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病之证与治》

关于五脏之脾病,其证治特点,经文的描述如下:“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瘛,脚下痛;虚则痛满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太阴、阳明、少阴血者。”

翻译过来,这段经文意思是说,人体脾脏如果有病,则会出现身体沉重,易饥,肌肉痿软无力之症状;并多伴见两足弛缓不收,行走时容易抽搐,脚下疼痛等不适。这是脾实证的症状。如果辩证为脾虚证,则临证多表现为腹部胀满,肠鸣,泄下而食物不化等等症状。所以治疗脾病时,当取太阴脾经、阳明胃经和少阴肾经的经穴,刺出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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