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受重伤所长回述案发过程:尖刀离开脖子瞬间,我扑上去夺刀
昨天中午,水母和大家聊了聊北京一位所长与持刀歹徒搏斗,身负重伤的事情:《北京一派出所所长与持刀凶徒搏斗受重伤|解开纱布的瞬间,战友泪流满面》。
就在刚才,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播出了事件发生时的执法记录仪画面,并且去医院采访了负伤的李迎宾所长。
李所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案发全过程:
最初的案发地,是在一处KTV门口,据目击者说,那个持刀男子,拿了一把足足40公分长的尖刀:
在KTV门口砍了人以后,李迎宾所长带着民警,到了现场,这个时候,持刀男子跑到了KTV边上的一条胡同里:
胡同里漆黑一片,而持刀男子越跑越深,最终跑到了一个几乎完全没有灯光的地方:
然后,拿刀比着自己脖子,嚷嚷着不想活了:
李迎宾和战友们开始劝说:
采访中,李迎宾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已经带上了全套装备:
虽然装备都带齐了,但是问题在于,现场是一个漆黑一片的地方,大量战术动作都施展不了:
而且,这里是居民小区,随时可能会有不知情的小区居民路过,甚至遭遇被劫持的风险。
所以,必须快速制服,时间再往后拖,这个嫌疑人继续往后跑,甚至翻墙出去都不好说。
于是,李所一边和嫌疑人谈判,一边寻找机会:
谈判过程中,有一个瞬间,嫌疑人把比着脖子的长刀,稍微挪开了一点。
于是,李所扑了上了:
夺刀过程中,李所左腿被砍成重伤:
以下是完整视频: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他是个杀人犯,他要自杀,就让他去死好了咯。
但是,人民警察的职责,首先就是要救人。
无论是畏罪想要抹脖子的杀人犯、还是因为失恋想要跳楼的纯情少女,只要你那个瞬间不是想要伤害别人,人民警察就得冲上去救。
更何况,当时这个嫌疑人,虽然嚷嚷着要自杀,谁能保证他不伺机再次逃跑,做出别的事情?
至于那些嚷嚷着直接开枪击毙的网友,水母想说的是:那是美帝国主义警察的风格,咱们就没必要往下聊了,何况美帝国主义警察,也不一定次次开枪吧。。。
话说就在这几天,全国范围内,已经发生了多起民警遭遇持刀歹徒后,受伤甚至牺牲的事情。
李所遭遇的情况,是漆黑一片的情况下,带齐了全套装备,仍旧受伤。
而上述这几位受伤甚至牺牲民警遭遇的情况,又是各有不同。
水母认为,谁都没有资格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谁让你不开枪”、“是你自己不小心”,来归纳一切的情况。
案发现场千变万化,嫌疑人和案发环境也是千差万别。
唯一相同的就是,人民警察面对持刀歹徒,从来不会退缩。
各位,珍重,我们不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这样的场合,认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