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税务筹划常用的五种方法

在深圳乃至全国经商的老板不管赚多赚少2020年都头痛的事情就是成本太高税负太重!大环境下国家全力推进税制改革,金税三期体系、国地税合并,而且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也于2020年12月1日全面推行了,并且由税务部门代征社会保险。公司究竟该怎样保证税收?自然人股东、管理层等高净值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怎样筹备?

什么是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税务筹划是由Tax Planning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税收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收任务的安排叫做“税收计划”,为之避免与之混淆,在从国外文献中引进这一术语之初,将其译为“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以体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实现策划安排的特点。

作为国内第一大税种,合理的税务筹划也是可以为企业带来不少的利润!下面来聊聊几种常用的节税筹划方法。

1、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

税法规定:如果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可以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的话,统一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

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把不用税率的项目如实的核算,这样可以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

2、合理采用折扣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这个也很好理解,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能少缴纳增值税,只是在操作中,要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

3、合理安排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果企业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推迟纳税。因为钱银的时刻价值,推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作用。

4、利用出口退税方针

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则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物,依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核算退税。

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一定要知道有关退税规模及退税核算办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契合合理退税的需求。不建议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得“出口退税”的方法。

5、抵扣!抵扣!抵扣!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基本企业都只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然而很多企业都不知道其实还有其他的票种也是可以抵扣的。

还有很多更好的节税方式像个人独资企业、总部经济、灵活用工、自然人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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