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 全国各地被动式房屋扶持政策汇总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第十二款要求: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
《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在建筑设计、建造以及运行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在新建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未来气候条件。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通过采用高效高性能外墙保温系统和门窗,提高建筑气密性。
《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在建或当年可开工建设的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其中居住建筑规模不小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米。
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按照增量成本(与新建节能建筑相比)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其中,示范方案批复后拨付50%,通过验收后再拨付50%。
《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全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比达到42%(每个设区市、直管县建设不少于一项75%节能居住建筑或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强力推进75%节能居住建筑建设,全面推进65%节能公共建筑建设,大力推进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发展,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较大规模住宅小区、具有较大影响的公共建筑项目,要确保建成高星级绿色建筑,或力争建成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组织拉练观摩。搞好督导调度,加快75%节能居住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等的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复合型示范项目。组织75%节能居住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拉练观摩,促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开展。
《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
全省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一主两副”城市率先启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通过采用高效高性能外墙保温系统和门窗,提高建筑气密性,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保障高温热浪、低温冰雪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室内环境质量。
《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2016年工作要点》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出台建筑节能65%强制性标准并于年内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加快配套政策制定,加快形成配套技术和产品体系。开展65%+节能政策、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在长沙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采用被动式节能技术。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65%节能设计标准,为推广应用单项绿色建筑技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创造条件。
《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
未来5年我省将重点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研究建筑能效提升路线,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及用能特征的差异性,按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既有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划分,建立能效提升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推广被动技术为主、主动技术为辅的节能模式,建成一批适宜在福建地区广泛应用、具有示范效应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制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2016-2030年)》,组织编制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标识制度,组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创新联盟,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连片示范建设,建成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示范工程。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在示范引领期(2015-2017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在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在普及应用期(2012-2023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同时,提出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含拆迁安置房)、公共建筑及国有资本开发的建设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绿色低碳建筑技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全装修成品房建设;到2017年,新开工的公共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全装修成品房的比例应达到30%;到2020年提升至50%。
组织申报被动式建筑奖励资金
被动式建筑示范工程,给予200元/平米的奖励,单个项目300万元封顶。对于通过示范项目经验形成本市被动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或适用性技术研究等技术成果的,分别给予50万元的额外奖励。
被动式建筑示范工程通过图纸专项审查后,拔付应奖励资金的30%,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拨付应奖励金额的40%;后通过三年运行状态监测后,拨付剩余全部资金。
《哈尔滨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开展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研究和试点示范,建立严寒地区低能耗被动式房屋或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
《提高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方案》
保定市区(含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及涿州、高碑店、安国、白沟新城、安新等县(市)的县城规划区新建居住建筑,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全面执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
为促进目标实现,保定市推出激励机制,即市中心城区对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的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每亩下浮20万元,且在同等条件下出让土地优先竞得。全市所有满足建筑节能75%标准的居住建筑,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供热单位要按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并按供热计量收费。
《提高住宅建筑节能标准 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一是市财政每年在城建资金中设立500万元建筑节能专项奖励资金,对建筑节能率达75%以上、耗热量指标10w/m2的新建居住建筑,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达到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的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土地出让底价每亩下浮20万元。
二是对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的项目,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其它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性行政收费,可按收费标准下限执行。
三是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可免于保障房配建,同时政府可优先购买其库存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四是城乡建设和财政部门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并申请国家、省级财政补贴。
此奖励机制仅适用于试点项目,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