焦虑,但与此同时,一些人还提供了解决方案——买车送京牌。不过,买车送京牌很可能是个坑,您跳的时候,可要小心点。
一、不是所有京牌都畅通无阻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只要搜索“买车送京牌”,就能显示出好多结果。信息发布数量相对多的,要属一款开瑞K60以及一款大通G10车型。这两款车真的像卖家说的那样买车送京牌吗?
先说开瑞K60,有的卖家比较实在,直接说明,挂的是微卡牌照;有的只说买车送京牌,其它一概不表。所谓微卡牌照,其实就是货车。宣传画是这个效果:
但实际上,是这个效果:(只有两个座位,尾箱要封死,贴反光条,车门上喷载重质量)
但也有卖家交这种车美化成与普通乘用车一样,让人从外观上看不出来是货车,而且会在内部加装第二排座椅变成传统的5座车。但是,一旦遇到交警查车,对不起,非法改装!而且,对于这种登记为货车的车辆,法规明确规定,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也就是说,这车在五环内只有夜里7个小时能开!(具体的规定附在文尾)
另一相对受商家欢迎的车型上汽大通G10情况类似,这种买车送京牌的大通G10在销售人员口中,“后台是蓝牌小客车,与救护车一样,二环路、长安街都可以跑,没有限行,除了需要每年验车,30年报废外,其它跟普通小客车完全一样,所以销量很好。”
但实际上,市面销售的G10其实是辆空气检测车,属于专项作业车,在车辆的行驶证上写着“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核载5人”的字样,而平常的商务车登记类型是小型客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涉车专业队副队长程烨解释了这两者的区别: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是30年,强制报废,小型客车是没有报废年限的。第二,作为专项作业车,里面是有专项设备的,设备已经登记在车辆信息里了,如果私自拆掉,这样就涉及到了一项违法行为:擅自变更车辆结构和构造,罚款200元,驾驶证不记分,而且擅自变更车辆结构和构造,还有可能扣车,另外,尽管这种车辆遵守五日限行规定就可以,但部分路段是禁止这种车辆行驶的,如果在禁行路段行驶,会受到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验车也是有区别的,七座商务车是每两年检验一次,六年以后每年检验一次,但是专项作业车每年都需要上线检测,检测的时候需要有原设备,否则不能通过检验。
(图片来自北京交通广播)
二、送牌的电动车也限行
上面两款是汽油车,下面说一下那些送京牌的电动车。有些店面会打出买新能源送京牌的口号,但如果你去实地考察,就会发现都是指定车型,而且都是一些“商务车”。但,如果你不想被指认为非法改装,上路的画风是下图这样的:
这种车本质上与上面提到的开瑞K60一样,登记为货车。这种车虽然可以上绿牌,但依然按照货车来管理,也就是说和燃油货车一样要遵守限行规定:早上6点到晚上11点不能进五环,并不因为它是电动货车而有任何优待。卖家会说“不会查”,“电动车不受限制”,更有甚者卖电动车帮忙挂外地绿牌,也宣称不受早晚高峰限行,千万莫轻信。
虽然京牌十分紧张,但是大家也不要病急乱投医。对于买车送就牌的宣传,您在选购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听信销售的各种承诺,大家记住,空口无凭,只要不写进合同里条款里,任何承诺都是无效的。
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有关安排,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4月1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机动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具体如下: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3.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4.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五)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六)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七)下列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运车辆。
三、未粘贴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四、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继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五、远郊区县城关镇黄标车禁行及其它机动车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范围,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市交通委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