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和谗言
《现代汉语词典》对“辩解”一词的解释是:“对受人指责的某种见解和行为加以解释。”对“谗言”一词的解释是:“毁谤的话,挑拨离间的话”。毁谤又解释为诽谤。诽谤又解释为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污蔑。由此看来,没有辩解就没有民主,听信谗言,何为光明。
民主、光明都是领导者津津乐道的词,然而真正身体力行时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中国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有这样的习惯:上级把下级的当面辩解认为是不尊重、不谦虚、不礼貌的行为;当上级把意见告诉给下级,并允许下级辩解时,下级又认为那是领导意见,放弃辩解。所以辩解这个词,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使用率极低。下级很少在上极面前辩解,上级也不希望下级来辩解,人们已将这种东西作为道德标准去行事,这又为谗言盛行提供了条件。没有辩解谗言的机会,谗言就是真实的、成立的、可信的。谗言者对听信谗言者来说就是忠良,谗言者还可以欺骗被谗言者,当被谗言者的好朋友。听信谗言者和被谗言者都蒙在鼓中。这就是几千年来善献谗言者得势的原因。
政治要光明,首先政治要民主。一个连辩解都不允许的环境,怎么又能有不同意见的存在;一个连本阶层人都不能畅所欲言的社会,怎能谈到民主。
(198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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