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岚观察】小岭水泥厂诉环保部的“福利困境”(中)
【经岚观察】16083
小岭水泥厂诉环保部的“福利困境”(中)
——有关环境侵权的静态经济学分析
文/李志青
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侧重于对资源配置结果的合理性界定,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就是在法律条款以及诉讼结果给诉讼双方造成的影响是否会改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是否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以及是否会形成连锁效应降低社会总福利。
在本案中,根据前后的两个相关规定,卫生部门在水泥厂/项目周边设置了“500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这显然是对水泥厂/项目环境影响的一种限制。那么,这里的“500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有何经济学含义呢?理论上,“500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存在静态和动态两种可能的含义,本文将主要解释其中的静态经济学含义。
直观而言,主管部门之所以设置“500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是因为他们认为水泥厂/项目的生产所排放的污染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外部性影响,损害其福利。这样的限制尽管会给水泥厂/项目带来额外的成本(比如提高了水泥厂的运输成本等等),但与公众健康受影响后形成的经济损失相比,由水泥厂承担这个成本在社会意义上显然是“划算的”,尽管不清楚500米/300米的距离是否刚好在边际上满足上述的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但这恰恰是让水泥厂/项目周边土地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的方法。
在此基础上,水泥厂周边土地的价值会根据这个限制条件,通过市场交易进行“出清”。有理由相信,市场配置下的最优均衡价格应该是低于没有这个限制条件时的均衡价格,而这也才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污染排放的“负外部性”。这是其一。
其二,从另外的角度看,“500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还体现了对水泥厂/项目“环境权益”的一种保护;
从企业生产的角度看,基于技术上的局限,生产过程排放一定的污染物,从而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在此,如果无限扩大对环境影响范围的限制,比如将防护距离扩大为10公里。此时,环境或者公众健康或许是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但企业却也因此而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这一过高的成本通过要素和产品市场的传导,最终也会损及公众及社会福利本身。因此,在一定距离,而不是无限放大的距离内设置防护带,这实则是对环境权益在水泥厂和公众间进行配置的边界性界定,这种界定的理论基础同样来自于对实现福利最大化的需要。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