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镇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关于深化盛泽镇叉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盛泽广大叉车销售、所有、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镇叉车安全整治,矢志不渝持续推进叉车关联领域的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范和《盛泽镇叉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将有关经营主体的责任要求和隐患防范指引通告如下:

1、叉车销售、所有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全面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应当强化“人、设备、场所”安全同防的理念,在安全有序的场所、安排有技术重规范的人员、使用性能安全合格的设备,确保依法合规安全使用叉车;应当严格把握叉车“短距装卸搬运、作业区限定作业、不得上路机具”的设备属性,严禁违规上路、违规停放流动作业

2、叉车销售单位:应当落实销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台账制度,验明叉车制造许可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对其所销售叉车的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不齐全的叉车。

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叉车销售信息,协助政府部门进行叉车使用安全宣贯。

3、叉车使用单位:应当落实叉车使用安全单位主体责任。使用的叉车,应当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悬挂牌照、定期检验合格,应当安装警示装置提醒周围人群注意作业危险;驾驶的人员,应当依法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应当定期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及安全警示的教育培训;作业的场所,应当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管理制度,安排必要人员维持作业区秩序,有条件的应做到人车分流。叉车严禁挂靠他人单位。

4、叉车承租单位:应当依法落实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场(厂)作业的叉车,应当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定期检验合格证明、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网站核查真伪),应当落实进场(厂)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有叉车使用需求的生产、仓储、经营单位,建议自购叉车。自备叉车有利于落实安全管理,避免因第三方叉车进场(厂)产生的不可控风险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5、叉车出租单位(装卸企业等叉车所有权益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叉车所有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应当加强设备安全性能维护保养,必须安装警示装置;应当向承租单位提供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作业人员证件;应当协同承租单位落实作业区安全管理

叉车跨作业区流动必须使用卡车或平板车转驳,严禁违规上路

6、三区一园外的集中需求区:参照法定的作业区管理,管理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加强人员、设备的日常管理,向监管部门通报管理信息。叉车所有、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上述使用承租、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遵守集中需求区管理单位的要求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建立“企业自律、行业自治、多元管理、部门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机制,鼓励全社会对违法违规使用叉车的行为进行举报(附举报申报APP)。众志成城,携手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盛泽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对同一违法行为首次举报的群众给予奖励:违规上路的(公共道路),奖励100-200元12月31日止);三区一园内违规使用叉车的,奖励500-1000元

 
 

今天上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会暨叉车整治推进会,作出“深化叉车全域系统性联动执法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广社会举报平台,构建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加强事前教育处罚,防范事后风险。

来源:《吾爱盛泽》公众号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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